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元神自动取它的粮食元精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元神自动取它的粮食元精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白雪乾金飞琼苑,黄芽坤土发玉园。” 今天继续跟韩金英老师学习《道德经》第七十四章,戒律是给不修心者,戒欲和戒诱惑不能用人为的方式强制,要靠天然的力量,人心一静下来,自然不受诱惑。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元神自动取它的粮食元精

第七十四章制惑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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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让人静心排除诱惑。先说字面的意思,百姓不怕死拿死吓唬管什么用?要让百姓怕死,用杀一儆百的方式,少惩而多戒,父亲把儿子管住了,哥哥把弟弟管住了,百姓自己就会老实了,看谁还敢闹?这个出来杀人的是天吏,是天杀。如果不是天杀,被杀的不服,以暴治暴越治越乱。倘若有人出来代替天行刑,好像代替一个技艺高超的木匠挥动神釜,肯定是要伤手的。

老子比喻的是戒欲、戒诱感不能用人为的东西强制,而要靠天然的力量治理。戒律是给不修心的人用的,菩萨善护念,心地纯净,不戒自戒。真阳之火生起,人的性感强烈,有的人火烧到后背,只好跳入水中降火。真火是先天真阳,只有用先天真阴才能自然降服,离卦中的阴爻,是火中之水,真水降真火。用人为的办法,哪怕是泄欲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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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是根本,静心就深入到大脑的核心层,自然性欲就很淡,性定于平。清静心地,什么念头都没有,自然也没有了爱欲的念头。割断爱根,虚无下手,实处落脚,以空还空,实有所得,得后返空,寂然至道。进入到这个境界,保证平安无事。“民不畏死,民指气。清静惜气,内秉中和,外无耗散,坦然自固,与天同久,湛然常存,何死之有?叫“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人的性活动背后的能源是元精,性欲起来从事性活动,消耗了元精。顺则生人,逆则修仙。一般人顺道,不返于逆,日耗真元,常耗不固,年年不惜,日日不保,以至于老朽枯稿,哪有不死的?咎由自取,自己找死该是不怕死,怎么又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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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人怕死,避免性活动,孤寡单独,阴阳不合,万物而不生,为之奇者,指单独没有异性伙伴。奇指阳性偶指阴性,阴阳合而成道。吾得执而杀之”,我得至道,谁能杀害之?至道有形无质,有影无迹,我得其妙,谁能杀之?还有一层意思,性定欲平,吾得执而杀之,执的是深深的入定,元神自动取走它的粮食元精,所谓的真水治真火,过强的性感状态被阴阳平衡,化作一团和气,这是至道的内涵。性欲被自然化掉,人就不闹得慌了。这叫以有道驱无道,以大义诛不义,以至仁杀不仁用无为元神治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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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敢?常有司杀者杀。”有司指我心。我死心,让心无主,不起思念妄想,也不排除杂念,不起执著,常常平等面不动,谁还能用欲念扰乱我,杀害我,没这个道理。我一念不生,那个性感的状态不过是元精生起,它生就生,我不理不管,哪里用得着动什么心思把它克制下去。清静自得,无使我之心,乱我之至道,叫“孰敢?常有司杀者杀”。杀是乱其本心,无所不为,自耗真元,自取其死而杀之,排除杂念本身也是一个后天意识,有了它也会有元精的消耗,所以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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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代司杀者杀”,是我随心转动,不能自主,自己害自己,叫“代司杀者杀”。我害道也,叫“代司杀者”,所以杀。大匠指巧工,巧工之人,玲珑其心,虚灵其神,贯通其意,无所不作,了彻于胸。若使愚蠢之辈,代而作之,必害其事,所以杀之。偏若能免其害,很少有不伤手的,比如无为修道的人,巧精巧炁,又巧神,虚无自然之理,空洞自玄之妙,湛寂贞常之道,天然自得,与天地同体,与日月合期,阴阳自然好合,五行自然流贯,内秉至道,外合真全。假使有为之辈,昼夜运行,后天抽添谷气,犹如愚蠢之辈,代大匠而斫,没有不害其生也。有为的人,不明至道随心搬弄,没有不死的。只要惜精惜气惜神,尽性以俟命,命归而返合于性,打成一片才是道。如果是这样,民不畏死,何惧之有?所以用大匠比喻。代之者,没有不伤其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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