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戴口罩”入法,用法律為文明護航

日前,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進行二審。其中,結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加了“在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佩戴口罩”等內容。這一做法,引得廣大市民紛紛點贊。

在大家的傳統觀念中,文明行為多屬於道德範疇,靠的是教育引導,靠的是自律意識。一些不文明的做法,由於對社會和他人造成的影響有限,一些人覺得是“小事”,偶爾為之亦無所謂。而其周邊的人,抱著事不關己態度的多,敢於說“不”的少。比方面對亂丟垃圾、大聲喧譁、不守秩序等現象,很多人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往往選擇視而不見,獨善其身。

疫情就像一面放大鏡,很多“小事”不再小,很多“偶爾為之”,也不再事不關己。以“戴口罩”為例,戴與不戴,關係的不僅僅是個人,而可能是整個社區、街巷,甚至是防控大局。應該說,疫情防控期間,絕大部分人都做得很好,但仍有個別人把不文明當個性,不戴口罩還不聽勸阻,甚至與工作人員發生矛盾,這種行為早已超出了道德範疇,用法律的力量進行剛性規範,非常必要。

回顧中外社會文明史,文明素養文明行為的形成,既是歷史演進的結果,更有外部約束的作用。就在不久之前,醉駕入刑,讓喝酒不開車成為紅線;《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讓辦公室的空氣清新不少。越來越多的文明行為,通過法律的力量,固化並逐漸形成習慣。

一個文明社會的形成,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既需要柔性的治理,也需要剛性的制度。用法律為文明護航,在喚起人們文明意識的同時,讓人們對文明形成敬畏,最終推動文明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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