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家譜:分清6種始祖,確認蕭氏本根


說家譜:分清6種始祖,確認蕭氏本根

在蕭氏文化研究中,人們一致認同蕭叔大心是得姓始祖,而在清理世系時,又通常只清理到蕭何,或者遠及於黃帝。但是,在選擇祖像贊時,又往往上及伏羲,凡此等等,不一而足。可是,在說到蕭姓第一人時,又不得不說到蕭孟虧,但卻又不把他作為得姓始祖,故從來沒有把世系清理到蕭孟虧的,箇中原因自然複雜,但有一點是清楚的,這就是第一個為蕭氏清理世系的人沒有清理到蕭孟虧。以前曾有過討論,最後定在了蕭叔大心為得姓始祖。事實上,這是因為混淆了始祖類型的原故。

根據姓氏文化常識,始祖有以下六類,這本是譜界常識,這六類祖先即:

一、血緣始祖

這是指一個姓氏在未得本姓之前實際存在的祖先,通常由得姓始祖的祖先向上追溯到遠古如中國追溯即到三皇五帝時期的黃帝、神農等作為血緣上的祖先,這就是所謂的“炎黃子孫”,現在更有河北所立“三祖堂”,供黃帝、神農、蚩尤三位中華始祖,因而國家的正式文件一般不再只提“炎黃子孫”以強調中華民族的多源祖先。從文化認知的層面看,這類血緣祖先都是對後世做出過很大貢獻的先祖,但其子孫所開創的姓氏則往往很多,我們可以用“姓群”來表達,因而並不一定就與血緣始祖為同一“姓”氏。

二、得姓始祖

這即指某一個姓氏最初取這個姓氏(得姓)或者說是最初能夠說明是這個姓氏起源的祖先,這個姓氏在最初可能是姓,在後來可能是氏,再後來還可能是姓和氏的統一,或者是姓與氏分開的。以此為尺度,蕭氏的得姓始祖肯定應該是蕭孟虧,因為目前所見的文獻,他是第一個使用“蕭”為姓氏的人,儘管我們知道在他之前有“蕭”地有“蕭”人,不然他不可能“封於蕭”,但遺憾的是目前在文獻上並未發現有比他更早的蕭姓之人,地下考古目前也沒有發現,在沒有新證據之前,只能如此堅信他是第一人,因而是得姓始祖。更為遺憾的還有:蕭氏沒有清理出以他為始祖的遠古世系。自然,這是遺憾,但卻也無可奈何。不過,無可奈何,並不能不加以承認。

三、開代始祖

這是指一個姓氏以之作為最先開始進行世系歷史記載的祖先,自然,從現代家譜的角度來看,這是一個姓和氏是合為一體的“姓”,以他為始祖的世系即是我們所稱的開代世系。這樣,中華蕭氏的世系,一般都清理至蕭叔大心,所以蕭叔大心就成了中華蕭氏的開代始祖。不過,在一些少數民族的蕭姓,因為原來並不以蕭為姓,在其初始姓蕭之時,仍然有自己清晰的世系,其中有的是根據父子連名制記載的,自然有其自己的開代始祖。

四、支系始祖(又稱為宗系始祖,有的則稱為開基祖)

這是指不同支系族宗所追溯的本支初始祖先,一般地稱為宗親(按年齡也有稱為宗弟等的),同一支祖所傳的即被稱為房親。在中華蕭氏家譜中,往往有多個層次,第一層次即都追溯到蕭何,第二個層次就是追溯到大三房,第三個層次則有多種表現,如霽公、霖公、覺公、岑公等,都屬於族譜中世系圖表所記載的從現在到有世系可“確考”的祖先。不過,還有第四、第五、甚至第六個個層次。應該注意的是,在支系始祖同時又是始遷祖時,則應以始遷祖概念為準。以各支系始祖為起點的世系事實上是現代家譜中的主要世系,也稱宗繫世系,像中華蕭氏一菊公世系等即是此類情形。

五、遷入始祖(又稱為始遷祖)

這通常是指一般族譜中所記載的最開始遷入某地開宗立派的祖先,也可以說是一般支譜所記載的祖先。

六、精神始祖(又稱為文化始祖)

這通常是指精神文化領域所承認的先祖。一般來說,精神始祖是以各支系世系精神財富的形式出現的,可以說是同姓者的共同財富。不過應注意,精神始祖根據其歷史時間的長短及影響力大小,在一個姓氏中被尊為始祖的範圍是有所不同的,像中華蕭氏在總體上承認蕭何為總支系的始祖,其實更多的是一種精神象徵。而各支系也有自己的精神始祖,但這已經與開基祖多所統一。

