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窖“皇帝”让6名女奴卖身裸聊赚钱?揭秘洛阳X奴案


哈喽大家好,我是阿不,,欢迎来到八号疯人院 。

前几期啊咱们讲了个3名少女被绑架10年的案子,这个案子一经发现就轰动了整个美国,我国呢,也有这么一起类似却又大不相同的案子,今天我就给大伙讲讲。


事情发生在2011年的九月。

9月1号的凌晨,洛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一个化名小晴的女子说自己被"大哥"诱骗非法囚禁在地下密室里,在被带出去卖淫的时候侥幸逃出来。还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五个姑娘被诱骗绑架后,沦为了"大哥"的性奴。其中还有两位姑娘被折磨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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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晴的话很快就引起了警察的重视,洛阳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立马赶往小晴说的地窖。这一去查看啊,真的是让警察们大吃一惊。


地窖“皇帝”让6名女奴卖身裸聊赚钱?揭秘洛阳X奴案

地窖的位置在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景福苑小区的地下室内,大概十几平米,进去一看,地上堆着一些乱七八糟臭烘烘的杂物,墙边有台电脑,旁边还有两张皮沙发。看上去几乎没有落脚之地。经过搜查之后,警察才发现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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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脑右边的杂物堆里,有一个板子搭成的简易小桌子。上面堆满了杂物,将它们搬开,就发现下面有个推拉玻璃门,将门一拉,就漏出一个洞来。这个洞的直径大概50厘米,里面还有梯子,刚好可以让一个人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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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警察小哥哥就先下去了。他顺着这个竖井往下爬,大约三十米的样子,就到底了,再一看,旁边还有个橫井,这直径和竖井差不多,也就够一个人爬着活动,再往前,就发现了一道铁门,上面铁链锁得牢牢的,警察就把锁给开了,再继续往前,嘿,又是一道铁门。就这样开门,继续爬,又开门,折腾了四五次后,来到了一个栅栏前边,就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女人妩媚的声音:"大哥,你可回来了~"语气里居然满是欣喜和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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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小哥哥一下就懵了,这啥情况啊这是。他一打开门,里面的几个女子就傻眼了,不是"大哥"。警察小哥哥也傻眼了,这几个女子一点也不像是被囚禁的害怕畏缩恐慌的状态啊,看上去居然个个精神都还很好,脸上挂着笑容。得知他是警察时还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这情况,是不是有点不大对啊。

不管怎样,警察们还是先赶紧把她们从地窖里救出来,然后再仔细的测量和勘察这个地窖。这个地窖阴暗又潮湿,空气十分污浊。有一根白色的管子,应该是用来通风透气,不过没多大效果,只能保证人憋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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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不到20个平方米,高2.43米,在距地面1.1米的地方,用木板隔成两层,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气罐、煤气灶、热水壶等,电从外面接入,我的天啊,这么小的一个空间里,住了6个人。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这环境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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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地窖勘察清楚了,再把那几个女子安顿好,这些疑问也就要寻答案了。

这地窖什么时候建的?怎么建的?它的主人——那个所谓的"大哥"到底是个什么人物?他又是怎么把6个女孩子骗到这里来的呢?


专案小组的成员们速度很快,不到两天,就把犯罪嫌疑人"大哥"捉拿归案。

关于这个案件的细节,也一点一点的披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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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的真名是李浩,只是一个普通的初级工人,他于1996年12月入伍,在徐州沛县消防中队当消防兵,2005年4月退伍,安置办就把他分配到了河南省偃师质量监督局检测中心,后来被借调到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他每个月月薪不到2000元,所在单位虽属事业编制,但并不是公务员。

案发的时候他34岁,已经结婚了,并且还和妻子生了个女儿。妻子没有工作,等于是个全职太太,全家就靠他这点收入过活。李浩住的地方并不是案发的地下室,那个地下室是李浩用妻子的名义买的,他也没和妻子说买来干嘛的,妻子也就以为是用来堆放一些杂物,并没有在意。从他家——洛阳市涧西区龙磷路到案发小区,大约有半个小时的车程。

据说,在警察过来挖掘探寻地窖的时候,有村民看见远远李浩骑个摩托车,身上背着个奶娃娃,往案发现场开,一看到这么多警察,立马掉头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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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邻居们眼中啊,李浩是个老实寡言还有点木讷的人,和妻子的感情很好,就没见他们吵过架。在单位同事和领导看来,李浩也是个老实本分与人和善的员工。他每天上班都很积极,早上来了就开始打扫卫生,干一些出力的活也跑在别人前面,每天准点来准点走,从来不请假。


这样一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人,怎么就做出囚禁强奸多名女子,还杀害了其中两名的事来呢?

