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義

在我們的文化中,以“愛”、“關心”或是“孝”之名所做的任何決定都是對的,不允許相對的討論、懷疑——而沒有懷疑就無法萌生孤獨感,因為孤獨感就是生命對生命的本身採取懷疑的態度

我們活著真的有價值嗎?魯迅寫的秋瑾殺身、捨生之後,其鮮血只是沾染了一顆饅頭,,讓一個得肺癆的小孩食用,她甚至救不了他。魯迅的文字顛覆了儒家成仁、取義的觀念。

生命真的有意義嗎?存在主義提供了另一種視角,存在是一種狀態,本質是存在以後慢慢找到的,沒有人可以決定你的本質,除了你自己。“存在先於本質”,必須先意識到存在的孤獨感,才能找到生命的本質。在貝克特的戲劇《等待戈多》中,兩個人坐在荒原上,等待一個叫做GODOT(中文譯為戈多,從GOD轉變而來,意指救世主)的人,等著等著,等到戲劇結束都沒有出現。生命就是在荒蕪之中度過,神不會來,救世主不會來,生命的價值和意義也沒有來。

如果你問我:“生命沒有意義,你還要活嗎?”我不敢回答。有沒有可能生命的意義就在於尋找意義的過程,你以為找到了,卻反而失去意義,當你開始尋找時,那個狀態才是意義。千百年來人們一直在尋找,但至今沒有得出真正的答案。

陳凱歌的《黃土地》中,那群生活在荒涼的土地上,像土一樣,甚至一輩子連名字都沒有的人,他們努力地活著,努力地相信活著是有意義的,或許就是另一種形式的生命意義。不管生命的意義為何,人一定要自己去尋找,正如人必須先學會與自己相處而不是被內心對孤獨的恐懼所驅使 ,才會懂得怎麼跟別人相處一樣,被意義壓迫和被寂寞裹挾,沒有本質的區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