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車主在這個路段停車被處罰,該不該?

近日,市民於先生收到一條交通違法信息,3月12日,其車輛在太陽城附近正陽路與西海路口,被監控拍下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違法行為,扣3分,罰款200元。於先生的車當時確實停在了該位置,但至於為何會被處罰,他卻表示疑問。

日照一车主在这个路段停车被处罚,该不该?

於先生說,這裡之前劃有一些免費公共停車位,他經常在此處停車,這是第一次被處罰。

“去年有段時間這邊進行雨汙分流工程,車位一條側線被破壞掉了,但其他幾條基本還在,我們也沒有看到任何取消車位的告知。”

日照一车主在这个路段停车被处罚,该不该?

於先生隨即撥打了東港交警大隊電話進行諮詢。他告訴記者,工作人員說當時因市政施工此處車位被取消,目前還未對停車位線進行重新施劃,該路段設有禁停標誌,不可以亂停車,如果違反則會被處罰。

日照一车主在这个路段停车被处罚,该不该?

“那段時間,我市採取臨時性停車管理措施,當時我的車是靠近路緣石順向有序臨時停放,也不會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為何還會被處罰呢?”於先生又提出了自己的另一個疑問。

據瞭解,2月7日,日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採取臨時性停車管理措施的通告》,疫情防控期間,在居民小區、單位門前附近道路允許車輛靠近路緣石順向有序臨時停放,不能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自3月17日24時起,該《通告》停止。於先生的車輛違停記錄產生於這期間。

對此,3月25日下午,記者聯繫東港交警部門瞭解了相關情況。

交警工作人員表示,在《採取臨時性停車管理措施的通告》實施期間,對居民小區和單位門口50米範圍內,未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臨時停車行為免於處罰;但對於佔用公交站點、慢行道,以及逆向停車等交通違法停車行為,依法要進行嚴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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