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绿孔雀案”为何让咱们心中石头落下

日前,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2017年3月,环保组织“野性中国”在云南恐龙河自然保护区附近发现绿孔雀的栖息地位于水电站的淹没区,该水电站的建设将毁掉绿孔雀最后一片完整的栖息地。由于项目已开始建设,自然之友于2017年7月12日提起公益诉讼。

时隔三年,我国首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云南绿孔雀案”一审判决的结果让网友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但案件不禁让人们疑问,为什么侵害野生动物生存的现象仍层出不穷?今天世界上不乏呼吁保护野生动物的声音,然而将呼吁化为意识再转变为行动的人却是少之又少,在人类行为已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平衡,导致人类自身生存受到威胁的今天,保护野生动物刻不容缓,需只争朝夕。

培根曾说:“人要命令自然,首先要服从自然。”人类想要利用自然资源,就必须认识并遵循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如果不遵循自然规律,打破生态平衡,就会使自然生态受到损害,从而引发自然灾害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为了满足自身对钱财或美味欲望,一些人向自然中的其他物种伸出“邪恶之手”,让无数野生动物丧命乃至达到灭绝。倘若我们再不停止对自然的无限索取,必定会再受到自然的“报复”。

3月2日,祁连山区拍摄到四只雪豹活动的珍贵画面,而雪豹被称为“高海拔生态系统健康与否的气压计”;3月13日,21只彩鹮现身云南玉溪星云湖,而因为栖息地的减少和环境污染问题,彩鹮已濒临绝迹……短短一两个月,濒危动物开始活跃,自然生态开始向好,这一切都因为人们的生活踩了急刹车。很显然,只要我们用行动减少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以自然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我们的物种平衡就能恢复,良好自然生态就能回归。

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捕食野生动物、侵害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危及野生动物生命的行为必须得到完全的遏制,只有法律的制裁才能为保护野生动物保驾护航。我们要完善相关法律,严厉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等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并控制公共卫生风险等自然“惩罚”的来临。(据红网 作者:郭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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