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一户多宅到底能不能拿到补偿

一户多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有的因为继承,有的因为买卖,导致多宅现象突出。老百姓比较疑惑,一户多宅真的不能补偿吗?实际上,由于国情复杂,各地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来处理这个问题,一般各地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处理办法。

我们来看看,某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出台了一户多宅的认定办法。

对合法的“一户多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①初始土地申报登记时,农户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已合法登记的;②已合法取得一处农村住宅,又另行继承父母等合法拥有的房屋造成的;③已合法取得一处农村住宅,因购买集体经济组织住宅造成的。

对于上述三种情形,要引导、鼓励村集体建立有偿退出机制。

违法“一户多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建新不拆旧的“一户多宅”认定:①农户易地新建住宅后,原宅未按规定拆除的;②农户拆除旧宅,原址新建住宅但旧宅未按规定拆除到位的;③已享受下山脱贫、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的农户,与村委会签订了原宅拆除协议但未履约的。

未批先建的“一户多宅”的认定:①已有农村住宅,未经批准又占用建设用地(村内空闲地)新建住宅的;②已有农村住宅,未经批准又占用建设用地以外不涉及基本农田新建住宅的;③已有农村住宅,未经批准又占用基本农田新建住宅的。

对违法“一户多宅”的处理:建新不拆旧的,必须拆除旧房。未批先建的,由农户选择保留一处房屋,其余房屋全部拆除。

如果遇到征地拆迁,一户多宅一律不补偿,显然是不合法的。先看看当地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明显不合法,那么最好找律师维权。

2020年,宅基地建房需满足5个条件,否则不能申请

近日,有这样的问题咨询,农村四世同堂,三代单传7口人,96年建的砖房2层4个房间不够住,怎么申请宅基地?和父母同住了三十年,孩子要出生了,住在一起比较挤,怎么申请建房。为此,我们搜集并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如下:

宅基地申请的流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5、张榜公布;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9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宅基地申请需要满足5个条件

1、村里有空闲宅基地

随着农村建房需求的增加,很多的农村地区都没有多余的宅基地了,很多的农民朋友申请了很多年都没有申请下来,而且在宅基地没有空缺的时候,是不允许更改耕地用途建房的,所以大家申请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情况。

2、申请人为村集体成员且年满18周岁

毕竟农村的土地是村集体资源,只允许在村集体流转,也就是农村户口,同时也会在农村长期生活,不然宅基地的申请会很困难,当然,在农村有宅基地,在城里也买房的人,只要是该村集体的成员就不用退出。

3、申请人满足“一户一宅”要求

2019年9月,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4、申请人与四邻没有矛盾纠纷

在宅基地审批之前,还是要遵循周边邻里的意见,要没有争议和纠纷,不要等到房子建好了出现一堆的矛盾来解决,严重影响到此前村集体成员的利益。

5、符合村庄的规划

以前盖房子就是有钱就可以了,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农村一改“脏乱差”的形象,成为了美丽新农村,国家也加大了对农村房屋的审批规划,宅基地的申请一定要在全村公示,并且要进行实地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是不能够审批的。此外,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也是符合申请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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