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禁止在“冥幣”或祭祀用品上
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
公 告
為倡導文明祭祀,維護人民幣形象,打擊喪葬、祭祀等領域違法違規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石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石樓縣支行聯合發佈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二、製作、仿製、買賣帶有人民幣圖樣的“冥幣”或祭祀用品屬於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違法行為。
三、對於非法在“冥幣”或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單位和個人,行政執法部門將給予警告,並銷燬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銷售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冥幣”或祭祀用品等商品的單位和個人,行政執法部門將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特此公告
石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石樓縣支行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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