不難看出,始祖,雖然從廣義上來說就是指最開始的祖先、姓氏始祖則是特指某一個姓氏的先祖。但狹義地說,我們應該分清血緣始祖、得姓始祖、開代始祖、支(宗)系始祖、精神始祖、遷入始祖等不同的祖先概念,從而確認我們在何種意義上使用始祖的概念。因為修譜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倫序分明、世系分明,達到不混宗亂祖的目標,尤其是對宗系始祖的認定與區分更應引起重視,現在的串宗(近而相串)、混宗(似而相混)、亂宗(編造祖系,無中生有)、錯宗(張冠李戴)、冒宗(背祖認他)、濫宗(顛三倒四)等現象(蕭氏譜中的此類現象,蕭曉山先生的《湖北蕭氏統譜·源流卷》中多以註釋的形式有所指證),其實就是沒有分清各類始祖所至,自然也就達不到“敬宗尊祖”的目標。


說家譜:蕭氏6種始祖的所指及其內在關係

我們在前文中提到要分清6種始祖以確認蕭氏本根,這六種始祖即血緣始祖、得姓始祖、開代始祖、支系始祖(又稱為宗系始祖,有的則稱為開基祖)、遷入始祖(又稱為始遷祖)、精神始祖(又稱為文化始祖)等,並且說明了在修譜過程中的串宗(近而相串)、混宗(似而相混)、亂宗(編造祖系,無中生有)、錯宗(張冠李戴)、冒宗(背祖認他)、濫宗(顛三倒四)等現象,說明分清六類祖先的確很重要。現繼續就此進行分析。

首先,應把精神始祖與血緣始祖等明確地區分開來。精神始祖是一種信仰上的問題,或許與血緣祖、與開基祖等根本沒有關係。比如,中華蕭氏中,有從外姓改為蕭姓的,但是由於認同蕭何而改的,這樣,蕭何就是一種精神始祖,與其血緣始祖、開代始祖都沒有關係,但卻是一種精神信仰。但是,精神始祖又可能同時是血緣始祖、開代始祖等,比如中華民族的不少姓氏在把黃帝、炎帝作為精神始祖的同時,也在把他當成血緣始祖,甚至也直接把世系清理到那裡,因而同時也成了某些姓氏的開代始祖。此類情形在蕭氏家族中也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說,蕭氏的精神始祖可以列出一長串,但主要的是蕭何,此前的伏羲、黃帝、微子等,後來的八葉相、蕭國樑等,也都在不同程度上被看成是精神始祖,但有些同時又是血緣始祖、開基始祖。修譜時所忌諱的是把沒有血緣關係的精神始祖當成血緣始祖甚至開基始祖來傳遞世系,從而出現攀附的對象。事實上,攀附也是亂宗混祖。至於有血緣關係的精神始祖,自然可能與支系始祖不相矛盾。

其次,精神始祖之外的其他五類祖先的差別,關鍵在於與世系的聯繫程度,即其他的五種始祖與世系在現實的族譜中所記載並不相同。具體表現在:

一、“得姓始祖”只以是否最先使用某個姓氏為決定性條件而不以是否有自此而始的世系為必要條件。我們在上文中已經指明:得姓始祖也就是某個姓氏最初使用(獲得)該姓或者是最初該一姓氏起源的祖先,或許原來並是以此為姓,甚至是其他的姓,但他最先使用了該姓氏現在所使用的這個姓,自然,我們這裡是從姓和氏相統一的角度來說的,就象中華蕭氏最初得姓的蕭孟虧,其實是嬴姓,但卻“封於蕭”而被稱為蕭孟虧。但當時社會並沒有族譜記載從蕭孟虧以來的世系,我們後來以蕭叔大心為得姓始祖,顯然是強調可以從蕭叔大心那裡清理出直接的世系(該世系是否真實,其實沒有關係,比如我們根據世系,蕭叔大心明明是微仲衍的後代而不是微子的後代,但現在的蕭氏家譜中差不多都把自己說成是微子之後,其實也只是一種精神信仰),因而自然成了得姓始祖,其實這是混淆了得姓始祖與開代始祖的關係,不清楚得姓始祖並不以世系為必要條件,也不以有必然的血緣連繫為基礎,最多隻能算是某種歷史偶然姓,就象蕭紅、蕭軍姓蕭,實際上是要和“紅軍一樣”。這樣,我們中華蕭氏應該以蕭孟虧為得姓始祖,而不應以蕭叔大心為得姓始祖。

