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區:森林草原防滅火辦致全區居民群眾的一封信


復興區:森林草原防滅火辦致全區居民群眾的一封信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

致全區居民群眾的一封信


復興區:森林草原防滅火辦致全區居民群眾的一封信


今春以來,我區降雨極少,極端天氣頻發,歷冬的草木仍較乾燥,給我區春季森林防滅火工作帶來了非常不利的影響。為嚴防森林火災發生,確保森林資源和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森林防滅火期實行嚴格管控,在森林防滅火期(每年10月1日至來年5月31日)內,所有森林及距離森林邊緣500米範圍內,為森林防滅火區,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在森林防火區內燒雜草、串地堰、燒香燒紙、燃放鞭炮、野炊、爆破等野外用火,均屬違法違規行為。在此,請廣大居民改變焚燒雜草、秸稈的不良耕作習慣;全區居民要提倡文明祭祀,拋棄上墳燒香燒紙、燃放鞭炮的不良習俗。


(二)森林防滅火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及時報警,同時在確保自身安全下盡其所能,積極參加撲救。撲救森林火災時,要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安排,以免發生不必要傷害事故。


(三)嚴厲打擊野外違法用火行為,凡是違反森林草原防火規定,引發森林火災的,要依法予以嚴肅懲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全體公民對野外違法用火以及釀成森林火災的違法行為,有制止、檢舉、報告的權利和義務。


綠美復興、幸福復興建設離不開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同時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與幸福,請時刻注意森林防火!


復興區森林草原防滅火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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