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市各有關單位:

  為應對當前境內外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減少清明期間(3月26日至4月12日)祭掃活動引發的人員聚集性感染風險,保護廣大市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省應對新冠肺炎防控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閩應對疫情領導小組綜〔2020〕66號)、《三明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明肺炎應指〔2020〕16號)要求,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勢,現就2020年我市清明祭掃工作通告如下:

  一、暫停殯葬服務場所祭掃活動。全市暫停組織集體祭奠、公祭等群體性祭掃活動,暫停公墓(陵園)、骨灰樓(堂)、壁葬、寄存骨灰的宗教場所等祭拜場所的群眾現場祭掃活動。祭掃活動期間,市公安部門對通往老殯儀館的所有路段實行人員管控和車輛管制,做好對祭掃人員的勸返工作。

  二、規範鄉村祭掃活動。鄉村公益性公墓(骨灰樓堂)、農村散葬墳墓的祭掃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街道)自行制定祭掃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好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祭掃活動嚴禁野外用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焚燒香燭紙錢。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好監管責任,有針對性的開展執法檢查。

  三、落實屬地防控責任。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聯防聯控機制作用,積極勸導外出人員、海外鄉親在清明期間不返鄉,鼓勵海外鄉親採用網絡祭祖等形式完成祭祀心願,通過建立親屬微信群、製作微視頻、思念卡等綠色簡約方式寄託哀思,切實做到“外防輸入、內防擴散”。

  四、推進殯葬領域移風易俗。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廣泛宣傳我市2020年清明祭掃的規定,做到家喻戶曉,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要抓住清明節期間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殯葬工作的有利時機,通過廣播、互聯網、宣傳單等方式加強宣傳,倡導文明祭祀,引導群眾家中擺放遺像追思先人、書寫寄語或網上祭祀,自覺做移風易俗的宣傳者、推動者和踐行者。

  清明期間,各級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值班值守和工作情況反饋,市民政部門設立清明節工作辦公室,認真執行全國清明節祭掃情況日報制度(市民政局聯繫人:羅旌新,聯繫電話:3607680,傳真:3611639)。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至2020年4月12日。


永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26日


來源:永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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