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下放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批权限

  3月26日,记者从亳州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在去年谯城区试点基础上,该市将在今年全市三县一区全面实施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批权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

  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批权委托下放后,亳州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成为低保和特困人员受理、审核、审批责任主体,乡镇干部由“二传手”变成了“守门员”。镇村干部对困难群众的家庭收入来源、财产状况和赡抚养人履行义务等方面情况,了解更加全面、真实,一旦发现问题可以随时调整和纠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认定将更加精准,动态管理将更加及时。

  审批权下放后,有助于审批和监督职能分离。县级民政部门将不再经办具体的审批工作,工作重心将调整为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资金管理和督查复核。权限下放后,各地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低保和特困人员从受理申请到审批办结,原则上控制在一个月以内,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记者 武长鹏 通讯员 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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