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孫楊似乎被西方泳壇孤立了?

好酷龍仔


日前,根據國際體育法庭的仲裁結果,孫楊被禁賽8年,而且立即執行。同時,在接到通知後,孫楊及律師團隊表示,將按規定提出上訴。而國內媒體在分析之後認為,按照以往的慣例看,孫楊上訴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從世錦賽上被霍頓、斯科特等小丑羞辱,到反興奮劑機構如跗骨之蛆驅之不去,可以說,孫楊有點被西方泳壇孤立。之所以造成這種局面,個人認為有兩個原因:

一是身份問題,說白了,如果孫楊不是生在中國,或者不是中國籍,對他的歧視和偏見要少的多。當然,這些不僅是對孫楊偏見,對整個中國人都有偏見。

二是媒體輿論的大環境長期汙染。作為長期從事體育媒體的創作者,我們再關注BBC、espn、天空體育等一系列西方主流報道過程中就發現這個問題。不光是體育事件,就是其他問題,這些西方媒體報道的時候都和我們所認知的事實相差甚遠,甚至顛三倒四,故意把節奏帶偏。有些人不瞭解西方媒體,總認為別人的報道都是對的,別人說的都是客觀的,但事實是,現在的西方媒體正在不遺餘力地抹黑中國,抹黑中國人,甚至是赤裸裸地顛倒是非。可以想象,長期在這種媒體輿論下生活的西方人,肯定對中國有一種天生的偏見,這種偏見也存在於各個領域。所以在孫楊事件爆發之後,霍頓等人都以孫楊曾經服用禁藥為由,對孫楊進行攻擊和侮辱。

值得注意的是,孫楊曾在2014年參加全國游泳冠軍後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出現陽性。當時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已經公佈了這一消息。並證實孫楊由於服用了預防心絞痛的處方類藥物曲美他嗪造成藥檢成陽性(曲美他嗪高心肌細胞能量,改善心臟功能,但這個藥並不是違禁藥物),但國家體育總局仍對其禁賽3個月。這個事件成為霍頓等人攻擊孫楊的藉口。

第三個方面是孫楊在泳壇的長期霸主地位和強勁的表現,給這些運動員造成強大的職業壓力,讓他們心理上產生不平衡。像霍頓本人長期被孫楊壓制,而且自身性格和人格就存在缺陷,個人品質和道德修養也非常差勁,在澳大利亞隊內就不受歡迎,所以他說出這番話也不奇怪了。而孫楊雖然受到個別人的不滿,但是還有很多運動員支持他的,所以不管他以後能否上訴成功,他的成績都值得國人驕傲,併為他喝彩。


上觀英超


為什麼孫楊在西方泳壇口碑不好?

國內的報道大多都是為了博眼球,只是踩著2016年裡約奧運會孫楊和霍頓的矛盾這個墊腳石,進而延伸出更多的話題。比如每年世錦賽孫楊奪冠,都要帶上霍頓(說實話,看到霍頓倆字倒胃口。)正巧的是,這屆世錦賽么蛾子還不少,趕上兩個明面上作妖的人,所以更有話題可寫了,明擺著在塑造孫楊在國際上人緣不好的形象。 但事實上,報道中的都只是一部分,不是完整的。它沒有報道意大利的德蒂和孫楊的友好互動、法國的阿格內爾在社交媒體上發了孫楊的應援團、立陶宛的拉普西斯和孫楊握手鼓勵、還有菲爾普斯曾對孫楊高度評價和澳大利亞教練丹尼斯對孫楊的維護...因為這些流量都不大呀、吸引不了太多眼球呀。其實在國際賽場上,各國運動員之間有矛盾和摩擦在正常不過了,但像霍頓這麼沒腦子的還真不多見。 還有一方面是,孫楊的個人金牌數目前僅次於菲爾普斯,算是一魚之下,萬人之上的地位了。所以西方對於孫楊有敵意很正常,畢竟以往,游泳項目一直被西方人壟斷,而孫楊的出現,打破了這樣的壟斷。孫楊常年統治自由泳的項目(特別是400自),成為世界上唯一一名包攬200、400、800、1500自由泳的所有世界大賽金牌的男子游泳運動員。 所以很明顯,當一個人過於強大,總是免不了質疑的聲音出現,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就被西方泳壇孤立,欣賞他的大有人在,只不過有些聲音顯得過於刺耳罷了,其實也就只佔少數。只有一直處於強者的位置,才能讓那些小嘍囉慢慢習以為常、慢慢屈服。大家覺得是不是呢,或許根本不是孫楊在西方的口碑不好,只是現在報道太

孫楊被英國選手拒絕合影,你對這位英國選手有什麼想說的?

