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案“雲上開庭”毒販獲刑3年多

株洲日報記者 沈全華 通訊員/李謹希

3月24日,天元區人民法院通過“雲庭審”,在線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販賣毒品案。

為確保庭審順利進行,開庭前半小時,承辦法官指導公訴人、被告人利用“雲庭審”系統與庭審現場進行了三方連線對接調試,為正式開庭做好準備工作。

庭審中,合議庭嚴格按照庭審程序組織了庭審,公訴人、被告人利用各自終端,在主審法官、刑事審判庭庭長劉偉良的主持下,嚴格按照刑事案件審理程序,進行充分的質證和法庭辯論,整個庭審過程畫面流暢、聲音清晰、程序規範。

經庭審查明,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劉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明知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及甲基苯丙胺片劑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販賣,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且情節嚴重,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近期,該院充分運用互聯網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積極推進在線立案、在線庭審、在線調解等線上訴訟活動,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甚至“一次都不要跑”,為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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