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为何说:“元以宽仁失天下”?那么元朝“宽仁”到什么程度?

历史一书生


一说起元朝,首先想到的是残暴无道,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里,生不如死。

元朝有臭名昭著的三大恶:

第一恶,将人分为四等,南方汉人最低等,地位不如蒙古的一条狗。

第二恶,汉人女子的初夜必须留给蒙古人,与蒙古人共度三日之后,才能回家结婚。

第三恶,汉人活到60岁不能劳动了,就把他们扔进坟墓里头,每天只给一顿饭吃,饿死拉倒。


这三大恶到底是真是假?元朝果真如此变态?还是汉人为了同仇敌忾,故意编造的呢?

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无从考证,真真假假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令人觉得奇怪的是,作为元朝主要掘墓人,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却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说了这么一段话:

朕观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宽。

元朝之所以失去了天下,是因为太过宽仁了。此言一出,犹如石破天惊,元朝不是以残暴著称的吗?这宽仁从何而来?难道朱元璋说错话了吗?


还真没有!元朝某些方面确实够宽仁:

譬如法律,忽必烈就曾说过:

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对再三,果实而后罪。

元朝奉行“慎杀”的原则,死刑犯必须再三核实,确认无疑之后才予以定罪,因为“慎杀”,元朝一年被判死刑者不超过百人。

再比如赋税,元朝灭了南宋之后,为了拉拢南人,采取了减税政策,南宋之时一亩地交税一斗,而元朝一亩地只叫三升,也就是说减税了70%。

应该说,这两项政策确实是好政策,但元朝在具体执行时却变了味。


如减税政策,虽然元朝只收取相当于南宋30%的税,但元朝还规定,地方只需按规定交税30%即可,多交的税由地方自行安排。

这么一来就乱套了,本来一亩地该收三升,但到了省一级,收了六升,留下来三升;到了县一级,收了一斗,留下来四升;越往下越层层加码,到了百姓这里,要交超过之前数倍的税。

百姓生产的粮食还不够交税的,特别是元朝后期,大旱频发,蝗灾横行,百姓更是连口吃的都没有,更别提交税了,人都饿死了,除了造反,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所以说,朱元璋所说的“宽失天下”,指的是元朝治理国家太过粗放,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果然,朱元璋一上台就采取猛药去疴,严惩腐败的高压政策,彻底扭转了元朝制度上弊病。


一半秋色






这个问题大家要好好理解并不容易。

目前大多数人都认为元朝的统治很黑暗很残暴。其实,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明太祖朱元璋说元朝统治失之于宽,并不是随口说说。朱元璋说的宽有两层含义,一是宽仁,二是宽松。



宽仁主要是从元朝统治者治国理政的愿景来说的,就是说,元朝皇帝很宽仁,不忍心用严刑峻法治理社会,戕害人民。因为蒙古人当时全民信教,长生天是他们的共同的神,有信仰的人、有信仰的民族,宽仁是他们起码的表现。



宽松是从管理能力来说的。大家都知道,管理是门技术活,没有足够的经验和智慧,要想把社会的方方面面都管理到位,是办不到的。蒙古人是放牛放羊出身,当初建国时,能认识七个字以上的人不多。

这如何能做到在如此大的范围开展精细化管理?做不到后来干脆少做一点,能把税收上来就行,就和放牛羊一样,牛羊之间叫唤,打架,随他去,更别说有什么文字狱。

但是,天灾还是要救的。元朝末年,朝廷召集了几十万人修黄河,这时有人趁机煽动汉人造反的:“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一个会修黄河的朝代,应该还不至于太差。





就是因为做不到精细化管理,元朝末年才导致社会贫富悬殊,土地高度集中,财富高度集中,富人广厦千万,贫者如朱元璋家里,无立锥之地,于至于各地穷人揭竿而起,风起云涌,最后导致元朝灭亡,明朝建立。

朱元璋后来吸取经验,对社会进行网格化管理,把全国户口底本都搬到南京,把全国有700亩以上土地的人单列出来,随时准备劫富济贫,避免贫富差距扩大,造成新的社会矛盾,穷人揭竿而起。


坐看东南了


在所有的封建王朝当中,人们似乎都对清朝和元朝充满了不满。毕竟这两个朝代不是汉人所建立,因此本来莫须有的东西最后变成了一定有


初夜权?杀头胎?四等人?瓦罐坟?

