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自贸港建设作贡献】陵水黎族自治县梧桐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梧桐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公告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梧桐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暂行)》(陵府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梧桐人才公寓申请受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的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陵水人才梧桐树卡(金卡)、陵水人才梧桐树卡(银卡)持卡者;

(五)县委县政府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聚四方之才”等各类人才;

(六)通过海南省“好校长”“好院长”“好医生”“好教师”平台招聘的人才;

(七)上年度在陵水县年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及以上的就业人才;

(八)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的其他人员。

二、申请条件:

在我县全职工作且在我县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的各行各业人才(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并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县境内无自有住房、未购买公有住房、政府统建的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住房。

三、申请时间:

每月13日至23日工作日时间。

四、受理地址:

陵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一站式”平台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898-38321596。


附:1、《陵水黎族自治县梧桐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暂行)》(陵府办规〔2020〕1号)

2、陵水黎族自治县梧桐人才公寓审批表格(含申请所提供材料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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