在霍頓拒絕和孫楊合影之後,英國選手斯科特也拒絕和孫楊合影,對此我只想說,他們真的是很沒有氣度,並且很沒有素質。 不知道為什麼在孫楊奪冠之後霍頓和斯科特紛紛拒絕和孫楊合影,當然據我的猜測,可能是因為去嫉妒孫楊的實力,並且他們沒有趕超孫楊的能力,所以他們對孫楊羨慕嫉妒恨。 在看到這些消息的時候,一邊為孫楊慶祝著他的勝利,另一方面又心疼孫楊。孫楊其實一直都是一個很努力的人,並且他的愛國情懷也是顯而易見的。 就在之前有一次參加國際比賽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家的國旗出現了一點小問題,於是他立馬和相關人員用流利的英文進行溝通,不僅展現了我們國家的人的氣度,也展現了孫楊的愛國情操。 當中國國旗升起來的時候,他臉上露出來的笑意絕對不是表演出來的,那是由內而外散發的情感。 對於斯科特,其實我覺得應該對他們這種缺乏體育競技精神的人進行一定的懲罰,在國際賽事上展現出這樣的氣度,其實大家對他的形象還是有目共睹的。 我倒是想說,如果真的有實力,就不要在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上出妖蛾子,而應該真正的提高自己的實力,但是自己又不行,所以我覺得整這些有的沒的反而顯得自己像個拙劣的小丑。 至於孫楊是我們心目當中的英雄,無論別人是怎樣對待他的,我希望我們永遠熱愛他。





老馬新疆說


這就是西方雙標的標杆之一了,次次在國際大賽上均有好成績的美國游泳隊人均哮喘[大笑],這樣可以規避部分興奮劑禁令,服用某些刺激腎上腺素的藥物,WADA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予藥物服用豁免權。允許他們使用特定禁用藥物,比方加巴噴丁、鹽酸右哌甲酯、曲安縮松、卡馬西平、利他林等。

國際競技體育,美國真的是靠這些身殘志堅的運動員,年年帶病出徵,為國爭光啊[打臉][打臉][打臉],這是殘奧會還是奧運會?

WADA呀WADA[吐血]



鄙人石田介雄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判決孫楊被禁賽八年之後,一些所謂什麼西方的陰謀論鋪天蓋地。但是在我看來根本不存在什麼針對孫楊的說法,游泳項目本身就是個人的比賽,孫楊事件完全是孫楊的個人行為,或是孫楊團隊的行為,根本不存在孤立不孤立一說。況且游泳項目西方人佔據半壁江山,突然有亞洲面孔闖入頂級行列,人家也不可能對你熱情,加上之前孫楊確實有誤服禁藥的黑歷史。

孫楊該為自己的魯莽承擔後果;

孫楊的訴訟案卷長達78頁,歷經了542天,究竟誰是誰非不是我們吃瓜群眾可以分辨的。但是我知道每行每業都有自己的規矩,孫楊破壞了人家的規矩,挑戰了人家的底線,當然人家會全力捍衛榮譽。況且國家仲裁法庭的判罰不是有人能左右的,據我瞭解,反興奮劑機構對游泳運動員的飛行藥檢,孫楊根本不算最多的,西方運動員的檢驗次數要遠高於孫楊,況且在西方運動員中被查處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所以說所謂的西方陰謀論就是極端想法,我相信法庭會做出公正的裁決。

孫楊方面的想法,和國際仲裁的判罰依據不統一,孫楊翻案的可能性太小;

孫楊方面一直在強調工作人員的資質問題,但是人家反興奮劑機構的規定是隻需有一人具備資質即可,而且孫楊對於為何之前都是配合,這次就突然不配合解釋不清楚,這才是本案的關鍵所在。即使孫楊對工作人員人份有質疑,但是砸壞藥檢外線的玻璃瓶已經成為事實,不管前面的理由是什麼?但是結果沒有區別。如今孫楊又拿出當時檢驗的樣本給網友看,但是明顯一個是有玻璃包裝的,一個是沒有玻璃包裝的,豈不是光明正大告訴人家我砸壞了一個嗎?與其說拿證據給網友看,不如拿給仲裁員看!

