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晚上一起坐坐?
好啊,咱倆好久沒聚聚。
對了,XXX的案件是不是在你手上?他哥是我的同學,幫忙關照下?
老同事,你可別害我,你不知道 “三個規定”嗎?
咱自己人問問沒關係吧?
不行!自己人打聽案件也要被記錄的。
注意️ !小黑板又敲響了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員會印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架起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高壓線",明確責任追究,確保司法人員依法獨立公正辦案。
目的: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要求,防止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干預辦案,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範圍:
司法機關辦案人員“三應當”與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三不得”:
屬於違反規定干預辦案的情形: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干預辦案,負有幹部管理權限的司法機關按程序報經批准後予以通報,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
全程留痕,如實記錄
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辦案人員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受法律和組織保護
辦案人員如實記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受法律和組織保護。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對辦案人員打擊報復。辦案人員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職、調離、辭退或者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對如實記錄過問案件情況的辦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罰措施
辦案人員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情況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兩次以上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主管領導授意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的,依法依紀追究主管領導責任。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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