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也能使用,深圳龍華法院採取“活封”方式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包力 通訊員 張文林 馬玲

3月27日下午,深圳龍華法院採取“活封”方式,妥善完成一宗仲裁財產保全查封,在堅持嚴格依法執行的前提下,既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復工復產活動的影響。

查封也能使用,深圳龙华法院采取“活封”方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當天,申請人餘某、陳某豔和被申請人深圳市某電線電纜有限公司因勞動爭議訴至龍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人提供有效擔保向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申請仲裁中財產保全,龍華法院依法受理並作出裁定。

法院執行員王元熹第一時間與申請人取得聯繫,瞭解到被申請人生產停滯部分員工已遣散,可能存在這兩天內轉移財產的風險,情況特別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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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保障申請人的權益,龍華法院執行保全團隊迅速反應,由執行員王元熹帶隊前往現場採取保全查封措施,於當晚21時完成對被申請人深圳市某電線電纜有限公司廠房內存放設備的查封登記,執行過程中執法記錄儀全程錄音錄像,執行同時並向雙方當事人釋明相關的權利義務。執行人員綜合考慮疫情對企業的影響,靈活採取“活封”方式,在徵得當事人雙方同意情況下,只對現場的機器設備進行保全查封並告知能正常經營使用,對於現場存放的用於企業生產的原材料及部分成品、半成品允許投入正常生產活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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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案例,是龍華法院主動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的生動縮影。近期,為及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新情況,龍華法院新構建訴訟服務集約化工作機制,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對企業生存發展的影響,審慎採取司法強制措施,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最強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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