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報榆社縣“3·17”森林火災案和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

3月30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省公安廳、晉中市公安局、忻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同志對晉中市榆社縣“3·17”森林火災案和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進行通報。


我省通報榆社縣“3·17”森林火災案和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


榆社“3·17”森林火災案放炮引燃枯草


3月17日11時許,晉中市榆社縣社城鎮焦紅寺村發生森林火情,火勢迅速蔓延,造成森林火災。


火情發生後,國家應急管理部專家組及內蒙古、吉林、甘肅三省專業救援力量第一時間到晉支援。經過7天7夜的緊張撲救,3月24日早7時,榆社“3.17”森林火災4個火場明火全部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


經查,3月16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斌與張某華協商為張某國修建墓穴,並於當日下午一起在榆社縣箕城鎮東匯村東匯綜合超市購買了白洋淀牌“雙響炮”20發、滿地紅牌1000響鞭炮2掛,以及祭拜用的香火。3月17日上午7時許,張某華駕車載著楊某斌、張某國、田某穹從榆社縣城出發,一同前往社城鎮焦紅寺村張某國擬建墓地處。途經社城鎮石會村時,楊某斌又叫上其叔楊某珍同去幫忙。上午11時許,5人到達焦紅寺村沙皮則地段。按照農村鄉俗,楊某斌先在山路邊燒香祭拜,並燃放了一發“雙響炮”,其餘4人負責修整通往墓地的山路。之後,楊某斌獨自走到墓地附近,又燃放了一發“雙響炮”,導致周邊枯草被引燃。楊某斌見狀一邊用手抓土滅火,一邊呼喊其他人過來幫忙,但由於山中風大撲救不及,火勢迅速蔓延並引燃了山上的灌木及油松。當時,因焦紅寺村沒有手機信號,張某華便與田某穹一起駕車去通知社城鎮政府工作人員,其餘3人繼續滅火。11時30分,張某華駕車行駛至水澤村時,才用田某穹的手機打通了社城鎮政府電話,告知山上著火情況。之後,二人又返回現場參與滅火。


我省通報榆社縣“3·17”森林火災案和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


案發後,楊某斌見火勢無法控制,擔心被追究責任,便與岳父張某國協商由張某國頂替其承擔失火責任。之後,張某國又說服張某華、田某穹幫忙隱瞞真相。張某華還使用微信杜撰了“張某國燃放炮竹引發火災”的虛假內容,統一口徑。在前期森林公安派出所調查時,4人按照事先約定,共同隱瞞了楊某斌燃放“雙響炮”引發火災的事實。


根據連日來調查詢問、現場勘查、物證查找、檢驗鑑定、偵查實驗、氣象觀測等調查情況,榆社縣“3·17”森林火災案火災原因,公安機關現已查明,確定起火時間為3月17日上午11時許,起火點位於榆社縣焦紅寺村沙皮則地段犯罪嫌疑人楊某斌第二次燃放炮竹處,起火原因系楊某斌燃放“雙響炮”時不慎引燃周邊枯草,由於風力太大撲救不及,火借風勢迅速蔓延失控,引發森林火災。


犯罪嫌疑人楊某斌因過失引發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已涉嫌失火罪,於3月22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張某國、張某華、田某穹因提供虛假證言、干擾辦案,被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案私拉電線漏電引發火災


3月19日18時許,五臺山風景區臺懷鎮佛母洞錦繡索道停車場附近山林發生火情,火勢迅速蔓延,造成森林火災。


火情發生後,在國家應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緊急調配專業隊伍和先進設備,特別是國家應急管理部調配400人專業救援隊伍第一時間到五臺山支援。經過近40個小時的奮力撲救,於3月21日10時,五臺山“3.19”森林火災明火全部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


根據現場勘查、調查詢問、偵查實驗、視頻分析、物證查找、氣象觀測等調查情況,以及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災物證鑑定中心鑑定書和專家組意見,“3·19”森林火災案火災原因已調查清楚。


我省通報榆社縣“3·17”森林火災案和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


起火時間在2020年3月19日17時29分至17時51分之間;


起火部位為五臺山風景區臺懷鎮佛母洞錦繡索道停車場西北角水泥平臺上方山坡馬道處;


起火原因為起火部位處潮溼地面上放置的帶電多股鋁導線斷口處漏電,持續產生熱量,進而引燃周圍可燃物,導致蔓延發生火災。


經調查,此電線為白雲寺村村民梁某華私自接拉,並被山坡上滾落的山石砸斷,3月18日被環衛人員將帶電的一端甩到山坡馬道上。


經過調查,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系一起因人為過失引發的森林火災。犯罪嫌疑人梁某華私拉電線,帶電多股鋁導線斷口處漏電,持續產生熱量進而引燃周圍可燃物,導致蔓延發生火災。


犯罪嫌疑人梁某華因過失引發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已涉嫌失火罪,於3月25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違法用火將嚴厲處罰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和重要資源,是人類生存發展的重要生態保障。”省公安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張立剛表示,火災是森林最危險的敵人。


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嚴正提示,嚴禁帶火種進入林地林區,嚴禁燒荒,嚴禁在林地林區野外用火、非法用電,嚴禁司機、乘客把帶明火的菸頭拋扔沿途路邊,堅決杜絕和避免一切火險火災隱患。對違法用火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其嚴厲處罰。


我省通報榆社縣“3·17”森林火災案和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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