綜上所述,我願意相信孫楊是清白的,但是在事實面前必須要拿出有力的證據,法庭靠證據說話,不講情感。

您有什麼不同見解嗎?歡迎大家一起討論留言,說出您的看法。


小螞蟻體育


世界的體育環境基本被歐美把持著,死死的攥著他們的種族優越感。

否則也不會出現接力跑比賽全賽場只有美國一個國家隊在孤獨的跑。

華夏民族在復興之路必然困難重重,譽謗相隨,我們每強大一步,西方就“深感不安”一次。諸如此類。只有到了真的勢均力敵或者超越對方之後,他們才會真正的尊重我們。

強大自己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根源。


金譂子


也許因為孫楊在FIFA的勝訴使其和團隊自信心膨脹,堅信他們掌握了勝訴的鐵證:檢查員無資質違規。這使他們堅信自己必贏,才要求公開仲裁聽證!

但實際上,現在我們通過公開庭審知道,所謂的“檢查員無授權資質”其實並不成立。在中國反興奮劑條例中,所有檢查員都必須要有授權資格證書,這的確是事實,但在WADA的條例中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資格授權並不是強制的,而是指南性質的要求。

主檢官擁有此次飛檢的授權書、WADA發的資格證和身份證,血檢官有抽血的資質證加身份證,尿檢官有身份證,這些在WADA看來就是屬於合法的、能完成飛檢的授權狀態!

縱觀庭審,給我映像是:也許真的是因為孫楊的團隊錯誤的理解了國際反興奮劑條例才導致了孫楊的拒檢。

如何解釋孫楊此前59次同樣標準的授權條件下沒有拒檢,而偏偏拒檢了這一次呢?!

我認為孫楊當時可能真的不想拒檢,一開始只是想刁難一下這個“新手”主檢官而已。只是當他的豬隊友們加入後,才使得事態發展成了拒檢災難!

孫楊為何要刁難主檢官呢?!這要從孫楊(或孫媽)的性格來分析:

孫楊的種種醜聞,我就不列舉了,從孫楊在諸事中表現出來的性格,我分析,當孫楊發現主檢官是自己曾投訴過(當時她還是副檢官)的人,其不但沒有被解僱反而當上了主檢官後,【心理失衡】,故意挑起事端,找茬刁難報復主檢官。

這裡我們要特別注意,之前2017年孫楊投訴她時,恰恰是因為她缺乏在孫楊看來的“必要”資質證明文件!加上主檢官是一個年輕柔弱的女性,又是“新手”(在孫看來),看上去好“欺負”,她的團隊看上去太“不專業”,使得孫楊產生了錯覺——在“資質問題”上志在必得!

仔細讀過調查報告,你會發現——無論主檢官提出什麼樣的折中方案以完成尿樣採集或保存、帶走血樣,都被孫方拒絕!這是隔著紙也能感覺到的:一個高高在上的奧運冠軍及其團隊在抓到一個自以為是的“把柄”後對一個看似柔弱的小女生的無情戲耍!

而當後來豬隊友們加入並發現了所謂的“把柄”後,才使得事態走向了萬劫不復!


SZ誰主沉浮CF


本文又臭又長,感興趣的朋友可直接看(2),打臉篇。

我猜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呢?原本國際藥檢是主檢一個人說了算,而另兩個人是擺設,可以是主檢的同學,主檢的鄰居,可以是路邊的大爺,總之,只要主檢看你順眼,你就可以當“官”。可見這樣的主檢是沒人監督的,這樣只要買通主檢一人,藥檢就好過關。

可是孫楊非要說連兩個助手也要什麼資質,還要是什麼工作人員,這不就麻雞了嗎?三個人互相監督,主檢也不能明目張膽了呀,這麼點小事怎麼還整成三權分立了呢?老子以前只要花一份錢就能搞定的事,難道要花三份錢?

(1)查資料前的回覆

授權文件和主檢資格是有效合法的,勿庸置疑,但執行過程是否合規,值得商榷。

“規則規定,只要有護士證……只要有身份證……”,那就把規則列出來,是不是這“兩個官”可以和委託機構一點關係都沒有?是不是可以每次臨到藥檢的時候在路邊叫上兩名“連臨時工都不算”的人去就可以了?

頻繁檢測的目的是為了杜絕做假,三人小組中,血檢尿檢只是唯命是從的助手還是兼顧了監督職能?

沒有監督只由主檢官一個人說了算的藥檢可信度有幾分?

以前的上萬次藥檢都是這樣一個主檢帶上兩個“親戚”完成的嗎?

