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司馬遷的“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引發了陝西網友關於南北洛河的研究。

其研究的結果不過還是因為有現實的考量,即爭奪文化資源。雖然《史記》關於三代之居的表述非常明確,但因為史記或古同典籍中“雒”的出現,讓很多不願深思的人開始認為,河洛之間的“洛”,應當是指北洛河。那麼造成這種混亂的原因是什麼?我們試作以下探討。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司馬遷的原義可推出“三代之居”的“洛”是指洛陽的洛水

《史記封禪書》裡說:“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故嵩高為中嶽,而四嶽各如其方,四瀆鹹在山東。至秦稱帝,都咸陽,則五嶽、四瀆皆並在東方。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四瀆,古代對中國“長江”、“黃河”、“淮河”、“濟水”的合稱。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可見,司馬遷這個“三代”指的是秦之前的夏商周

司馬遷以嵩嶽為中心來進行描述,文義已非常明確,即三代之居,在嵩嶽附近。其指洛陽的洛河,已非常明確。

夏都斟鄩: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商都西亳: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周朝洛邑: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但這裡有一個問題,在《史記》裡很多描述裡,洛陽的洛水,有時被寫作“洛”,有時又被寫作“雒”,而所謂的北洛河,則從來沒有被寫作雒,因此,這裡有了大量的想象空間。就有陝西的文史發燒友,由此得出了一個相反的結論,三代之居所指的洛,是指北洛河?果真如此嗎?

《史記》“雒”、“洛”的混用

《史記·河渠書》:故道河自積石歷龍門,南到華陰,東下砥柱,及孟津、雒汭,至於大邳。

這裡把洛寫作雒。同一篇文章,司馬遷又將雒寫作“洛”:

太史公曰:餘南登廬山,觀禹疏九江,遂至於會稽太湟,上姑蘇,望五湖;東窺洛汭、

大邳,迎河,行淮、泗、濟、漯洛渠;西瞻蜀之岷山及離碓;北自龍門至於朔方。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而《史記》裡關於北洛河的描述,則從來沒有變過,一直是“洛”,這一點,成為北洛河思維的重要理論支撐。如:

《史記秦本紀》說:厲共公二年,蜀人來賂。十六年,塹河旁。以兵二萬伐大荔,取其王城。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劍。塹洛。城重泉。十六年卒,子惠公立。

《史記河渠書》記載:自徵引洛水至商顏山下。岸善崩,乃鑿井,深者四十餘丈。往往為井,井下相通行水。水穨以絕商顏,東至山嶺十餘裡閒。井渠之生自此始。穿渠得龍骨,故名曰龍首渠。

以上兩例可以看出,這裡的洛,是指北洛河。

為什麼會造成這種混亂?史記裡的洛所表達的地方,是如此矛盾,這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南、北洛河起源於何時?又是如何變得這麼矛盾的?

《史記》關於水系的描述,沒有提到北洛河

《史記》關於水系的描述,對南北洛河周圍的水系,有以下描述:

北洛河:

《史記禹本記》:道渭自鳥鼠同穴,東會於灃,又東北至於涇,東過漆、沮,入於河。

黑水西河惟雍州:弱水既西,涇屬渭汭。漆、沮既從,灃水所同。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以上記錄,如此重要的北洛河,居然沒有出現,說明什麼問題?

關於南洛河,我們此前已舉了例證,在水系的描述中,一處為“雒”,一處為“洛”。由此可見,司馬遷在對北洛河進行描述的時候,還是有所顧忌的。而對南洛河,則沒有這種現象。且寫作“雒”還是“洛”,都顯得比較隨意。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北洛河在先秦著作裡找不到痕跡,先秦只有洛陽的洛水

北洛河名稱的來歷,在先秦的著作裡,基本找不到例證(典籍中少見,實際上是有的)。在先秦的著作裡,洛,即指洛陽的洛河,例證如下:

《尚書註疏·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

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須於洛汭,作《五子之歌》。

太康五弟與其母待太康於洛水之北,怨其不反,故作歌。

[疏]“太康”至“之歌”○正義曰:啟子太康,以遊畋棄民,為羿所逐,失其邦國。其未失國之前,畋於洛水之表,太康之弟,更有昆弟五人,從太康畋獵,與其母待太康於洛水之北。

○正義曰:襄四年《左傳》曰:“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於窮石。”然則羿居窮石,故曰“有窮,國名”。“窮”是諸侯之國,“羿”是其君之名也。《說文》雲:“羿,帝嚳射官也。”賈逵雲:“羿之先祖,世為先王射官,故帝賜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雲:“堯時十日並生,堯使羿射九日而落之。”《楚辭·天問》雲:“羿焉彃日烏解羽?”《歸藏易》亦云:“羿彃十日。”《說文》雲:“彃者,射也。”此三者言雖不經以取信,要言帝嚳時有羿,堯時亦有羿,則羿是善射之號,非復人之名字。信如彼言,則不知羿名為何也。夏都河北,洛在河南,距太康於河北,不得入國,遂廢太康耳。羿猶立仲康,不自立也。

