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检察“云出庭”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两不误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及时、有力指控黑恶势力犯罪,贵溪市检察院依托网络远程庭审平台,排除困难、积极应对,“云出庭”了吴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和杨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四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贵溪检察“云出庭”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两不误

庭审前·悉心准备


庭审前,公诉人为保障“云出庭”连贯有序,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及时调整状态,悉心准备出庭预案以适应新的庭审方式。与市法院、市看守所沟通协调,确保庭审顺利、有序开展。

贵溪检察“云出庭”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两不误

庭审中·有序顺畅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法官及被告人通过线上网络视频,实现声音、图像全程同步。承办检察官通过即时视频,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严格根据庭审程序进行案件证据举示、发表公诉意见等,有力指控了犯罪,打击了黑恶势力。庭审全程,网络信号稳定,程序规范,有序顺畅,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贵溪检察“云出庭”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两不误

部分案情简介


01吴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

2月12日,贵溪市检察院依法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吴某提起公诉。经查明,被告人吴某参加以杨某(已判刑)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听从杨某的统一指挥管理。2012年1月至10月,杨某组织被告人吴某及施某、张某、杨某甲(均已判刑)等组织成员在雷溪镇多处开设赌场,以押“九点半”的方式赌博,期间杨某负责召集参赌人员,并指使施某在赌场内负责“抽水钱”、管理日常账目,指使杨某甲负责“排庄”,指使被告人吴某等人负责安排接送参赌人员、放风、“放水”等。2020年3月23日,我院在鹰潭市公安局“云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将择期宣判。

02杨某甲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

2月13日,贵溪市检察院依法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杨某甲提起公诉。经查明,被告人杨某甲参加以杨某乙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听从杨某乙的统一指挥管理。2014年4月,被告人杨某甲同杨某丙(已判刑),以二人租赁的久润公司鱼塘遭受损失为由,殴打到鱼塘钓鱼的被害人杨某丁、胡某并将二人带到杨某甲家中,要求二人下跪并说出一起钓鱼的同伙,在杨某甲的逼迫下,二人说出之前一起到鱼塘钓过鱼的被害人付某甲、付某乙,最终杨某甲、杨某丙敲得杨某丁、胡某、付某甲、付某乙四人1.65万元。2020年3月17日,我院在贵溪市人民法院“云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将择期宣判。


后记·检察官有话说


一场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更对检察办案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官们不仅要保证案件质效,更要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让我们一起来听听案件承办人的庭审感言。

“云出庭”开创了一种新的庭审方式,作为公诉人,法庭讯问、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一个环节都不少,与被告人虽未“面对面”,但感觉仍然是“零距离”。

——员额检察官 徐凯


“云出庭”便捷高效的同时也不失秩序感和严肃性,整个庭审规范有序,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检察官助理 肖文娟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借助智慧检务手段,打造与看守所、法院之间的线上办案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目前,我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提审18次,“云出庭”方式出庭支持公诉案件42件,确保了案件及时、高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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