这是网上有关于元朝“残暴”的主流说法,这里给大家大致介绍一下:

何为四等人?统治者蒙古人作为第一等级,按照征服的时间顺序,又有着色目人、汉人、南人三个等级。根据不同人的等级,在科举、做官、刑法等方面有所不同。

何为初夜权?指代的的是汉人和南人在结婚之前,新娘需要先去当地蒙古统治者那里住三夜,最后才能把他送给新郎(元朝初期每一部分的汉人,都对应一个蒙古人管辖)。

何为杀头胎?因为蒙古人享有了初夜权,所以很多汉人在结婚之后,有了第1个孩子就会把他摔死。因为有可能这个孩子是蒙古人,并不是自己的血脉。

何为瓦罐坟?是说元朝的时候蒙古人认为,人到60岁就老了,只能消耗不能产出。规定每家每户把老人放墓里面,家里人每天送一次饭,送一次放一次砖,堵上了就算是埋了。

但是实际上的情况真是这样吗?我们不置可否,因为历史实在是太过遥远。有人说这是后人的抹黑,也有人说可能只是某一段时间里面出现过。



这里不是重点,如果单独从上面来看,元朝人似乎非常“窄”。但是为何朱元璋说出了元以宽失天下?

元以宽失天下——宽的是方方面面!

朕观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宽。昔秦失于暴,汉兴济之以宽,以宽济猛,是为得之。今元朝失之于宽,故朕济之以猛,宽猛相济,惟务适宜尔。”——《明太祖宝训》元以宽失天下,朕救之以猛,小人但喜宽。

上面这两句话是出自朱元璋之口,意思是说元朝之所以失去天下,实在是因为太宽。其实不仅仅是朱元璋,明朝的很多大臣也是持有相同的意见:

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缓弛而不知见也。公志在澄清天下,乃言于上曰:“宋元以来,宽纵日久。

类似这样对于元朝的评论,在明朝初年的很多文献中都有出现。如果单独从这几句话来看,元朝的宽似乎都是在刑法上面,其实不仅是如此。

元朝“宽”在帝位继承:元朝作为蒙古人建立起来的国家,也是一个在马背上建立起来的国家。打天下可以在马背上,但是做天下就不可以了。

元朝作为一个游牧民族,并没有治理农耕文明的政治体系。所以别看他是一统天下,但是治理方面确实混乱不堪,尤其是在可汗位置的传习上面。

历往朝代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就算你是再有钱再有权势,只要不是皇帝的儿子,你都没办法继承。但是元朝不一样,每次可汗驾崩,都要争的头破血流,在草原的时候就已如此。

元朝宽在“税赋”:因为南宋作为元朝最后攻克下来的王朝,为了拉拢这一批人,他们大规模减少南宋地区人的税赋。就有了下面这段历史记载:

自唐以来,江南号为殷富。宋时亩税一斗;元有天下,令田税无过亩三升,吴民大乐业,元统、至元之间,吴中富盛闻天下。资料为证!

这样似乎很好啊,但是你得看是谁来收租!刚开始还是元朝的政府,但是后来就又成为了个人?这个个人是谁?一般是地方豪强,但是最多的还是元朝安排在某个地区的第一等人。

如果上行下效还好,关键是做不到。上面减税了,但是收着收着感觉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因为地方豪强加税。但是为何还有“吴中富盛闻天下”? 这里的吴中富全部都是上层,苦的还是百姓。


元朝宽在“刑罚”:古代没有完善的法律,为了以正视听,只能加大刑罚来减少犯罪。比如说1263年一年,某地区记录在册的死刑犯在7个人。

不是说元朝残酷吗?怎么这么好?原来蒙古人虽然看不起“南人、汉人”,但是不代表不需要他们支持。之前是打天下,可以屠城。现在是守天下,子民就是自己的战力。

还有后来和珅提出来的议罪银制度,其实最早是来自于元朝这里。只要你犯了罪,只需要相应的钱来赎罪就好了,最后苦的还是底层人。就算是后来南方大乱,上层元朝还没有多少严酷的刑罚。

(元朝是少有的没有文字狱的朝代,也很少有人是因为谏言被杀头。)

元朝宽在治理:其实很多人可能想不到,元朝初年,元朝的行政实权,很大一部分都在汉人手上。一是为了拉拢当时的汉人,二是游牧文明管理农耕文明还是有差异的。

但是因为1259年李璮造反,最后才被重新收回到蒙古人手上。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元朝皇帝,都是视汉人为眼中钉。


比如说后来的仁宗、英宗和文宗就会重用汉臣,而武宗则是打压,他在位时期顶级的臣子当中,只有一个是汉人。

不同的政治团体,出谋划策的内容肯定不一样,最后的结果就是政策摇摆不定。一会对汉人好,一会对汉人差。

但是差的时候还是居多,因此矛盾越积越多。到了元朝末年就算是全部汉臣集团,也已经回天乏术了。为何这么说?和狼来了道理一致!

