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


《汤姆叔叔的小屋》: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

1.列夫•托尔斯泰赞扬备至的经典

斯通夫人婚后与丈夫搬到了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一江之隔的对岸就是肯塔基州。时不时会有逃亡的黑奴从肯塔基越过俄亥俄河,斯通夫人在这期间接触到了许多黑奴,也听到了一个又一个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故事。1851年,她开始连载《汤姆叔叔的小屋》,将自己听到和看到的悲惨世界写成了文字,将南方蓄奴制的罪恶公诸天下。

在当时的南北对峙的美国,这本书的出版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北方对南方蓄奴制的不满,甚至可以说间接引发了1861年的南北战争。

林肯评价斯通夫人是创作引起南北战争的小说的小妇人“,列夫•托尔斯泰也对本书赞誉备至。一本小说有这样的力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书中的许多人物和事件都是有原型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塑造了许多人物:有着强大精神力量的汤姆大叔无疑是男一号,还有逃出生天的乔治•哈里斯一家,拖延癌患者圣克莱尔,还有大反派奴隶主莱利。

斯通夫人的父亲是神学院院长,所以斯通夫人是虔诚的信徒。不喜欢《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读者戏称这本书是“宗教软文”,所以主人公汤姆叔叔凭借自己对上帝的信任获得了灵魂的自由与永生,这似乎是斯通夫人的价值观。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书中所有逃出去的奴隶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所有无可奈何选择苟且的奴隶都进入了永夜。

据说,斯通夫人后来放弃了自己信奉多年的信仰,因为她发现自己的信仰在面对很多问题时,都是无能为力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

2.留下的都被主人抛弃

汤姆叔叔是最典型的没有主动去寻找自由的奴隶。

他的第一个主人是和他一起长大的谢尔比。汤姆差不多是谢尔比的管家,两个人还一起长大,类似于我们古代的伴读和公子这样的关系,但,这只是汤姆的一厢情愿而已。

谢尔比再怎么宽厚仁慈,也是在不威胁自身利益的情况下的宽厚仁慈,在他心里,汤姆就是个值钱的奴隶而已。书中开头有一幕特别扎心:奴隶贩子黑利上门讨债与谢尔比在客厅喝茶,这个时候乔治哈里斯的儿子小吉姆进来了。按照大多数奴隶的说法,谢尔比对吉姆和他的母亲可以说是非常不错了:给吃给穿还许配了个好丈夫。但在谢尔比眼里,吉姆跟条小狗差不多,他为了炫耀自己的奴隶,让吉姆跟宠物一样为奴隶贩子表演。看得人心酸。

制度造就出的身份的不平等,这中间有感情无法填补的鸿沟,汤姆以为自己的主人谢尔比和自己亲厚,但对方把他卖掉的时候,眼都不眨一下的。

汤姆为了谢尔比没有逃走,也注定了他想不明白命运到底应该掌握在谁的手里这个道理。所以在他遇到第二个主人圣克莱尔时,他可能都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吧。

如果圣克莱尔不是个拖延癌重度患者,一直到死都没把汤姆的自有证书办下来的话,汤姆是有可能幸运的。

但圣克莱尔死了,掌握汤姆命运的人、汤姆的主人立马就变更为了圣克莱尔那个尖酸刻薄作个不停的当家主母玛丽。汤姆还是没有逃掉被卖掉的命运,而这一次,他被卖给了大反派莱利,一个用拳头说话的奴隶主,一个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的奴隶主。

汤姆最后惨死在了莱利的毒打下。

其实,书中最惨的不是汤姆,而是圣克莱尔家的其他奴隶。圣克莱尔这个人基本可以算得上是个宅心仁厚的人了,他对自己家的奴隶非常好,具体表现在管家经常把他的衣服穿走,家里开销随便下人折腾。圣克莱尔从来不打骂家里的奴隶,几乎快要算得上是平等了。

但圣克莱尔一死,这些已经过惯了好日子的奴隶们就被卖了。其中一幕是平时将自己打扮的油光水滑的管家站在拍卖台上,被圣克莱尔生前的一个死对头调戏,最后还被对方买了回去。虽然书中没有写这个没吃过苦的管家后来怎么样了,但下场,总不会好到哪里去,因为买他那个人,本来就是奔着羞辱他和死去的圣克莱尔去的。