二、“開代始祖”一定是與某一個姓氏所最開始進行世系歷史記載的祖先相合一的,這個祖先我們同樣以姓和氏的統一為尺度而不作細分,也就是說,我們遵循秦漢以來姓與氏合一的傳統,並據此指出各該姓氏有血緣世系歷史記載的第一世祖先,對中華蕭氏來說,蕭叔大心天然地成了整個中華蕭氏所公認的開代始祖,因而也算是整個中華蕭氏的所謂“開基祖”(總開基祖)。由此可見,“開代始祖”與得姓始祖相比,就多了一個條件:“得姓始祖”是第一次使用該姓,“開代始祖”則除了使用該姓(不一定是第一次使用,但可能是第一次使用,在中華蕭氏這裡就不是第一次使用)而外,還要具備一個根本條件:該姓世系的第一世祖先(整個姓氏的總世系),因此,世系並且是第一世祖先是“開代始祖”的必備條件。

三、“宗系始祖”事實上是從“我”開始而上追溯至可以明確知道的最初世系的祖先。這一點,從目前的許多斷線譜即不知道最初的祖先從何而來,只知道我是某某公之後。比如,許多一菊公後人,就只知道是“九公之後”,因而一菊公就成了該支蕭氏的宗系祖先。不過,後來又更進一步地追問,有的從一菊公追溯到霽公,有的追溯到霖公等,這樣,霽公或霖公又成了各該支的宗系始祖,又再往前推,進而推到了蕭叔大心,這樣,作為蕭氏“開代始祖”的蕭叔大心同時又成了世系的“宗系始祖”。由此可見,“宗系始祖”在“得姓始祖”、“開代始祖”的基礎上又增加了一個條件,形成了三個條件:⑴使用的是這一公認的姓氏;⑵第一世的始祖,並有連續的世系;⑶可以確實可知的世系起點為始(“斷自可知”)。正是因為有這第三個條件,所以我們看到,有的宗支世系雖然越來越遠,但卻未必是“確實可知”,因而出現了混宗亂宗等現象。所以,我們強調,以嚴肅的態度編家譜,應以“宗系始祖”為族譜中世系圖表記載從現在到有世系“確實可知”的祖先為止,更遠的可以作為文化、作為信仰來闡述。事實上,我們的很多家譜都沒有達到這一點,包括我自己的支譜,當時從譜到譜,雖然明知有問題,但還是作為信仰而錄,顯然不是正確的態度。

四、“遷入始祖”以遷居而另起隔段世系為基本條件。不論是古代還是現代,人口遷移都是必然現象。問題在於,當人口遷移到一地以後,由於艱苦原因,最初並沒有編輯家譜,有的甚至幾百年後才編家譜,這樣就出現了以下情形:有的帶著老譜而知自己的支系始祖,在一個新的地方確認始適祖以開宗立派;有是根本不知本支所自,只知始遷而至的始遷祖而開宗立派;有的甚至連始遷祖都不知道,只是在編譜時可以上溯數代而定……情況壓下分複雜。也就是說,新到一地以後,有些宗支有世系,有些宗支卻沒有世系的;有時始遷祖遷入比較早,因時代變遷甚至或幾百年後才修譜從而開始有始遷祖的記載,或者只有少部分始遷祖世系記載,從而造成了不少始遷祖後斷代無考,我們從“尋根網”上可見,這類現象特別多。由此可見,“遷入始祖”又在“得姓始祖”、“開代始祖”、“宗系始祖”的基礎上又增加了一個條件,形成了四個條件:⑴使用的是這一公認的姓氏;⑵第一世的始祖,並有連續的世系;⑶可以確實可知的世系起點為始(“斷自可知”);遷入某個新的地方開宗立派(也可延續老派),並有清晰的世系源流。

這樣,我們看到:上述六類祖先的相互關係可以作如下結論:

1、“遷入始祖”由於突出了“遷入”,因而根據歷史,可能的情況是:“宗系始祖”可能就是“遷入始祖”,但“遷入始祖”卻不一定是“宗系始祖”,這在各姓氏都有表現。一般來說,在一個支系內同時存在始遷祖與宗系始祖的情況下,遷入始祖比宗繫系始祖可能還要早得多。但又由於歷史原因,遷入始祖到世系“確實可知”的始祖這段世系無記載,也就是說因時代變遷或其他原因而使世系沒有記載完整,或完全沒有記載。所以,當“遷入始祖”要成為宗系始祖時,就必須符合“確實可知”的世系這個條件。最典型的如一菊公支就有很多這種情況。