比如某个皇帝时期,汉人集团掌控实权,对汉人政策大好。但是宏观调控一般是十几年才显示出来效果,还没有成果的时候,皇帝驾崩了,新的集团出现。

原先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点点好感,随着蒙古人集团横行,又重新回到最初,甚至是更差。毕竟差了给了点好处会感恩戴德,好了稍微差一点就会哭爹骂娘。

总而言之,元朝一宽在继承,顶级管理混乱;二宽在税赋,初衷好结果差;三宽在刑罚,让人不知畏惧;三宽在管理,民众哀声怨道!


史之策


元朝的统治与其他汗国在中亚、东欧、西亚的封建体系相类似,主要精神是族群自治、宗教自治,充分尊重当地的原生权威,蒙古主要是作为监管人的角色存在,所以是非常宽大的。其法律简洁明了,多依据经验而定,充满朴素的人道主义关怀,因此又十分的宽仁。至于后世常说的“四等人”、“瓦罐坟”、“摔头胎”等,均属误解,可一一驳斥。


元朝的封建统治体系

元朝统治体系为后世所不了解的地方,主要是它的属人封建性质。元朝看待整个天下,是按照各族群自然存在的习惯法差别而定的,其统治方式就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例如对江南、河朔、蒙古、云南、西域、高丽,都是有所不同的。即便是像选举、税赋、刑法这样的全域性的制度,实行起来也有属人和属地的差异。


根据《元史·选举志》,其学校都有三种,分别是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三种国学都有蒙古、色目、汉人入学,只是庶人子弟的数量偏少一些,大多数是中上层子弟。同样的,税粮制度也分成多种,主要是“内郡”与江南的差别,内郡应该就是河朔关陇,实行的是一种接近唐朝前期的“租庸调”,江南则类似唐中期以后的“两税法”。众所周知,租庸调是一种半封建的税法,其衰亡之后,杨炎实行了“两税法”。这说明元朝清楚看到江南地区经过五代、两宋的统治,更习惯一刀切的税法。

《元史·选举志》:世祖至元八年春正月,始下诏立京师蒙古国子学,教习诸生,于随朝蒙古、汉人百官及怯薛歹官员,选子弟俊秀者入学,然未有员数。……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夏五月,……是岁八月,始置回回国子学。至仁宗延祐元年四月,复置回回国子监……太宗六年癸巳,以冯志常为国子学总教,……至二十四年,立国子学,而定其制。《元史·食货志》:元之取民,大率以唐为法。其取于内郡者,曰丁税,曰地税,此仿唐之租庸调也。取于江南者,曰秋税,曰夏税,此仿唐之两税也。

《元史·食货志》:(中统)五年,诏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儒人凡种田者,白地每亩输税三升,水地每亩五升。军、站户除地四顷免税,余悉征之。


《元史·刑法志·杂犯》:诸啰哩、回回为民害者,从所在有司禁治

另外,食货志记载,元朝非常强调宗教属人法,“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儒人种田者,白地每亩输税三升,水地每亩五升”,税收轻到了以“升”为单位计算,可以说只是象征性的义务了。也里可温为基督徒,答失蛮为穆斯林信士,值得注意的是,儒人也被列入“宗教特权”行列。刑法上有时候也有差别,例如,诸啰哩、回回的列入“杂犯”的行为,允许以属人法来审判,即交给他们自己的“有司”;其次是蒙古人的一部分犯罪行为,也采取属人司法原则,裁判机构都是“宗正府”。另外,啰哩即为吉普赛人。


这套统治方式对习惯了一刀切的汉人而言,肯定有诸多不适,会得到一种自己受到欺压的印象。有时候这种情况是真实存在的,明初一些文人提到了一些案例,应该说是存在的。因为这种属人法很容易造成不公平的印象,从而又得出等级制的结论。例如高启的《元故婺州路兰溪州判官致仕胡君墓志铭》 就提到了吉普赛人在江南为乱,由于属人司法原则的存在,对这批特殊的色目人,竟然无法可施。

高启《元故婺州路兰溪州判官致仕胡君墓志铭》 :……會公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遂與俱南,以省銓為寧國路涇縣典史。時有制,蒙古、色目毆漢人、南人者,不得復。西域流戶數百人,因恃以為暴,所過掠財畜,辱婦女,民束手不敢拒,相驚若寇至。及涇邑,僚悉引避,民愈恐。君語眾曰:「吾在,若無憂也。」即出勞之於郊,誘閉佛寺中,呼其酋諭曰:「製言不得復,毆者民爾。今我天子吏也,所行者法。若善去,勿妄犯吾民,當率酒米相餉。否則,知有法爾。」酋愕,遂戢其眾亟去,無一人敢嘩。君親送出疆以歸,民羅拜馬首曰:「微公,縣幾殘矣!」