据他本人招供,他在2008年的时候,从互联网上得知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于是就萌生了诱骗女子为他谋取钱财的念头。家里条件不好,妻子没有工作,光靠自己单位那么点死工资明显不够生活。

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开始准备。

2009年8月,李浩开始在地下室里挖地窖。为了不引起其他人注意,他就把挖地窖的时间点选在深夜,晚上没人,比较好施工,清晨再用尼龙袋将土装着用摩托车运走。

因为工程量比较大,晚上一个月起码有半个月不能回家,李浩便向妻子撒谎说自己在晚上另找了一份看大门的工作,住在单位。妻子也没有怀疑。


两个月后,也就是2009年的10月,李浩从KTV诱骗来第一名女孩,由于那时地窖尚未完工,他还强迫被骗来的女孩跟他一起挖地窖。

随后李浩又陆陆续续以"出台"为名义从发廊、KTV、夜总会骗来其他五名女孩(最小十六岁,最大二十三岁),并强行与这些女孩发生性关系。

一年后,这个隐藏在地下六米、有七道铁门把守、几个房间加起来面积不足20平米、具有通风系统的地窖完工。


囚禁女孩之初,为了防止这些女孩有力气逃跑,李浩每隔两天送饭一次,后来觉得太麻烦,干脆买了做饭工具,并给地窖通了电,不定时送一次米和菜,让女孩们自己做饭。还在地窖里准备了电脑和影碟,供女孩们消遣。

最先进入地窖的两个女孩最开始一直想逃跑。但是这地底下暗无天日,空间狭小,又有七道铁门锁住,跑也跑不了。她们就想偷袭,可惜没打好配合。


2010年7月,当时地窖中仅有的两个女孩其中一位趁李浩不备,从背后偷袭李浩,没有成功,李浩恼怒之下就把她拷在床上,然后对其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发现她始终不肯屈服,李浩便谋生杀了她的想法。


动了杀心的李浩叫来地窖里的另一个女孩,用威逼利诱的方式让她参与杀人,女孩出于恐惧,与李浩合力将被害者掐死,然后将尸体埋在了地窖床板之下。

这一行为让李浩在那个女孩的心里植入了深深的恐惧,再也生不出反抗的念头。

之后李浩分别在2010年12月、2011年3月、2011年5月、2011年7月骗来其他四位女孩。这时,包括死去的一位,狭小的地窖里已经有了6位受害者。


李浩对这些女孩"调教有方",女孩们不仅没有反抗之意,反而开始相互妒忌,常常因为"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而发生争执。久而久之,女孩们都喜欢称李浩为"大哥"或者"老公"。"大哥"是被囚女子们对李浩的爱称。


某个晚上,其中一名被囚女子与另一名女子因争风吃醋而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其中一人将另一人打死,将尸体掩埋在女孩们居住"房间"的角落里。至此,李浩已经完全控制了她们的思想。已经过上了半个月在地面当普通人,半个月在地下当"皇帝"的生活。


为了赚钱,他亲自把控裸聊的流程,为了防范被囚禁的女孩儿在裸聊时趁机求救,每次裸聊的时候,李浩都亲自控制,裸聊完之后就关闭电脑、拔掉电源。

裸聊的价格是半个小时50元,一个小时100元,通过支付宝结算。

但是时间一长李浩发现不大对,因为几个姑娘是要吃饭的,光靠裸聊的话实在赚的太少了,于是到后面缺钱的时候他开始带着这些女子出去卖淫。


令人奇怪的是,那些女子都乖乖的跟他出去,生意结束后就乖乖的回到地窖,也不逃跑,直到2011年9月初,被监禁的时间最短的小晴向警方报警,这个案子方才得破。

在审讯过程中,有的被囚禁女子说,李浩对她们"照顾有加",有的女子甚至对他"忘记了恨"。让警察感到惊讶的是:有的女孩在民警调查过程中,甚至试图袒护李浩。


他们之间的关系真的是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具体表现在以下四点:

