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給女方的還是給女方家屬的?

舊日使徒


現在年青人結婚彩禮是必不可少的,入鄉隨俗,每個地方金額都不一樣,應該說這種現象在農村比較嚴重些。在我們老家,首先家裡房子蓋好,相親時先給女方一萬零一元,名曰:萬里挑一。然後買三金,即金手鐲、金項鍊、金耳環;等結婚前再拿二十萬給女方,這樣才能把婚事辦好。在城市裡一般只要六萬~十萬之間就可以了,但需要有一套房子。彩禮拿過去後,大多數家庭都會讓孩子帶回婆家,然後再添點壓箱錢給孩子,也有少數只讓孩子帶回一部分錢的,作為彩禮是給女方的還是給女方家屬的這個問題,個人覺得應該是給女方家屬的,因為女方父母把孩子養大成人、上學工作,期間需要付出精力、金錢,當孩子踏入社會能掙錢了,又嫁到婆家,為婆家生兒育女、掙錢養家,自己的父母都照顧不了,所以彩禮應該給女方家屬作為補償其這麼多年的辛苦付出及養育之恩,當然了,女方家屬把彩禮讓孩子作為嫁妝帶回婆家是對孩子的疼愛之心,是父母的開明大義之情,值得尊敬。你們那裡彩禮是什麼情況呢?歡迎交流、關注、分享,謝謝!


餘生不虧不欠


女方要給女方,女方家裡要給女方家裡


普通的自然人


因為女方而給的女方家屬,這筆錢最終是屬於你、你愛人、女方父母還是你小舅子,這決定於他們的家庭條件以及父母想法,別糾結這個,彩禮就和借給別人的錢一樣,借的時候就需要抱著要不回來的態度去借,要不傷和氣


大徹大悟中迷茫


彩禮肯定是給女方父母的,這是男方父母對女方父母的一種友好態度,也是男方家庭對女方尊重的一種表現形式,這種看似正常的禮節卻被現代人給玩出了新高度,摻雜了太多的不和諧因素,徹底地把彩禮當成了婚姻的籌碼,把婚姻變成了交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