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用藥用械安全

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口罩、消毒液、藥品等防疫用品一直是市民關注的焦點。蘭州市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立足職能,堅守一線,通過多項專項檢查抓好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

開展特殊管理藥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特殊藥品管理人員是否按要求正常履職;二類精神藥品、蛋肽類藥品及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產品的資質、購進、運輸、銷售等相關票據是否符合要求;現場查看企業庫房存儲、運輸設備及溫溼度檢測系統是否正常運轉,溫溼度記錄是否完整及斷電後有無應急措施等進行檢查;特殊藥品管理是否嚴格落實雙人雙鎖、雙人複合、專冊登記等,確保特殊藥品流通環節符合規範。

開展軟性親水接觸鏡專項檢查。檢查復工企業資質、人員健康狀況、是否配備疫情防控所需設施;是否建立進貨查驗記錄,供貨者資質是否齊全、購進產品票據是否合法、是否按要求貯存,銷售軟性親水接觸鏡是否按規定建立銷售記錄、是否可追溯等;嚴厲打擊經營未依法註冊、過期或標識標籤不符合要求、從不具有資質的企業購進、擴大宣傳誤導消費者等違法違規行為。目前,已檢查隱形眼鏡批發、零售經營企業40餘戶,對檢查中防控措施不完善的企業責令立即整改,確保軟性親水接觸鏡質量安全。

開展口腔診療機構藥械使用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藥械的儲存設施設備和環境是否符合要求;購進藥械時是否合法,是否索取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是否按要求完善藥械的購進和驗收記錄。目前,檢查口腔診療機構80餘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7份,全面強化診療機構負責人及從業人員依法經營意識,規範其依法經營行為。

開展藥品及醫療器械質量價格專項檢查。多次召開警示約談會,提醒告誡經營者不得趁機哄抬口罩等防護用品價格,指導督促藥品經營企業積極組織貨源採購、特別是防護物資和消殺用品,發放《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確保相關商品市場價格穩定的提醒告誡書》《城關區藥械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告誡書》等宣傳資料2000餘份。督促藥械企業履行社會和主體責任,對購買發熱、咳嗽類藥品人員實行登記制度;嚴格退熱藥品、消毒藥品、醫用口罩、體溫計進貨渠道,確保產品質量;預防和嚴查不明碼標價、哄抬價格、銷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

截至目前,出動執法人員26798(次),檢查藥品及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7474家/次,抽查藥品993批次、醫藥器械600批次,確保百姓用藥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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