中國律師大多是混吃混喝的主

說中國的律師大都是混吃混喝的主,聽起來打擊面寬了一些,但相對於律師們做出的成績而言,一點都不為過。

在我看來,律師,首先是法律精神的第一守護者,其次才是“法律服務的提供者”。如果背棄法律精神,把律師職業僅僅當作一個謀求生計的飯碗,這樣的律師是不合格的,更是法律本身的悲哀。

“杭州保姆縱火案”庭審現場被告人辯護律師黨琳山憤而退庭事件公眾都已知曉。幾乎在事發第一時間,廣東司法廳立即派出調查組趕赴杭州調查。媒體報道稱,為此,黨律師或可受到停止執業6到12個月的處罰。

對於黨琳山律師退庭一事,廣東省司法廳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黨琳山律師涉嫌在庭審過程中不遵守法庭紀律,未經許可擅自退庭,干擾訴訟正常進行,利用網絡炒作案件,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調查組到底履行了怎樣的調查程序,調查結果是什麼沒有公開,但處罰黨律師的基調已經提前定好,且通過了媒體發佈。不知這麼做,是不是也“涉嫌網絡炒作”?

興許大家已經發現,凡事只要出現與主流意識不一致的地方,都有可能被扣上“網絡炒作”的帽子,好像“網絡炒作”已然是一個無所不裝的口袋。豈不知,在互聯網+時代,網絡作為日常生活的工具早就被廣泛應用。利用網絡披露一些事實,即謂之炒作,這與大棒伺候有什麼區別?

出人意料的是,退庭事件發生後,社會輿論還在觀望,反倒是更多的律師同行立馬行動起來,並不加解讀地對黨律師給予了猛烈的抨擊,並大聲呼出:“請黨律師遵守法律”。

遵守法律,是每個人的應盡之責,但是不是需要一個思辨的過程呢?黨琳山憤然退庭確實缺乏法律依據,誠不可取。但請不要忽略,在此之前,他還提出消防、物業證人到庭的申請也一概遭拒的事實。所以,黨琳山律師退庭的原因不是單一的。

可能有人認為,莫姓被告故意縱火致4人死亡,罪大惡極、死有餘辜,律師無論怎麼辯護都不可能改變最後的判決結果。結果也許成立,但律師為申請人履行積極的辯護義務是不是允許存在?黨琳山說的一點沒錯“審判的意義不是殺一個人就完了”。司法的進步,正是每個具體案件中一點一滴智慧和經驗累積的結果促成的。撇開問題而談意義,是無源之水,是空中樓閣。

前兩天,有位律界人寫了一篇文章,披露了一些不為人知的東西。他說,很多被判死刑或無期的人犯,大都經濟條件不好,所以這些人的辯護律師大部分是被指定的,履行一下法律援助的程序而已。因為是無償辯護,也因為對判決結果不抱希望,所以被指定的這些律師通常會將辯護詞就寫在手掌大的一塊紙上,寥寥數語。有的律師甚至乾脆對法官講,根據xxx條列,我的當事人依律應該判處死刑等等。想想看,如此辯護,還會有好嗎?聘請律師,目的是最大程度上為當事人爭取利益,這是一個“求生”的過程。既然連自己的辯護律師都認為當事人該死,那麼律辯還有什麼意義?

在這起案件中,莫姓縱火者是慘案結果的首因,其罪難逃。但如果物業、消防方面盡最大可能避免工作中的瑕疵,是不是可以讓損害值降低?因此,黨律師的申請不但是成立的,而且其意重大。然而所有人都知道,庭審辯護律師的申請能不能被獲准,取決於法官的意志。在這種權利不對等的情形下,律師選擇離開,至少在情理上,我想是可以理解的。我之所以這麼說,並非為黨律師辯護,而是在現有司法程序上,法官權力的不受限制,大大地削弱了當事人與其辯護律師的權利。在這種情形下,出現相對不公正的判決結果,也就在所難免。

比如前段時間,遲夙生律師接受當事人家屬委託,前往法庭參與辯護,卻不料被主審法官趕至廳外。而在庭審現場,律師的申請被法官頻頻拒絕,更是屢見不鮮。至於為什麼拒絕,法官可以不需要理由。這就是中國司法環境的一角,也是多數律師必須面對的現實。再比如這段時間沸沸揚揚的“羅蘭青損害企業信譽案”,公安明確拒絕當事人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竟然還說,羅蘭青已經請了律師。但任誰都知道,羅蘭青是完全被限制自由的,他有選擇的權利嗎?箇中邏輯不說也罷。

退庭事件,已有上級主管單位介入調查,黨律師也必將接受相應的處罰。基於這樣的事實,我想所有人應該關注的是對這起事件所涉及的司法程序的討論,而不是對黨律師單方面的申討。黨律師在此事件中有幼稚、不成熟的一面,但我們是不是對他提出的案件之外的意義都一併懷疑,甚至打壓?我不主張同行就該抱團取暖,但職業理想,我想每個律師都是應該具備的。這樣的遭遇不止黨律師一個人會有,其他律師也會遇到。那麼,在下一次庭審現場中,律師的申請被無理由拒絕後,又該怎麼辦?因此被動接受,還是執著爭取,不但考量律師職業本身的存在之意,更是對被辯護人能否獲得公正權益的檢驗。

做為一個律界之外的人,我能理解的法治意義是,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每個程序都是公正的,無論是誰,都沒有單方面行使特權的權力。尤其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允許有不健全的司法程序存在,但更有完善程序的義務和責任。所以在最後,我奉勸工作在法律前沿陣地上的律師們,抱著律師職業這個大碗吃肉喝酒的同時,請不要忘了這個大碗中同時裝著理想,裝著民眾對公平、公正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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