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引领】梁波:实干笃行写忠诚 只争朝夕保平安

梁波,男,汉族,现年34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级警司,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合阳县公安局金水派出所副所长兼法制员。

【典型引领】梁波:实干笃行写忠诚 只争朝夕保平安

自担任法制员以来,梁波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知识,以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自觉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充分发挥公安法制员作用。先后多次被县局授予先进个人,2013至2015年连续三年被合阳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务员,2014年6月被合阳县委评为“优秀党员”,2017年先后被评为“春季攻势破案竞赛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规范执法之星”等荣誉,2017年8月获县局嘉奖一次。2018年3月被渭南市公安局授予“全市优秀法制员”的称号,2018年9月本人撰写的法制调研文章被省厅采用并通报表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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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职

始终把严格执法放在首位

该同志主要负责全所行政案件的审核,工作中他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对接处警、受立案、现场取证、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办案区使用等所有执法办案环节全程监督,针对民警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从案件材料、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把关,从细微处着手,发现问题及时向民警进行通报要求整改,逐案审核评查打分通报,加强每起案件的分析研判,促使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从程序到实体的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2018年,共审核各类治安案件共计210起,纠正各类执法问题160余处。办结的210起行政案件,在案件评查中优秀率达到80%以上,确保了案件公开公正、准确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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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创新

建立案件动态巡查制度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结合金水派出所辖区警情多、执法办案环境复杂、打架伤害、寻衅滋事案件高发,民警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疲劳状态容易出现差错的现状,制定了以案管室为依托,从接处警、案件受理、案件调查,到结案、案件回访的全程跟踪动态巡查制度,要求民警严格遵循执法细则,对发现、提取、固定、保管证据的每一个步骤都要明确规范,确保办案的初始环节规范、高效;在程序方面,从案件受理到案件终结,告知、送达、回访执行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他将法制员对全所案件的管理状态从“静态管理”提升到“动态跟踪”,发现问题立即提醒民警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落实,使得每起案件在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均处在规范办理状态,进一步提升该所的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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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习

以“小课堂”形式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

他坚持每周开展“小课堂”交流培训活动,邀请县局法制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各业务部门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担任“小教员”,从接处警、办案程序、现场勘查、询问笔录技巧等方面为全所民警做经验交流,再从民警办理的案件中筛选典型案件进行案例互评,通过民警互查互评,发现案件办理中的问题和不足,提醒民警侦办案件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注意节点,并利用工作微信群,定期发布法律法规、执法动态、典型案例和执法提示,供民警学习探讨,有力提升了民警执法素养和办案能力,全年共开展小课堂培训30余次,发布学习内容5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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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引领】梁波:实干笃行写忠诚 只争朝夕保平安

重任在肩,梁波同志将更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政治立场坚定,积极上进,无怨无悔地奋斗在自己热爱的法制岗位上,在扎扎实实的工作中追求人生价值,在勤勤恳恳地奉献中践行自己入警时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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