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出售口罩诈骗,隆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福安一审获刑3年3个月,罚金1万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福安诈骗案,日前,经隆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福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福安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防疫物资极其紧缺的特殊时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出售口罩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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