為什麼電視上的公證總要派兩個人出去?因為買通一個人容易,買通兩三個人難。

如果規則寫道就是一個人說了算,那我真是要對那上萬次檢測打個問號了。

孫楊事件讓我們明白了一點,以前覺得國際藥檢很嚴格,很高大上,整了半天,就是一個人帶兩親戚的事。不用監督的話,抽血、取尿,其實派一個男護士(女護士)就搞定了,非得大張旗鼓派三個人,就為了陣容好看?這種行為說輕了是掩耳盜鈴,說重了是欺世盜名。

(2)查資料後的回覆,打臉篇

wada-ama.org上下的,兩個文件,

前一2021_isti.pdf,level2級,看5.3.3條。

後一個guideines_blood_sample_collection.pdf,level3級,看2.5條。

明顯的區別是前一個用shall,後一個用must,而且是these individuals must be authorized。

孫楊方想靠must 這個單詞贏,但是沒有用,因為還有一個最重要的level 1文件,也就是2015_code.pdf,它規定level1>level2>level3,規定了guide文件是RECOMMEND,是best情況,所以must贏不了shall,這個資質問題沒得打,除非有國內法規>level2。

不過從DCO的權力定義上的確驗證了我的想法:國際藥檢並不嚴格,再好的機器也沒用,因為從源頭處有漏洞。

DCO本身就可以是BCO,如果同性的話看尿尿也沒問題,也就是說,真的一個人就夠了,DCO是可以一手遮天的,文中找不到監督字眼,從採血釆尿的源頭就沒有監督。我倒不是說DCO想陷害誰,畢竟密封了。我是說他如果想幫誰過關,那就太容易了,可以陳尿、別尿,可以選特定時間,code文件裡還假假地約定時間,太搞笑了,屁的一萬次檢測。

還有就是,我要向那個建築工人道歉,我曾經嘲笑人家能徒手掰彎鋼筋,嘲笑人家唯一一次當官就把天捅了個窟窿。DCO是有這個隨便指定chaperone的權力的,只要在路上培訓2分鐘就可以了,所以下次你想看哪個偶象尿尿,給楊女士買一包柔和七星就可以了,不騙你,樓下散步的大爺就行,不用authorized。

楊女士的人設讓我想起一個詞“扮豬吃虎”,當然,當時肯定不是她想扮豬,她忍氣吞身,是因為身上是有兩道枷鎖的,她想同時遵守國際法規和中國規定,既完成外企的本職工作,又不忤逆本地的中國領導,沒成想對方登鼻子上臉,扮虎吃豬。當WADA說出那句“我們只遵守國際法規,不受國內規定約束”時,楊女士便有機會抖落一道枷鎖,變身遠古豬婆龍,什麼虎能是龍的對手?何況是扮虎。我以前誤會楊女士了,請允許我向這位辛苦扮豬的龍道個歉。

唯一的機會是miss yang是否說過:“那你就去試著把血瓶取出來吧”這句話?小護士是否說過:“你從下面敲一下就可以取出來了”?估計沒有視頻證據吧?這足以證明正是DCO要求兩者分離的。





atubofisher


孫楊,你長點心吧——寧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綜合各方消息:主檢官之前被孫楊投訴過,這次其他兩名助手都是她臨時找的同學。

尿檢官就是建築工因為拍照引起孫楊警覺(以前檢測應該是不允許拍照的或者以前從沒有檢測人員拍照的),孫本來開始也沒有在意證件是否齊全就配合了採樣,違規拍照觸發孫楊懷疑他們是否具有專業資質,加之以前就投訴過主檢,核實後其他兩人都無資質證明,隨之就叫來隊醫,請示領導處理意見,最後就是不帶走血樣,後來主檢官承諾了血檢無效,主檢官同檢測機構溝通後堅持自己要帶回外包裝,卻叫孫楊方來分離內外包裝,孫楊方讓保安砸了外包裝分離了內外包裝以便主檢帶走外包裝,雙方並就事情經過都簽字證明事實無誤。可最後庭審中暴力砸瓶卻成了焦點,簽字文件被辯方說成處於弱勢不得已而為之,且三名檢測機構人員簽字只是見證事件經過只是見證人不代表檢測機構權威意見,沒有完成檢測就是孫楊暴力抗檢,我要的是結果,沒結果就是你的過!即使主檢就是要坑你,你也得認栽。

