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學校受到傷害,學校應該怎麼辦?應該由誰負責任?

學校發現學生受傷,應及時救助,並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如果有條件,學校還應當採取一定的救援措施。如果因為學校沒有及時採取措施而導致傷害加重的,學校應當對加重部分承擔責任。

學生在學校期間,學校有一定的監護管理職責。學生在學校受傷,學校是否承擔責任,主要看學校是否盡到了監管的職責。如果學校工作中存在疏忽,沒有盡到其監管職責,則學校存在過錯,需要對學生受傷承擔責任。如果學校和學生自己都有一定的過錯,共同造成了傷害事故的發生,需要按照過錯程度分擔責任。在確定學校和學生個人的過錯時,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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