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开展聘用制书记员转任考试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努力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自治区检察院于3月28至29日举行聘用制书记员选任考试。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洁英到场巡考。

自治区检察院开展聘用制书记员转任考试工作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洁英到场巡考。

根据《自治区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转任工作实施方案》,转任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技能测试、考核、研究提出拟转任人选、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28日上午,42名来自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各处室的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自治区检察院二楼综合检务指挥中心参加了岗位基础知识测试。29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报名参加聘用制书记员转任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及宁铁检察机关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共58人员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参加了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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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现场。

自治区检察院开展聘用制书记员转任考试工作


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现场。

据了解,此次转任考核采取民主测评、素能及业绩评价两种方式进行,除了考核此次笔试和机测成绩之外,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也纳入综合考评。通过考评后,聘用制书记员由院党组根据工作实际,以及人员个性特点、专业特长等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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