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武漢樓市六項新政策,感覺是在為開發商減負續命

2020年3月武漢房地產新政策,武漢出臺了六項舉措支持房地產企業復工復產,其中最後一條很容易被解讀成“放鬆限購”。

最後一條是這樣規定的:非本市戶籍購房人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繳納社保或個稅需緩繳的,其緩繳期可視為連續繳納,補繳時限不超過6個月。

其實,這一條完全談不上放鬆限購,非武漢戶口要求連續繳納24個月的社保,才有資格在武漢限購區域買房,而這次補繳的極限被限制在6個月,也就是說,你起碼有18個月的繳納社保記錄,補繳才有意義,所以對於外地戶口想在武漢買房的意義真的不太大。

而其他五條措施在我看來,就是抄其他城市的作業,為開發商減負而已。

尤其是第三條:在預售許可要求方面,2020年10月1日以前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其開發投資額達到25%以上,且高層建築形象進度達到1/4以上、多層(含六躍七層)及低層建築形象進度達到正負零,即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

之前武漢的高層進度必須達到1/2,現在是1/4,相差的時間可能也就1個月左右,但是預計也會有不少項目會提前上市。

反正,在我看來,這六條新政對於購房者來說並沒有實質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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