1、 被囚女子不仅不反抗,反倒争风吃醋

2、被囚女子有机会逃脱也不利用

被李浩带出去卖淫的女孩难道都没有找机会逃跑或者请周围人帮助自己?尽管李浩在监视她们,但是并不代表找不到机会,比如趁和嫖客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想办法求助。

3、受害者变施害者,被囚女子竟将同伴打死

在本案告破之后,全部四名女孩皆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4、 被囚女子"忘记了恨",在警察调查过程中袒护李浩


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么古怪?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被囚禁的女孩们的症状就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是指犯罪的受害者对加害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加害者的一种情结。


李浩的手腕和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四个形成条件是一一对应的。

第一:让人质真正感到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李浩对这些女孩的控制极为严密。除了连续七道铁门外,为了防止女孩们有力气外逃,李浩在最初,两天多时间才给被囚禁的女孩们送饭一次,虽然后来让女孩们自己做饭,但是送原料的频率也很慢。当然,李浩做得最残酷的是,为了杀一儆百,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孩活活打死后埋在地窖。


第二:让人质感受到要脱逃是不可能的,让他绝望。

整个地窖整整七重铁门,只能容纳一人的通道,再加上因为吃不饱饭而没有任何力气,这些条件都足以让女孩们对逃脱感到绝望。在随时随地都觉得有生命危险又感到不能逃脱这个地方的时候,女孩们就只能迎合李浩,只为了活下去。


第三:控制人质的信息来源和思想。

这些女孩虽然能够用电脑,但是电脑上不了网,她们不能和外界联系。在一个信息不流通的封闭空间中,李浩就能够对她们进行洗脑,强行灌输自己的思想和理论。李浩可以反复地给女孩们强调这个地窖是如何一个美好的乌托邦,外面的世界如何险恶之类的思想。谎话说一千遍,说谎者自己都会相信,何况天天只能听谎话的人呢,这些女孩也逐渐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最后:再施点小恩小惠作为奖赏。

李浩给女孩们配备了电脑,让她们可以玩电脑解闷。女孩们甚至觉得在被囚禁期间李浩对她们"照顾有加"。时间一久,对于女孩们而言,自己能够活命完全都是李浩的施舍,李浩再给一点小恩小惠,她们就忘记了自己的悲惨命运是李浩造成的,反而感激李浩,对他充满了感情。


作为一个权力欲很强的加害者,李浩从中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就像古代皇帝一样可以操纵人的生杀大权,玩弄人的喜怒哀乐,并且被这些弱女子所膜拜。所以他不断地玩弄权术,更加牢固地控制着自己的俘虏。

而这些弱女子就在日复一日的洗脑和摧残中,迷失了自己。幸好,最后被囚禁的小晴的思想还没有被完全腐蚀,及时报了警。


收到风声后李浩立马跑到妹妹家,得到了逃跑的路费。

2011年9月3日,李浩于河南省南阳市落网。

2011年9月25日,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对李浩事件的处理意见,在征求司法机关意见后,按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李浩开除党籍公职,继续追究李浩事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1年9月27日,被从地窖中解救的4名女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李浩的胁迫、指使下,其余几名女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刑。被告人李媛犯窝藏罪,判处缓刑。

2014年1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李浩在河南省洛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起闹得轰轰烈烈的河南洛阳性奴案就此落下了帷幕。值得一提的是,在从第一名女孩被囚禁到案发的近两年内,当地警方没有接到任何关于人员失踪的报案。而距离那个地窖仅仅一百米就是一个派出所,两百米就是一个武警支队。


好了,今天的案例就分享到这儿了,在这里阿不提醒大家啊,发现情况不对,一定要报警,注意安全,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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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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