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涉及客運、餐飲、醫院、商場

3月27日,張家口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

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詳情如下:

一、全面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各企業在認真落實相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根據自身實際復工復產。各級防控部門和相關部門要強化政策落實,提供良好服務,進一步推動各類企業復工復產。在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復工復產的同時,積極推動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堅持分區分級管理,對於境外來張人員、密切接觸者、武漢來(返)張人員進行血常規、胸部CT和核酸檢測,並集中隔離14天;對於武漢以外湖北的其他地區來(返)張人員,不能提供健康碼或健康證明的,同上執行;有健康碼或健康證明的,不採取隔離措施,由所在轄區進行14天健康監測;湖北以外省份的人員,可憑健康碼或健康證明,由所在轄區進行14天健康監測,不採取隔離措施;省內人員實行健康碼互認,不再採取限制流動措施。

二、保障交通出行暢通。撤銷所有鄉(鎮)與鄉(鎮)、村與村之間各類路障,取消縣域內所有道路通行限制

。各村街、小區檢查點要保障生產生活物資車輛通行暢通。為確保滿足群眾出行需求,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即日起全面恢復省際、省內、市內客運班線和客運包車營運,放開客座率限制;保持全市物流暢通,涉及跨省跨市物流運輸需辦理通行證的,應及時幫助企業辦理相關證明。積極協調推進配套生產企業、生產性物流倉儲企業及相關商貿企業復工復產,保障社會經濟穩定運行。

三、推進群眾日常醫療服務儘快全面恢復醫療服務,門急診、住院、手術、檢驗檢查等工作要全面向患者提供,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暫停醫療服務。確保急診急救全天候開放,使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就近看病就醫,減少跨區域異地流動就醫。研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滿足需長期用藥、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療的慢性病患者,需定期放療、化療的血液、腫瘤等重大疾病患者,以及孕產婦、兒童、老年人、精神類疾病等特殊群體的醫療服務需求。加強門診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強化對發熱患者的監測。全面恢復預防接種服務。堅持科學合理開展院內感染防控,避免防控不足和防控過度。

四、全面恢復窗口業務。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車管、戶籍、出入境、銀行、煤水電等公共服務窗口全面開放,恢復正常業務辦理和便民服務。同時開展電話諮詢、預約辦理,強化提前告知,實行錯峰服務,做好辦事服務大廳群眾疏導、分流、限流,避免人員聚集。

五、加快恢復商業正常經營。在做好健康碼核驗及通風、消毒措施前提下,商場、超市、商業綜合體等不限制營業時間,滿足消費者購物需求。不組織開展大規模的人員聚集、時間集中、有安全隱患和防控風險的線下促銷活動。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各類商業門店全面恢復營業,嚴格落實場所消毒等措施,控制疏導人流,避免人員聚集。餐飲經營單位在符合衛生、商務部門的要求和規範下,全面復業。要落實用餐人員體溫檢測、衛生清潔、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企業員工需佩戴口罩。不接待任何形式大型聚餐活動。

六、倡導習慣養成。鼓勵廣大市民把這次應對疫情中養成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堅持下去,積極參與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中來,深入開展室內外環境大掃除,確保環境衛生整潔有序。引導市民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勤運動、多通風,科學佩戴口罩,有發燒症狀及時到發熱門診就醫,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病能力,疫情期間減少人員聚集。清明期間要文明祭祀,暫停公墓、陵園等殯葬服務場所的現場祭掃活動,嚴禁在城市公共場所、道路兩側、農田野外等區域焚香燒紙,倡導採用網絡祭掃等綠色祭祀方式緬懷逝者。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項,仍按照張家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執行,或以單項防控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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