以上的洛汭及“洛水之北”的“洛水”,顯然是指洛陽的洛水。

《尚書·周書》:“自洛汭延於伊汭,居易無固,其有夏之居。

《國語·周語》:“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

以上的“洛”,毫無疑問是指洛陽的洛水。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現在我們來舉一個《詩經》裡的著名的例子,更能夠說明問題:

《詩經.小雅.瞻彼洛矣》

瞻彼洛矣,維水泱泱。君子至止,福祿如茨。韎韐有奭,以作六師。

瞻彼洛矣,維水泱泱。君子至止,鞸琫有珌。君子萬年,保其家室。

瞻彼洛矣,維水泱泱。君子至止,福祿既同。君子萬年,保其家邦。

《集傳》:“洛,水名,在東都,會諸侯之處也。泱泱,深廣也。

朱熹《詩集傳》則就詩義論詩,以為“此天子會諸侯於東都以講武事,而諸侯美天子之詩,天子御戎服而起六師也。

《水經注·洛水》引闞駰曰:“亳本帝嚳之墟,在《禹貢》豫州河洛之間,今河南偃師城西二十里屍鄉亭是也

”。

由此可見,在先秦的文獻裡,洛即指河南洛陽市的洛河,即古之洛水。

那麼洛陽的洛河,洛水,又是怎樣變成“雒”的呢?

“洛”變“雒”是王都的帝王對自己五行所屬的避諱

【前漢·地理志註】師古曰:魚豢雲:漢火行,忌水,故去洛水而加隹。如魚氏說,則光武以後攺為雒字也。

【正字通】楊愼曰:春秋書雒戎,左傳凡洛皆作雒。非後漢始攺也。○按魚氏說必有所本,故師古從之。左傳今文洛皆作雒,安知古本左傳不書作洛乎。未可據今本左傳駁魚氏說也。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應該說,楊慎的推論是有一定道理的。我們現在看到的《史記》,都是經過歷代儒生修改訂正的。洛之所以從“洛”至“雒”改來改去,與這個水系本身無關,而於王朝或帝王本身的五行所屬有關。洛陽作為古代重要的王朝,當皇帝為火德時,就把洛改為雒,反之則又改回洛。這是帝都的屬性使然。

與中國很多著名的地名重複相對應的是,在司馬遷的時代,陝西的漆沮水將入河口一段改為洛水,這使司馬遷的描述變得非常困難而不嚴謹。北洛河與很多與著名地名重名的原因一樣,所不一樣的是,北洛河不存在於先秦,而出現在秦以後,也即早過了夏商周三代之後。至於它為什麼一直沒有叫“雒”,那是因為漆沮河畔從來沒有產生過王都,自然沒有避諱的必要了。

漢語表述的常識性問題

漢語的表述有其自己的習慣和規律,關於水系的表述更是如此。如果將兩個水系用並列詞組的方式表達,這個水系一定是一個是幹流,另一個是支流。

淮河入長江,故有江淮之稱,漢水入長江,故有江漢之稱。我們在使用諸入江淮流域或地區、江漢流域或地區時,首先知道這條支流是匯入長江的。同樣,河南洛陽地區的洛河注入黃河,故稱之為河洛。而陝西的北洛河,注入渭河,若將這個區域以河流流域命名,只能叫“渭洛”流域或地區,而渭河與黃河之間的這個地區,也即是陝西文史發燒友所主張的地區,不能叫“河洛”,只能叫“河渭”。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如此簡單的漢語常識問題,為什麼有人視而不見?甚至被矇住了雙眼?這的確需要結合現實來考量。中原河南的“河洛文化”影響之深遠而引來所有能搭上邊的來爭奪,是一個最直接的問題。

考古證據說明三代之居在洛陽及鄭州地區

現在回到現實,在現代考古學興起之後,對古代文獻的印證,要靠考古去解決。換言之,一切爭論都可以通過考古的物證來甄別。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目前已探明洛陽偃師二里頭為夏代的都邑,被稱為“中國第一王都”;而鄭州的商城則早被考古證實為商代亳都的所在地;至於東周的王都洛邑即洛陽,剛根本沒有任何異義。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有關嗎?

而陝西的漆沮河畔,則沒有任何考古證據證明那裡曾做過三代之中的任何一個時代的王都。在黃河以南,黃河與洛水之間的洛陽和鄭州地區,恰恰是考古學中的夏商周“三代之居”。因之,“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所確指的,是嵩山周圍的古中原地區,這也正是司馬遷“昔三代之居”所指的地方。後來假名“洛水”的陝西北洛河(即原漆沮水),與“三代之居”無關。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與北洛河無關》文/程思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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