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清明祭掃!甘肅省民政廳下發重要通知!

近日,甘肅民政廳下發通知

《關於統籌抓好清明節疫情防控

和祭掃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繼續暫停舉行遺體告別儀式、集體公祭等聚集性活動

清明祭祀甘肅多地叫停

請注意!

有關清明祭掃!甘肅省民政廳下發重要通知!

為統籌抓好清明節疫情防控和祭掃服務管理工作,近日,甘肅省民政廳下發《關於統籌抓好清明節疫情防控和祭掃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全省疫情風險地區動態調整以及當地殯葬服務場所實際情況,加強群眾祭掃服務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嚴格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管理要求,指導轄區內殯葬服務機構有序做好清明節祭掃和殯葬服務管理。堅持從快、從簡辦理喪事活動,繼續暫停舉行遺體告別儀式、集體公祭等聚集性活動,取消機構內部人員集中用餐和其他各類人員聚集活動,不開放或延後開放骨灰遺體安葬(安放)高度集中的場所、相對封閉的室內祭掃場所、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服務項目

對具備開放條件的,可有序提供現場祭掃服務,並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強防護、保安全等工作,科學合理設置各殯葬服務機構及祭掃場所的承載量;採取網上預約、電話預約、短信提醒和簡化祭掃程序、限制祭掃時間、減少祭掃人員等措施,做好祭掃活動有效管控;祭掃人員進入殯葬服務機構要佩戴口罩、監測體溫、出示“健康出行碼”,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各地疫情風險等級如有升級,或者殯葬服務機構疫情管控、開放祭掃活動存在風險隱患的,要及時公告暫停、暫緩或延後開放祭掃服務活動。對較為分散的農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區及歷史埋葬點,要安排專人負責疫情防控期間的祭掃活動安全管理,防止祭掃群眾扎堆聚集,嚴防因使用明火引發火災事故。

《通知》明確,積極倡導綠色文明安全祭掃方式,各地要積極開發推廣網上祭掃、預約祭掃、遠程告別等在線服務項目,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殯葬服務。開放現場祭掃服務的地區和機構,要大力推行綠色低碳文明祭掃,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封建迷信活動和低俗祭祀用品。對預約申請參加樹葬、撒散等節地生態安葬服務的,認真做好登記及後續安排解釋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

另外,《通知》規定,各地要嚴格規範和優化殯葬服務,對藉機哄抬物價及殯葬中介機構人員違規承接殯葬服務、強買強賣等違法違規行為,要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及時瞭解掌握疫情對殯葬服務機構運營的影響,對出現虧損、運營困難的,要向當地黨委和政府提出幫扶意見建議,幫助其渡過難關

甘肅省民政廳關於統籌抓好清明節疫情防控和祭掃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保局,甘肅礦區、東風場區民政局:

為統籌抓好清明節疫情防控和祭掃服務管理工作,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20〕27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抓好疫情防控與祭掃服務管理

當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但是人員大範圍流動和聚集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極大風險和隱患,統籌清明節疫情防控與群眾祭掃服務管理,事關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機構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各項決策部署,始終繃緊防輸入、防反彈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祭掃服務管理工作落實。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按照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統一部署安排,根據動態調整的低、中、高風險地區以及當地殯葬服務場所實際情況,加強群眾祭掃服務管理。要著眼於增強統籌效果,加強形勢預判和風險評估,研究是否開放現場祭掃服務、開放的區域範圍及所應具備的條件,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明節祭掃工作方案,報請當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批准後向社會公佈,讓廣大居民群眾瞭解、理解並給予配合支持。

二、從嚴限控清明祭掃和殯葬服務活動

各地民政部門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嚴格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管理要求,指導轄區內殯葬服務機構有序做好清明節祭掃和殯葬服務管理。堅持從快、從簡辦理喪事活動,繼續暫停舉行遺體告別儀式、集體公祭等聚集性活動,取消機構內部人員集中用餐和其他各類人員聚集活動,不開放或延後開放骨灰遺體安葬(安放)高度集中的場所、相對封閉的室內祭掃場所、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服務項目。對具備開放條件的,可有序提供現場祭掃服務,並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強防護、保安全等工作,科學合理設置各殯葬服務機構及祭掃場所的承載量;採取網上預約、電話預約、短信提醒和簡化祭掃程序、限制祭掃時間、減少祭掃人員等措施,做好祭掃活動有效管控;祭掃人員進入殯葬服務機構要佩戴口罩、檢測體溫、出示“健康出行碼”,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各地疫情風險等級如有升級,或者殯葬服務機構疫情管控、開放祭掃活動存在風險隱患的,要及時公告暫停、暫緩或延後開放祭掃服務活動。