2、宗系始祖由於是指從現在到世系可考的先祖,因而可能就是“遷入始祖”,也可能是“得姓始祖”,同時也可能是“開代始祖”,甚至遠推至“血緣始祖”,因而可能也被尊為精神始祖。

3、精神始祖可以是其他五種祖先的任一祖先,也可以同時是上述五種祖先。因為開代始祖就是指有血緣傳遞關係世系的最開始的那第一代,即開代後的第一世,自然可以成為精神信仰,血緣祖先也有可能成為精神祖先。當“遷入始祖”之下世系沒有斷代時,其就是本宗的“宗系始祖”。因此,本支的“遷入始祖”與“宗系始祖”本來就可以為同一個人,因而也都可以成為精神始祖。不過,一般地說,精神始祖是作為歷史名人的特定歷史記憶,因而也同時可能就被作為其他五類祖先的任何一種而被記於族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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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家譜:再說蕭氏6種始祖兼回某君

某君來信說我六祖二文之非,某宗親更評之以“瞎說一通”。應該說,關心族事,並與我討論六祖事,實嘉心矣。今就相關言說,作回答如下:

一、“六祖”之分,實非一家之言而成譜界基本共識,在多種場合可見,如曾經有《修家譜要注意了!這6種始祖要分清楚》、《族譜姓氏始祖詳解都叫“始祖”也是有區別的》等文章(只列此二篇),也就是說,我寫此文在一定程度上是介紹的家譜常識,而不是別出心裁,更不是標新立異,目的自然是為了蕭氏家譜編得更好。因為早在2013年,在我被委以《中華蕭氏統譜》總編時(後因某種原因退出了),在《中華蕭氏統譜》第三次編輯工作會上的講話(2013年3月30日)中曾強調:“通俗加學術,整合統譜力量。‘通俗’是反映現有的比較公認的世系狀況,大家比較能接受的東西,然後力求全國統一起來。在這個問題上,要服從大局,少數服從多數。‘學術’是把一些有爭議的問題,通過學術版的形式發表出來。讓大家有表達的機會。‘通俗’是解決大眾‘信仰’的問題,不能動搖,以之達到團結。‘學術’是為了澄清‘事實’。當‘事實’獲得大家認同後,水到渠成地進入‘信仰’體系,進而即可調整舊譜。”按照這種說法,我的二文事實上講的是“通俗”問題。

二、譜中對“祖宗”可作多標準劃分,不是唯一種劃分,“六祖”劃分只是依據能否把世系理清而作的劃分,並不考慮其他標準而不作多標準劃分,如果再用其他標準來加入此劃分中,在邏輯學上屬多標準劃分,故此劃分在邏輯上是正確的,而且很明顯是有層次的:

1、血緣始祖:一個姓氏在未得本姓之前實際存在的祖先,通常由得姓始祖的祖先向上追溯到遠古,如中國即追溯到三皇五帝時期的黃帝、神農等作為血緣上的祖先,這就是所謂的“炎黃子孫”,實際上是一種“追溯祖先”,未必真有血緣關係,但卻是“真實的認同”,因為我們都是“炎黃子孫”,從20世紀我們為反抗西方侵略中國的理論——中國人種西來說——時,抬出黃帝,辦了不少刊物,以至孫中山先生當總統就職演說都用黃帝紀元、毛澤東在七大的工作方針中也用黃帝紀元,這不是一個“事實”問題,而是一個認同問題。用一句橫話說:“我就是炎黃子孫,你又拿我怎麼樣?”其實,我們在闡明這種“血緣始祖”時,就是基於一種譜遍(各種家譜都認同的)共識。自然,我們不排除,的確有的姓氏真的是“炎黃子孫”,至少有的姓氏,其中包括蕭氏也都追溯到了黃帝那裡。

2、“得姓始祖”只與是否最先使用某個姓氏為決定性條件而不以是否有自此而始的世系為必要條件。這裡強調得明白:文獻所見的第一個用此姓的人,在“蕭孟虧”之前,至少到目前為止,文獻上還沒有見過。我們突出的是“第一個姓蕭的人”,雖然我們知道,他“封於蕭”,在此前已經有“蕭地”、“蕭人”,不然就不會將其“封於蕭”,但我們還是不知道這“蕭地”、“蕭人”具體有誰,借孔子的話說叫“文獻不足故也”。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們只知道“蕭孟虧”是第一人,因而他也就被歷史記載為蕭姓第一人,自然也就成了蕭氏的得姓始祖。

