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開庭現場)
黃岡新聞網訊(通訊員童曙明 黃錦濤)3月27日,湖北英山縣人民法院楊柳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相鄰糾紛案件,在法官徐斌的主持下進行了調解。
原告徐某與被告姜某均在鎮街道居住,兩人在2000年時各買他人平房一聯併合夥建房,簽訂了建房協議。協議規定,徐某購買了姜某所購份額內廚房及衛生間面積,建造時只能南面開窗,建成後十幾年雙方相安無事。可在2015年時,姜某擅自倚徐某窗外牆體私建衛生間及雜物間,並升高自家煙囪,排煙口直逼徐某客廳窗外,影響了徐家採光及通風,對徐某生活帶來了困擾和不便。徐某多次與姜某溝通未果,只好起訴到法庭。
楊柳法庭庭長彭斌在受理此案後,1月初就進行實地調查,瞭解案情,傾聽當事人訴求。後受疫情影響,案件審理延遲,復工初始,法官彭斌就組織合議庭開庭審理。
彭斌法官耐心從法、理、情的角度調解說:“遠親不如近鄰,處理好相鄰案件,融洽鄰居關係是雙方應盡的職責”。“千里家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六尺巷的故事為什麼能傳為佳話?古人都能互謙互讓,今天鄰里之間更要如此,爭一爭,行不通,讓一讓,六尺巷”。最終雙方同意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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