三、切實加強祭掃安全管理

各地要繼續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8號)要求,建立健全黨委政府負責人牽頭,民政、公安、交通、林草、市場監管等部門密切配合的應急處置機制,統籌抓好清明節祭掃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實。要督促各殯葬服務機構特別是各類公墓等安葬服務機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及自身設施場地、防控條件等情況,制定詳盡具體的方案預案,明確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既充分考慮群眾祭掃需求,又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並能及時有效化解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要組織開展森林草原野外火源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治理推動移風易俗、文明祭掃工作不力,存在林內、林緣區燒紙錢、燒香點燭等違法用火問題;治理墓區周邊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災隱患突出問題;治理宣傳引導、綜合管控不到位,未採取有效措施疏堵結合問題;治理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以身作則,帶頭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等問題,嚴防發生火災事故。各殯葬服務機構要在當地民政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嚴格按照《甘肅省殯葬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有關工作指引要求,落實崗位責任,加強防控培訓、應急演練、機構安全等工作,做到科學規範防控無死角,切實守護好服務對象和自身安全。要加強對祭掃服務場所的巡查管控,協調落實人流車流的限流分流和火源管控、疫情防控措施和祭掃流量監測預警、祭掃場所衛生消毒等制度,確保祭掃服務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進行。要對易造成人員聚集的殯葬服務場所入口及周邊強化引導管理,增配人員加強祭掃服務引導和機構場所巡查,嚴格落實防護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要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從源頭消除火災、踩踏等各類安全風險,嚴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對較為分散的農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區及歷史埋葬點,要壓實鄉鎮(街道)及村(社區)責任,安排專人負責疫情防控期間的祭掃活動安全管理,防止祭掃群眾扎堆聚集,嚴防因使用明火引發火災事故。

四、嚴格規範和優化殯葬服務

各級民政部門要指導轄區內殯葬服務機構切實有效保障遺體接運、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殯葬服務,並根據疫情情況和自身條件視情擴大殯葬服務供給,穩妥有序提供除基本殯葬服務以外的其他延伸服務項目。要進一步優化殯葬服務流程,通過加強服務人員配備、疫情防控物資保障等措施,努力為群眾提供更加便利、安全、優質的服務。要抓好疫情防控期間的殯葬服務價格管理,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管理的,要嚴格執行,不得隨意定價漲價;對屬於市場調節價範疇的,要加強成本審核,指導在合理範圍內定價;對藉機哄抬物價及殯葬中介機構人員違規承接殯葬服務、強買強賣等違法違規行為,要會同發改、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要及時瞭解掌握疫情對殯葬服務機構運營的影響,對出現虧損、運營困難的,要向當地黨委和政府提出幫扶意見建議,幫助其渡過難關。

五、積極倡導綠色文明安全祭掃方式

各地要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積極拓寬服務渠道,通過開通移動客服端、微信公眾號等方式,積極開發推廣網上祭掃、預約祭掃、遠程告別等在線服務項目,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殯葬服務。要鼓勵通過網絡祭掃、網上時空信箱、代理祭掃、小規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實地祭掃人數及祭掃活動聚集感染風險。暫停祭掃服務或限制性提供相關殯葬服務的地區和機構,要通過多種方式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引導群眾自覺服從當地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對確因特殊原因提出實地祭掃需要的,可提供遠程視頻祭掃等服務,滿足群眾合理需求。開放現場祭掃服務的地區和機構,要大力推行綠色低碳文明祭掃,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封建迷信活動和低俗祭祀用品。對預約申請參加樹葬、撒散等節地生態安葬服務的,要認真做好登記及後續安排解釋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

六、進一步強化組織保障

各級民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及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統一部署下,成立清明節祭掃工作專班,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督導,指導殯葬服務機構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掃安全保障工作。要聯合宣傳、文明辦、農業農村等部門大力宣傳當地疫情防控和清明節祭掃服務管理政策措施,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選擇非實地祭掃、分時錯峰祭掃等多種方式,倡導尊重生命、綠色文明的殯葬新風。要加強輿情研判及應對處置,及時客觀回應社會關切,對依靠部門力量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當地黨委和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統籌推動解決。各地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機構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送制度,主要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

從3月20日開始至4月6日,各級民政部門要設立清明節祭掃工作辦公室,並在清明節法定假日期間安排專人值班,統籌協調做好清明節祭掃保障工作。要堅持落實日報制度,每日14時前上報《2020年清明節祭掃情況日報表》(見附件)。各地清明節祭掃工作方案(通知、通告)和工作總結,請分別於3月20日和4月8日前上報省民政廳。省民政廳清明節祭掃工作辦公室聯繫電話:0931—8416129/8790617/8790244。

甘肅省民政廳

2020年3月1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