穿得再美,吃得再好,也抵不过“你不属于你自己”这一句话。自己不能做主的人生,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还有一个姑娘,被原来的主人当大小姐一样养着,后来主人破产,这姑娘就被卖给了残暴的莱利,都说落架的凤凰不如鸡,这姑娘很是过了一段生不如死的日子。

书结尾的时候也有非常有趣的一幕:谢尔比死后他的儿子当了家,因为受了汤姆感化所以决定还家里所有奴隶以自由。那些奴隶的第一反应是:“主人!不要赶我们走!我们现在就挺好的!”

这种心态是大部分奴隶和奴隶主的想法:奴隶觉得自己离开了主人活不下去,奴隶主则觉得自己对家里的奴隶真得不错,没有自己,这些人可能过得还不如现在。

被圈禁久了的人,就成了笼子里的奴隶,像是养熟了的金丝雀,没有飞出去的能力,也没有飞出去的胆量,连飞出去的愿望都没有了。

于是,主人让鸟生就生,让鸟死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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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走的都遇到了幸福

书中出走派的典型代表是乔治•哈里斯。

乔治•哈里斯的母亲是黑人父亲是白人奴隶主,混血儿的他生了一副英俊的模样,人也聪明能干,后来娶了谢尔比府上的丫鬟伊丽莎做妻子,还生了个聪明伶俐的儿子小吉姆。

相较于汤姆叔叔的沉默木讷老实忠厚,年轻许多的乔治则是锋芒毕露的。被主人打压的他第一反应就是抗争,就是逃走。这算是忘恩负义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啊。他替主人赚得钱早还清了主人给他吃得饭。

在别人劝他安分守己的时候,他慷慨激昂:“别人是人,我为什么不能算是人?”

生而为人,争取自己最基本的权利应该是一种本能。

逃出去的乔治•哈里斯与同样逃出来的妻儿汇合,最后顺利到了加拿大,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后来还去法国留学,去非洲做志愿者,人生达到巅峰。

另外一个逃出去的是卡西。

卡西是汤姆叔叔在莱利种植园碰到的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奴,有着悲惨的经历。她幼年时也是被当做大家闺秀教养的,后来主人落败,她被卖给了自己的第二个主人还生下了两个孩子,一直到这个时候,卡西都是将自己的命运托付给男人的。但丈夫被奸人所害,家道中落,奸人不光霸占了卡西,还把卡西的一双儿女给卖掉了。

卡西后来辗转被卖了好几次,其中一次还生下了一个孩子,但当时她觉得自己无力改变自己是个奴隶的现状,精神已经不稳定,孩子出生没多久,她就亲手把孩子给毒死了。

最后,她被卖给了莱利。

就是这样一个灵魂快要走到绝境的中年女人,最后也鼓起勇气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逃了出去。


《汤姆叔叔的小屋》: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

逃亡的过程无疑都是九死一生的:伊丽莎带着孩子逃走时被奴隶贩子追捕,爆发小宇宙越过了满是浮冰的俄亥俄河;乔治•哈里斯逃走时每天都要面对追捕文书,颠沛流离,几次差点儿被奴隶猎人抓到;而卡西逃走时还带着另外一个可怜的女孩子,身后是莱利的恶奴与恶犬,身前是黑暗的沼泽。

都不容易,幸福从来都是来之不易的。因为幸福是对勇气的奖赏。

卡西逃出来后找到了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女儿正是乔治•哈里斯的妻子——伊丽莎。

汤姆叔叔的精神胜利法虽然并不过时,但重获自由的乔治•哈里斯一家,才是更勇敢的人。这一家人头脑清醒,非常清楚谁才是自己的主人,牢牢将命运的缰绳握在自己手里。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PUA事件,如果自杀的女生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也许就不会被渣男精神虐待与霸凌,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失去生命。

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也只有自己有资格,做自己的主人。

THE END

图片来自豆瓣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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