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收官之戰,各地為做好光伏發電建設有多努力?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十三五”收官之战,各地为做好光伏发电建设有多努力?

2020年是我國“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為確保光伏產業的健康發展,從國家到地方政府陸續出臺了相應文件。截至目前,包括陝西、寧夏,新疆,江西、內蒙古等地下發了2020年光伏發電建設方案通知。整體來看,各地今年更關注光伏發電項目的實際建設進程,陝西、內蒙古、寧夏要求項目在今年年底完成併網。另外,視各地區實際的消納情況,部分省市暫停紅色預警區域新增項目申報。

以下為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將梳理的各地政策重點內容:

陝西

陝西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文件中規定,平價光伏項目應於9月30日前完成備案並開工建設,2021年9月30日建成投產,逾期未開工、未投產的項目建設主題2年內不得參與陝西省的光伏項目,且單個項目不低於50MW,不超過200MW;競價項目必須為2020年新建項目,且需於2020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完成併網,每逾期一個季度電價補貼降低0.01元/千瓦時,逾期兩個季度取消補貼資格。

此外,文件還要求平價、競價項目申報企業均需按照4元/W提供項目資本金不低於20%的資金證明,同一投資主體最多隻能申報2個項目,股東方不超過2家。

日前,陝西榆林市發改委發文,明確暫停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申報(包括神木市、府谷縣),重點加快推進存量項目建設。文件還要求,納入2019年平價和競價範圍的項目,已過備案期限且未開工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以完成10%支架基礎施工作為開工標誌)。同時,該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園區儘快對已配置出的風力、光伏資源進行全面梳理,對於圈佔資源但無法建設的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和廢止。

內蒙古

內蒙古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方案明確2020年內蒙古新增的光伏發電消納空間全部通過競爭性配置的方式組織申報,重點支持在荒漠地區、採煤沉陷區、煤礦露天礦排土場建設光伏電站,支持以自發自用為主的工商業分佈式電站,優先支持光伏+儲能項目建設。方案規定,如果普通光伏電站配置儲能系統,則應保證儲能系統 時長為 1 小時及以上、配置容量達到項目建設規模(即預計備案規 模)5%及以上。

文件還明確指出,蒙西地區每個盟市申報規模上限為50萬千瓦、蒙東地區每個盟市申報規模上限為35萬千瓦(含工商業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包頭市、烏海市2020年不安排新增競價項目。

內蒙古同樣對項目併網時間做出規定,要求申報項目應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全容量建成併網,逾期未建成併網的,每逾期一個季度並 網電價補貼降低 0.01 元/千瓦時,直至補貼強度為零。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仍未建成併網的,取消項目補貼資格。

寧夏

根據寧夏發改委《2020年光伏項目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鼓勵平價申報項目為全部自發自用的試點項目,納入2019年的競價項目但未能在5月底前開工的,不得申報2020年度項目。

文件還要求本次申報主體的所有競價項目原則上不得超過200MW,法人存在交叉股權關係的以及子公司視為同一主體。競價項目投產時間、平價項目開工時間原則上則上不得晚於2020年底。對於逾期未建成併網的競價項目,每逾期一個季度併網電價補貼降低0.01元/千瓦時。在申報投產時間所在季度後兩個季度內仍未建成併網的,取消項目補貼資格。

新疆

新疆《關於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中規定,要嚴格落實風電、光伏發電監測預警要求。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和田地區、克州等6個地區光伏發電利用率均低於全區平均水平,2020年上述區域要嚴格執行國家風電、光伏發電投資監測預警要求,繼續配合電網企業做好當地新能源消納工作,暫停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除疆電外送工程配套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和分散式風電、戶用光伏項目外)。

新疆要求分類推進國家財政補貼光伏發電存量項目建設,2020年自治區重點推進“疆電外送”準東—皖南±11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和哈密—鄭州±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配套準東新能源基地512萬千瓦(其中:風電385萬千瓦、光伏發電127萬千瓦)和哈密風電基地二期25萬千瓦(其中:風電15萬千瓦、光伏發電10萬千瓦)項目及電力送出工程建設。

江西

江西能源局在《關於做好當前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強調,將嚴格按照江西省能源局近期更新的省級光伏發電規劃項目庫進行管理,進入項目庫的項目才可以申報2020年光伏平價、競價。

如果列入項目庫的項目在參與國家平價或競價項目批覆後如不能按期實施,將調整出近期項目庫或轉為論證項目。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