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讯问”助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我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我自愿认罪认罚。


“远程讯问”助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通过远程讯问系统进行提审


3月18日下午,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中心远程讯问室,张永为检察官对孙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通过远程讯问系统进行提审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张永为检察官在提审过程中,依法告知了涉案犯罪嫌疑人孙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对该案犯罪事实及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宣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值班律师为其讲解了检察机关对案件适用的程序、罪名及量刑建议的后果,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确保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远程讯问”助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


犯罪嫌疑人孙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表达了自己认罪认罚的意愿,发表自己的悔过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其罪名的认定及提出的量刑建议。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将由书记员工作站派员在看守所民警的协助下,转交至在押犯罪嫌疑人再次确认签字,以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合法性。


“远程讯问”助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在看守所民警的协助下在押犯罪嫌疑人再次确认签字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寿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智慧检察”工作成果,将值班律师请进远程讯问室,推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实现了 “零接触”办理案件。2月份以来,寿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此办案模式,已经顺利完成了对40余名在押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了防控、办案两不误。




来源丨寿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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