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灌醉妻子,看著別人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抵債,如何評價此案?

【案例】王某(40歲,男)和朱某(36歲,女)兩人都屬於二婚,且兩人結婚時均將孩子給了對方。朱某離婚的原因是身體不好,生不了孩子,雖然自己長得還是挺漂亮的。王某與前妻離婚的原因是自己特別喜歡網絡賭博,輸掉了所有的家產,包括房子。朱某通過介紹與王某相識結婚,並不知道王某以前有賭博的惡習。王某和朱某結婚後,網絡賭博是不敢了,但是因為手裡有了點閒錢,開始了和人扎金花賭博,輸了錢之後,王某借了一起玩牌的劉某(男,50歲)5萬塊錢,這5萬塊錢也很快輸掉了。劉某到王某家要賬,見到朱某後,感覺朱某長得不錯,於是向王某提出想與朱某發生性關係抵債,王某思索再三默許。某天,王某把朱某灌注後,劉某便與朱某發生了性關係。後來朱某無意間醒來發現,於是報案。

丈夫灌醉妻子,看著別人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抵債,如何評價此案?

本案系真實案件,筆者只是對原案人物姓名進行了模糊化處理,保留了原案的事實。我們假定本案的事實已經查清楚,據以定案的證據也確實、充分。下面筆者結合法律規定以及法律原理對此案進行簡要分析,不到之處請各位批評指正。

王某和劉某兩人均構成強姦罪

《刑法》第236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5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強姦罪中的其他手段是指採取暴力、威脅意外的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常用的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利用麻藥麻醉;利用婦女熟睡之機;冒充婦女的丈夫或者情婦。本案劉某和王某分工協作,由王某灌醉朱某,而由劉某實施強姦,兩人是共同犯罪,均構成強姦罪。

丈夫灌醉妻子,看著別人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抵債,如何評價此案?

有人會有疑問:王某作為朱某的丈夫,他也會構成對自己妻子的強姦罪麼?

雖然司法實踐中雖然認定的案例不多,其實在刑法理論上是存在婚內強姦的。在本案中,雖然王某沒有實行強姦的行為,但是兩人共同共謀,分工明確,均構成強姦罪,應當都是主犯。

王某欠劉某的債務屬於賭債,屬於非法債務,不用歸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

劉某在是賭桌上把錢借給了王某,而且劉某也是參賭的人員,因為這個債務明顯就是王某為了賭博而進行的借款,根據上述11條的規定,這種進行非法活動的賭債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意思是:這個債務,如果沒有給,可以不用給,如果已經給了,要求歸還,法律也不保護。

而且,對參賭的人員,公安部門可以根據有關情節進行拘留和罰款,當然賭資應該全部沒收

丈夫灌醉妻子,看著別人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抵債,如何評價此案?

結語:一入賭場深似海,從此親人似路人。王某開始進行網絡賭博,葬送了自己的婚姻。而再婚後,依然陷入了賭博之中。更可恨的是竟然灌醉自己的妻子,讓別人和自己的妻子發生性關係。在譴責王某和劉某的同時,這個案件給我們的啟示是:遠離害人害己的賭博惡習,這不是危言聳聽,很多人都有前車之鑑,否則妻離子散是你,變的如魔鬼的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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