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縣的殯葬改革也推動了、怎麼改?這兒有答案...


關於房縣的殯葬改革也推動了、怎麼改?這兒有答案...


大家都關心的舊墳改造

究竟該怎麼改???

劃定火葬區

火葬區範圍包括:城關鎮轄區;紅塔鎮高碑村、七河村、五將山村、付畈村、塘溪村二組、古橋村(1組、2組、3組、8組)、謝灣村(1組、2組、3組、4組、5組、6組、7組、8組)、五龍村(1組、2組、3組、4組、5組)、營盤村(6組、7組);白鶴鎮長龍村、孫家灣村、石堰河村(1組、2組、3組、4組)、解灣村(1組、2組、3組)。

劃定禁止墓葬區

全縣禁止在“三沿五區”

(在沿高速路和公路幹線、沿河道兩側500米範圍內、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集中住宅區)區域內埋葬遺體、安葬骨灰、建造墳墓。

落實惠民殯葬政策

免除城鄉低保等特殊困難對象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對自願實行火葬的落實“三免一補”政策(免遺體接運、消毒冷藏和火化費用,對遺體火化實行生態安葬的予以補助,2019年至2021年每例補助1萬元,2022年至2024年每例補助5000元),鼓勵群眾主動進行葬式葬法改革。

來看看,改造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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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後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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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殯葬改革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推動殯葬改革,最大限度集約資源、保護生態、移風易俗,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湖北省殯葬管理辦法》《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民發〔2018〕5號)、《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十發〔2018〕17號)和《中共房縣縣委、房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房發〔2019〕6號)等文件精神,現將進一步推進全縣殯葬改革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劃定火葬區。火葬區範圍包括:城關鎮轄區;紅塔鎮高碑村、七河村、五將山村、付畈村、塘溪村二組、古橋村(1組、2組、3組、8組)、謝灣村(1組、2組、3組、4組、5組、6組、7組、8組)、五龍村(1組、2組、3組、4組、5組)、營盤村(6組、7組);白鶴鎮長龍村、孫家灣村、石堰河村(1組、2組、3組、4組)、解灣村(1組、2組、3組)。火化實施時間另行通告。

二、推行定點規範治喪。城區必須到殯儀館治喪;完善死亡信息溝通制度,嚴格貫徹落實《關於加強醫療機構患者遺體轉運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衛生計生通〔2016〕30號)等文件規定,規範遺體管理和跟蹤管控;推行定點集中祭祀、文明綠色祭掃;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搭設靈棚(堂)、違規佔道停屍治喪,禁止借喪葬儀式進行封建迷信活動;推行文明節儉治喪,喪事活動不得超過3天。推行遺體深埋不留墳頭,骨灰格位存放等節地生態安葬方式,在全社會形成厚養薄葬、節地生態、文明節儉殯葬新風尚。

三、劃定禁止墓葬區。全縣禁止在“三沿五區” (在沿高速路和公路幹線、沿河道兩側500米範圍內、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集中住宅區)區域內埋葬遺體、安葬骨灰、建造墳墓。

四、統籌規劃建設城鄉殯葬設施。城區新建公墓要打造成生態園林式的星級公墓區,讓死有去處、葬在園中、逝有尊嚴、後輩安心;加快鄉鎮、集鎮公墓區規劃建設,鄉鎮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必須建設公益性公墓。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制定完善骨灰堂、殯儀服務站、農村公益性公墓等設施佈局規劃,加快推進殯葬設施建設,逐步滿足群眾殯葬服務需求,力爭2020年底農村公益性公墓全覆蓋,實現遺體安葬集中化、公墓化、規範化。

五、嚴格落實惠民殯葬政策。按照“保基本、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完善惠民殯葬政策,鼓勵和引導節地生態安葬方式落實。免除城鄉低保等特殊困難對象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對自願實行火葬的落實“三免一補”政策(免遺體接運、消毒冷藏和火化費用,對遺體火化實行生態安葬的予以補助,2019年至2021年每例補助1萬元,2022年至2024年每例補助5000元),鼓勵群眾主動進行葬式葬法改革。

六、加大“三沿五區”散埋亂葬墳墓治理力度。對“三沿五區”可視範圍內的散埋亂葬墳墓,全部實行易地遷埋或就地立改臥方式進行治理,堅決剎住違規土葬、違規建墳(含翻新建墳)歪風,規範喪葬行為,完善禁葬區管理長效機制,做到舊墳不露、新墳不增,實現生態恢復、環境美化。

七、豐富拓展殯葬服務供給。進一步建立完善殯葬管理制度,提升改善基本殯葬服務項目,豐富和拓展遺體告別、骨灰安葬、喪葬用品等選擇性殯葬服務,建立“科學完備、覆蓋城鄉、優質專業、便民惠民”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滿足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殯葬服務需求。

八、加強殯葬執法監管。推動殯葬專業執法與聯合執法結合,加強和規範農村公益公墓建設管理工作,查處遺體應火化而未火化、骨灰裝棺再葬、墓位面積超標、散埋亂葬、不文明祭祀等殯葬行為。加強殯葬用品市場監管,嚴厲查處無照生產、違規銷售喪葬用品行為。禁止在火葬區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禁止在土葬區銷售超規格、超標準喪葬用品。建立健全殯葬服務機構隨機抽查、年報制度,開展第三方評估,加強信用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對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殯葬服務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理。

監督電話:0719—3231319。

信息來源(房縣人民政府公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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