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子女怎樣繼承國內父母的遺產?

胡hh804


您好!

遺產繼承遵循的是當地的法律,也就是說,外籍子女繼承國內父母的遺產,走的程序跟國內是一樣的步驟。只是某些材料的開具方式不同。

分兩部分介紹一下:

外籍子女合法繼承人身份的確認

首先,要確定外籍子女是父母的合法繼承人。

在國內還是比較好辦理的,有相關的親屬關係證明、個人檔案、戶口簿等。但是對於外籍,因為不同國家關於公證的辦理機構不太一樣,甚至有的國家沒有公證處這一說。諮詢一下中國駐當地的大使館,他們會幫助解決身份確認的問題。

注意,外籍人繼承國內遺產的話,需要的證明材料比較多,還包括職業認定等內容,這些均可詢問當地大使館,說明目的是辦理繼承手續,一般都會指導辦理。

繼承手續的辦理

確認上述材料之後,具體辦理過程與國人辦理方式大同小異。

繼承人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父母的死亡證明、遺產證明(例如,房產證、銀行卡等)、以及上述所說的關係證明材料、繼承人個人的身份證明,去財產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後憑藉《繼承權公證書》辦理相關的過戶手續。

另外提示一點:可能外籍人員不一定能夠親自回國辦理。這種情況下,可以採取“委託”的方式,寫一個委託書,指定委託人。如果需要委託,這份委託書也需要在所在國的公證機構辦理認證。


一紙家書


華僑及外籍人繼承在華遺產須提供何種證件、辦理何種手續以及在何處辦理 一、凡申請繼承在華遺產的華僑和外籍人,均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申請公證書,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他與在華關係人的親屬關係。該公證書須經居住國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辦理認證的其他官方機構和我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 二、申請人可持上述經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有遺囑,連同遺囑)親自來華向遺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手續。公證部門對有關證件審核後,如認為符合我國關於遺產繼承的現行規定,將發給繼承權證明書。申請人可憑此到遺產管理部門(如房管局、銀行等)辦理具體繼承事項。 三、如需要公證的主要事實發生在我國內,繼承人也可向我國有關地方公證機關申請公證,由公證機關核發繼承權證明書。 四、申請人如不能親自來華者,可委託其在華親友代為辦理;在華無親友的,可委託財產所在地的律師代為辦理。在此情況下,申請人須加辦委託書。委託書除包括受託人的姓名、住址等內容外,還應說明受託人的權限。委託書同樣須辦理(一)項中所說的認證手續。 五、在遺產繼承發生糾紛時,申請人須向遺產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由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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