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太平街道組織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派出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執法人員巡查至前溪路時,發現很多雜貨店存在跨門經營的情況。
針對這種情況,執法人員逐家店鋪開展勸阻,讓店主將室外的貨物搬回店內。
大部分店主都當場整改。
然而,店主何某卻拒絕整改,還嚷嚷著執法人員只針對她的店鋪。
執法人員一邊繼續勸何某,一邊準備幫忙將貨物搬回室內。
何某當即阻止執法人員的行為,“這是我的東西,你們不能動!”
見何某實在不配合,執法人員決定對跨門經營的貨物進行暫扣。
何某隨即阻撓執法。
為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執法人員當即執法停止,並請太平派出所介入。
警方將何某口頭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詢問調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太平中隊協助配合調查。
其實,何某跨門經營已不是第一次了。
去年11月,何某因跨門經營被立案查處,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出了一張300元的罰單。
不過,何某一直拒絕繳納罰款,此案一直未結。
在派出所裡,何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寫下了保證書:保證結案,保證以後店內經營絕不佔道經營,做到門前三包做一個文明市民。
警方對其予以教育處理。
之後,何某繳納了上述罰款。
執法人員稱,跨門經營一直是他們打擊的重點,接下來他們將進一步加強管控和執法力度,堅決和跨門經營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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