3、“開代始祖”一定是與某一個姓氏所最開始進行世系歷史記載的祖先相合一的,這個祖先我們同樣以姓和氏的統一為尺度而不作細分。顯然,蕭姓的世系,至少現在大家都以蕭叔大心為起始,當然他就是蕭氏的“開代始祖”了,至於各宗支是否真的就是其後裔、DNA是否驗證他是蕭氏的“開代始祖”,這並不重要,老實說,我就不信。因為我的觀點很明顯:“蕭地”、“蕭人”是長期存在的,即使蕭叔大心是屬“蕭地”、“蕭人”之一,也不可能是現今所有姓蕭的唯一開代始祖,但現實的譜實就是:我們只知道蕭叔大心是“開代始祖”,而無法知道其他。我曾清理過秦漢以前的所有蕭氏,都無法把我們的世系連接上去,所以大家也就仍從其舊說了。

4、“宗系始祖”事實上是從“我”開始而上追溯至可以明確知道的最初世系的祖先。“遷入始祖”以遷居而另起隔段世系為基本條件。精神始祖實在是一種文化認同,但區別於“血緣始祖”。……

總之,六種始祖是一種劃分方式,一種與“我的世系”關係為尺度的劃分。

我曾經有另一種劃分方式,亦以世系為尺度分為三種:信仰世系、戲說世系、血緣世系。按照這種劃分,我們追溯到黃帝、蕭叔大心、蕭何、齊梁、八葉等,都只是一種信仰,不然的話就不會出現那麼多的譜爭,這就是所謂的“信仰世系”。而現在的大宗之爭,如七通、長仲、一菊、梅軒等之爭,有點象是在說戲一般,故可稱為戲說階段,曉山說我的世系有問題,上次六祖之文發了以後有宗親問我:你的世系搞清楚了?真正的答案只能是“戲說清楚了”,這就是謂的“戲說世系”。至於說我所確知的“血緣世系”,就是蕭彥偉公所傳,字輩清晰,但在各房仍然免不了串房現象。所以,我對世系之爭一般不介入,也就在於我的上述認知。我記得當時曾專門寫過文章,遺憾的是該文不知所終,或許後來會找出來的。

我也曾作過文化世系與血緣世系、文化認祖與血緣認祖的劃分。這是曉山批評我家譜併發文章時我直接對他說的,他也認同了我的看法。文化認祖、文化世系,不講真實,只講心安理得。就象當時好多斷線譜,總算找到了上線(不管是否真實,這不重要),這就是重要的成就。

要之,家譜中的祖先是有不同類型的,應有清晰的認知。不能用不同的標準在同一個劃分體系中,這是十分重要的。

三、某君說我“未對‘始’字的文字演變作證述,‘始’的本義乃‘太母’,孕育生命的第一人,述之於子姓則可述之於簡狄,此亦傳說與血緣難分,而進入父系則‘太母’之意已演化為‘開始’,子姓則述之於契。”事實上,我是在通常的開始意義上使用的。如果真要追溯“始”的本義,那就不是“大母”或“太母”那麼簡單。因為按照《說文解字》:“始,女之初也。從女,臺聲。”(讀大學時背《說文解字》,現在忘記了不少,但第一個字是“一”字,最後一個字是“亥”字,釋字多用《周易》等,還有些許記憶,此“始”字即有記也,因為當時讀《老子》釋此“始”字)如此,我們應追溯到母系社會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時代去了,但那只是神話所要解決的問題,就象簡狄吞燕子蛋而生契一樣神奇,但那對殷人來說卻是“歷史的真實”(現在的考古學已經證明了其燕子崇拜),也就是說,按照某君對“始”的理解,“孕育生命的第一人,述之於子姓則可述之於簡狄,此亦傳說與血緣難分,而進入父系則‘太母’之意已演化為‘開始’,子姓則述之於契。”在編譜時,世系究應從簡狄開始還是從契開始呢?其實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是按照父權制度確定世系的,因而簡狄就最多隻能稱為“始祖母”了,但又礙於不知“始祖父”,因而存而不論了。

要之,從通常的開始意義講“始祖”,而不是從本源意義講原始來源,就象《老子》講“有,名萬物之母;無,名天地之始”而把“母”、“始”對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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