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書:在路上

薦書:在路上

對這本書早有耳聞終於有幸拜讀了一下。閱讀過程中發覺與預想中有諸多不一樣,除了書名能提供的暗示我真沒想到故事本身甚至會有些沉悶與無聊。

但我還是保持著較快的速度看完了這本書,讓我堅持下去的原因就是偶爾點綴期間的比較精彩的小段描寫,而對於人物感情的理解可能才是本書最為主要的看點。

《在路上》是作者傑克·凱魯亞克的自傳性代表作品,講述了以他本人為原型的美國小夥薩爾與一群朋友5次踏上征途,穿梭跨越美國各地期間發生的事情。那在此期間他們幹了些什麼呢?抽菸、喝酒、嗑藥、找姑娘、偷車、飆車、泡吧……看起來沒有一件不是違法亂紀的。他們這群人中的靈魂人物是迪恩,他與薩爾是整個故事的主角,貫穿了每一次行程,也是最為瘋狂的一個。

薦書:在路上

而全書的寫作有點像報流水賬,尤其撇去他們旅途中發生的事情之外,還插入了很多迪恩與他老婆們的瑣事,老公牛李、卡羅等人的讓人有些摸不著頭腦的出現,讓人反而不太確定這本書的主題是不是“在路上”賦予主人公的意義。

又趁著雙休日找了由本書改編的同名電影看了一下,應該說看過書的人對電影的評價不會太差,因為真是很忠於原著了,特別是把比較重要的細節都呈現了出來。但對於沒看過書的人來說甚至會比看書更災難。每次的出發都沒有銜接,也看不出他們東奔西跑的目的何在,更難受的是那些原本搞笑的重要細節很容易抓不住。

從以上評價看出我似乎並不是太喜歡這本書和改編的電影,但不得不承認《在路上》這本書在文壇甚至是美國曆史中的獨特地位。這也並不是一個罕見的現象,就是很多作品在文學價值上或許不是最高,但卻在其他方面引領了新方向的開創。

薦書:在路上

此書的封面上寫著這樣的話:在人類文學史上,《在路上》是一部永恆的精神宣言,激勵著一代又一代年輕人,去嘗試、去折騰、去闖蕩,在生活之路上尋找信仰和力量。這是伴隨著這本書的誕生,凱魯亞克提出了“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並被視為了這個名詞的代表性人物。

因此在看這本書的過程中我總會想起之前看過的一些電影,比如《猜火車》、《夢之安魂曲》、《發條橙》,很難想象如此負能量的電影都能有如此大的流行度併成為經典,但在看完了《在路上》之後我發覺可以換一種角度去解讀。

這可能源於我們對於那樣一種真實存在過美國文化的陌生,雖然在中國也曾出現過這樣的風潮,但似乎不在我們的記憶範圍內,或者也沒像美國那般流行。《在路上》的寫作背景就是二戰之後的美國,那一時期的美國年輕人普遍對眼前的生活更為迷茫,甚至對當時社會和傳統都是持反叛態度的,因此他們需要一種感官刺激來擺脫心中無法安放的不確定感。

千萬不要以為這樣的年輕人是社會底層的小混混,與此相反他們大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文藝小青年,比如凱魯亞克本人就是哥倫比亞大學的高材生,老公牛李的原型威廉·巴勒斯也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主要作品為《裸體午餐》,被年輕人奉為朋克搖滾宗師。卡羅·馬克思是這一代人的領袖詩人,看過電影的一定會對他有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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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們為何不好好讀書或者發展自己的興趣而要變得這麼沉淪呢?這可能是與凱魯亞克在本書中的表達方式一脈相承的,就是因為那一代人的精神信仰本就是破碎的、不連貫的,正是出於對生活的迷惘,他們選擇在路上不斷去經歷不一樣的體驗。更重要的是這樣的旅途本來就是沒目的的,這就是他們的一種表達方式。就如同凱魯亞克寫作本書的過程就是在最後一次旅行歸來後花了3個月時間,用了一卷120英尺長的打印紙用打印機完成寫作,這還真有一些行為藝術的特質。

最後提一下這本書的文化影響,它直接催生了嬉皮士運動;影響了眾多公路片,來反映年輕人失落、孤獨、憤懣和反叛的生活文化;喬布斯在《在路上》的影響下創立了蘋果公司,有多大成分無從考證,但喬幫主在年輕時確實是一個嬉皮士,喜歡佛教禪宗、嘗試迷幻藥、沉迷搖滾樂……著名演員約翰尼·德普曾花15000美元買凱魯亞克的舊雨衣;鮑勃·迪倫和披頭士都是凱魯亞克的粉絲。

足以可見這本書的影響力,但可能對我們中國讀者來說理解這種精神內涵還是有些困難,可以得到的啟發是文學作品是能夠迸發出這樣強大的力量,去改變一個人、改變一個社會、改變一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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