孫楊沒錯,首先排除了被栽贓吃藥的可能。第二我建議有必要找權威機構複檢下血樣有無紕漏,以便心中有數。第三,檢測方如果真的需要檢測結果可隨時再派人複檢,然而卻是要帶走外包裝並讓孫楊方想辦法分離內外包裝,非常不合情理。這說明檢測機構著重點就不是檢測結果而重在其他目的。第四,主檢官按常理作為一個同胞如果依據事實上報或要求再派人員,結果估計也不會如此興師動眾,但結果卻是雞飛狗跳,主檢在作證時也死咬對方砸瓶暴力抗檢。第五,砸瓶在庭審中果然徹底成了暴力抗檢的鐵證。不得不讓人為檢測機構之前埋下的伏筆拍案叫絕!第六,應該感謝他們還沒有給你下更黑的手 ,不合規採血可是容易感染一些致命疾病的,人家現在可只是要汙名化你並讓你從此退出所有比賽。第七,庭審中檢測方非要說兩名助手之前培訓過因為他們在此次檢測前簽了保密協議,額😓的神,保密協議這是流程,籤保密協議就是程序文件也能作為資質證明?俺也是醉了!照這樣弱智也可以做這個工作,主檢歪歪心思,助手是個弱智,那主檢不就成玉皇大帝不可侵犯?且其它兩檢測人員是主檢自找的同學,能互相監督嗎?這種害人制度還要人強制執行,無語😓。明明沒有培訓過,卻顛倒黑白不顧尿檢管的手寫證明沒有培訓的事實,堅持培訓過,難道培訓過如此權威神聖的機構就沒有一紙培訓證明,有的話被質疑當初為什麼不提供?現在咬定培訓過,自己給自己做證明那再高明的律師也無招,關鍵孫楊的律師也經驗不足抓不住對方紕漏,就連尿檢管的手寫證明法庭都不採信,拒絕出庭,卻偏信檢測機構的一面之詞,對程序中隱含的造假檢測結果對一個運動員可能帶來的無限傷害視而不見,這樣的法庭何來公道?這樣的判決如果來自中國的法庭早就被罵死了。

不管孫楊個人性格如何,其母多麼張揚,和這個檢測結果有什麼必然聯繫嗎?如果其母就能直接決定檢測結果,那就檢測其母好了😁,就事論事而不是翻舊賬,羅織罪名為這樣一個不公道的判決找各種藉口使其合理化,給西方強盜法庭找藉口,美化包裝不合理判決。我們要的是客觀公道,作為每一個同胞,我們有義務這樣替他鳴不平,而不是助紂為虐,為虎作倀。

孫楊作為國家游泳隊隊長,代表的是一個群體,背後折射的是國家形象,得了冠軍升起的是中國國旗,鑑於西方經常顛倒黑白抹黑中國,只要他沒吃藥,中國人挺孫楊更是責無旁貸。否則,一個頂尖的運動員遭此汙衊還被翻出各種歷史被自己同胞各種黑,其他運動員會不會寒心呢?另外,這是不是個別人對中國代表隊在即將備戰日本奧運會前的心理攻擊干擾戰?有此可能。

即便上訴失敗,我也要挺你孫楊,你敗給了小人機構,你敗給了流氓法庭,你敗給了自己太天真沒有看清人心之惡。年輕氣盛是人之通病,不夠圓滑被指責情商低不是你的錯,你還年輕,上天給了你游泳🏊🏻的天分沒有給你足夠高的情商天分是上天的安排,你還有足夠的時間學習,進步。

請對一些拿錢發帖黑你的水軍視而不見。他們為了狗糧為了生計你要理解。在大多數善良的中國人心中,你依然是冠軍,中國的驕傲,我們依然支持你!


貪睡的知更鳥


自己的證人不僅蠢、而且不誠實,難道他們自己沒有意識到嗎。專家不專家,以為是出來做新聞宣揚觀點的嗎!質證基本都不懂,答非所問、閃爍其詞。至今解釋不了之前都接受唯獨這次不接受,說得很清楚,有異議可事後申訴。動不動就綁架大眾,你掙錢的時候給大家分過錢嗎,你掙錢變成了國家榮譽,笑話。仲裁結果出來了,很多孫粉仍然無視仲裁全程視頻和孫政人的證詞自相矛盾,還以為可以引導整個輿論,還要去欺負一個護士,丟人。無知、自我,不知天高地厚


Andy羅先生


要衝擊歐美傳統強勢項目,就是這麼難,他們無法限制孫楊的實力,就會使用盤外招,當年劉翔也是,只要崛起,必受打壓,孫楊,我們的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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