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为公益而“决胜法庭”

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我院提起的图们市水利局怠于履行职责公益诉讼案。庭审中,检察官利刃出击,着重阐述水利资源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资源之一,作为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职,保障及规范行政审批职能,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这场为国家公益而提起的诉讼,彰显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决态度。


检察官为公益而“决胜法庭”


我院在2018年向图们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图们市水利局积极履行职责,督促图们市月晴欣兴碎石场及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2019年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组织对相关部门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在回访中发现直至2019年5月图们市水利局仍旧未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对于图们市水利局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2019年 7月29 日图们市院依法向敦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官为公益而“决胜法庭”


庭审当天,我院指派赵伟副检察长、两名员额检察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席庭审履行职责。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图们市水利局怠于履行职责的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示证,释法说理, 并通过发表庭审意见建议图们市水利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的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政。

检察官为公益而“决胜法庭”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不仅仅是让被告人承担起依法行政的责任,根本目的是警醒社会公众重视环境保护,增强法制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严厉打击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任何侵犯公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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