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會對個人佔有合夥資金立案嗎?為什麼?

梁延治


不會。

因為個人佔有合夥資金,可能涉嫌侵佔罪,或者職務侵佔罪,而這兩個罪名都不是檢察院主管的案件。

這兩類案件的主管部門是公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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