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槍斃她!譚明明被拋棄?爺爺大義滅親?網友:揪心疼嗎?

富二代美女譚明明醉駕瑪莎拉蒂案從2019年7月3日發生以來距今2020年3月底已經過去將近9個月了,此事及其審判結果成為網友關注的焦點,熱度高持不下,絲毫不減。

2020年1月16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其間猛料頻出,最後卻因事態較大等而沒有給出“生死”判決結果,這無疑又將留下一個巨大的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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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譚明明是獲“死刑”,還是留有“生天”?在未到最終判決之前,這個問題不得而知,大家只能猜測。

要我說,若站在社會大教育角度,譚明明案無疑是個“典型”的反面教材,它留給人們的思考,並非僅有審判結果那麼簡單,而是更有深刻的教育意義。譚明明案正如本文標題所言——無論“生死”,必有“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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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之一:法治社會必然維護公平正義!

譚明明案引發全國“圍觀”,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下面一長串關鍵詞:美女、富二代、豪車、醉駕致死致傷、交通逃逸、鉅額賠償、生死審判!在這個信息發達的互聯網移動手機時代,這些詞語即便隨便挑出兩三個疊加在一起,都能觸及大眾的敏感神經,進而掀起軒然大波,更何況不不止一個?故此,引起全民高度關注也屬正常。

我認為,此案嚴重惡劣的性質決定了其必定是“生死”審判,對於最終結果,網友雖可猜測,但不可妄議。因為目前我們國是高度法治社會,一切判決都必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維護公平正義為目的”,並且不會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對此,我們要相信國家法律,堅信公平正義,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有其必然的因素,萬不可過度解讀,更不可走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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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之二:漠視“規則”等於自掘“墳墓”!

譚明明案件本身,惡劣無比,造成巨大的人身傷害和社會影響,造成今天之局面,主要而絕對的責任在於譚明本身。而整個悲劇事件之所以發生的原因,就是譚明明漠視規則,嚴重觸被法律至低“紅線”。“不作死就不會死”,這正是譚明明的真實寫照。當然,這個寫照是要付出慘痛的巨大的代價的。

話說萬事皆有因果。譚明明之所以走到今天如此幾乎“不可逆轉”之地步,與她的家庭成長環境和教育有關,與她之前富二代“飛揚跋扈”的性格更是直接關聯。也說萬事皆有兩面性。富二代身份既能帶來優渥感,又容易極度膨脹,最後直接導致她不惜漠視法律這道最後的不可再“破”的底線。

種種跡象表明,犯案前尤其是犯案初的她,受此影響是“自然而然”地被植入了腦髓的。此外,應該還有“一句話”害了她,這句話就是“有錢能使鬼推磨”。殊不知在今日之高度法治的新社會新時代,這種思想糟粕已經“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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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億萬富翁袁寶璟被判死刑

關於這一點,有許多歷史大案要案可作有力證明,這裡僅舉一例——2006年3月17日上午,原北京建昊集團董事長、億萬富翁袁寶璟,因僱兇殺人最終被執行注射死刑。

譚明明知錯了嗎?之前絕對沒有。她“酒駕入刑的八年”的前科和此次的“頂風作案”兩件事本身就完全可以說明問題;而尤其在此案發生後不久到最近一次庭審之前,更是如此。那麼現在呢?表面上應該知錯了,內心我們不得而知。但無論知錯與否,一切都為時已晚了。

生命不可重來,人生走錯關鍵一步,亦然。故請大家務必從中吸取教訓,仍是那句話:漠視“規則”等於自掘“墳墓”!所以無論生死與否,早在犯案之日起,譚明明就已跌入了其自掘的“墳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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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之三:法內不容“情”,法外有大“悲”!

除卻譚明明即將面臨生死審判本身外,有幾個重要細節,大家可別因過度聚焦“生死判決”而忽略了。

01. 事件給三個直接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無法彌補的傷害。在兩死一傷的被害人當中,已死亡的兩個自不必說,單是因受重傷而仍在接受治療的那一位的傷者,就更具悲劇色彩:不但生死未卜,而且還要面對鉅額的治療費用。這些對於傷者及其家庭,都是悲劇中的悲劇。

02. 另外兩個從犯,即便可以免除死刑,但必將受到嚴肅的審判,如此青春年紀,一生多半也毀得差不多了。雖然兩個人罪有應得,但對於他們各自己的家庭及父母親而言,又何嘗不是另外一種“版本”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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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雖罪大惡極,不可饒恕,咎由自取,也無論最終判決“生死”與否,但此案對於主犯譚明明而言,年紀輕輕的就遭此“浩劫”,也是另一種“版本”的悲劇,對於她的父母及家庭,亦是如此。

04. 譚明明的爺爺最近首度發聲:“我希望槍斃她!”大家想想,難道其爺爺真的願意“大義滅親”?非也,此乃萬不得已!對於他而言,這也是另一種“版本”悲劇:人到老年,要麼面臨“喪孫”之痛,要麼面臨“牢孫”之苦,也是可悲可憐之至。或許也有教“孫”無方的責任,但肇事者畢竟不是他,而他卻是“買單”者之一!也無怪乎有網友為此感嘆:揪心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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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此案是由一個人直接引發、多個人多個家庭為之“買單”的悲劇。雖事件中的譚明明罪大惡極,咎由自取,不可饒恕,無論譚明明最終生死與否,而對於與此案相關的所有的“受害者”而言,同樣是巨大的、無法形容、無法忍受的人生悲劇!

各位友友,這就是譚明明案中的教育“乾坤”,不知大家以為然否?感謝閱讀,期待留言,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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