元朝的宽仁

元朝的宽仁,在元史中随处可见,以宋濂为首的作者团时不时就发出感慨。元朝的这种仁政是儒家所没有的,它是一种非常朴素的生养思想,更接近中原的黄老之道。最典型的体现是《食货志》提到的,元朝因为税赋至轻,而赏赐较多,朝廷竟然根本就没有积蓄。历代的料民税民之聚敛,元朝也一律没有。对江南基本上采取沿袭宋制的办法,而且尽量减轻,例如纳税时采用宋朝斗斛,因为宋朝的一石只相当于元朝的七斗,农民可以省掉三斗,宋濂说道“其法亦可谓宽矣”。

《元史·食货志》:《洪范》八政,食为首而货次之,盖食货者养生之源也。……于是汉有告缗、算舟车之令,唐有借商、税间架之法,宋有经、总制二钱,皆掊民以充国,卒之民困而国亡,可叹也已。元初,取民未有定制。及世祖立法,一本于宽。其用之也,于宗戚则有岁赐,于凶荒则有赈恤,大率以亲亲爱民为重,而尤惓藐于农桑一事,可谓知理财之本者矣……虽然,前代告缗、借商、经总等制,元皆无之,亦可谓宽矣。其能兼有四海,传及百年者,有以也夫。

元朝的宽仁还体现在刑法轻省上,例如笞、杖每一级都减少三下,流放之地比较舒适,北人到湖广、南人只到辽阳;很多死囚虽然判了,实际上仍在监狱终老,并没有实际执行。但正如上述,刑法上也存在属人司法原则,因人而异、南北殊制,就给了那些钻法律空子的人极大的发挥空间,再加上一些特殊身份人群的道德风险,就会导致冤案丛生。

《元史·刑法志》:其五刑之目:凡七下至五十七,谓之笞刑;凡六十七至一百七,谓之杖刑;其徒法,年数杖数,相附丽为加减,盐徒盗贼既决而又鐐之;流则南人迁于辽阳迤北之地,北人迁于南方湖广之乡;死刑,则有斩而无绞,恶逆之极者,又有凌迟处死之法焉。盖古者以墨、劓、剕、宫、大辟为五刑,后世除肉刑,乃以笞、杖、徒、流、死备五刑之数。元因之,更用轻典,盖亦仁矣。


四等人制:对一些元朝污点的辩白

后人对元朝的误解集中在四等人制,其次是“十儒九丐”,再次如“瓦罐坟”、“共用菜刀”等等。其实这些说法仅仅在明代官修的《元史》中就有反证。


一、儒生的地位。正如上文引用食货志,儒生是与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相并列的,儒人种田者,纳税仅有3-5升,须知,10升才1斗,10斗才1石,可知这点税收是微乎其微的,只能说是象征性的。即便法律条文做不到,元朝官方对儒生的优待也是明明白白摆着的。

《元史·食货志》:(中统)五年,诏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儒人凡种田者,白地每亩输税三升,水地每亩五升。军、站户除地四顷免税,余悉征之。

二、瓦罐坟。后世民间说元朝对汉人老弱是不养的,六十岁后就住进坟墓,每天送一次饭就砌一块砖,直到活埋而死。这种也许是某些色目人的特殊习俗,可能是存在的,例如日本电影《楢山节考》所反映的习俗。但《元史·刑法志》有明确记载,“诸坟墓以砖瓦为屋其上者,禁之。”那就是说,元朝力挺薄葬风俗,连坟墓都不允许砌砖瓦,又哪来的瓦罐坟呢?

《元史·刑法志》:诸为子行孝,辄以割肝、刲股、埋儿之属为孝者,并禁止之。诸民间丧葬,以纸为屋室,金银为马,杂彩衣服帷帐者,悉禁之。诸坟墓以砖瓦为屋其上者,禁之。诸家庙春秋祭祀,辄用公服行礼者,禁之。

三、元代出现了《弟子规》和《二十四孝》,教导民众愚忠。这也不值一驳,因为《刑法志》明确禁止割肝、刲股、埋儿为孝。当然,这些行为可能很普遍,元朝官方百般禁止都禁止不过来。而且刑法宽仁,才笞三十七下。


最后,四等人制度虽然没有见于元代文献,但是在金国却是真实存在的。后人可能将元朝和金国搞混淆了,《三朝北盟汇编》记载,金国对女真、渤海、契丹、汉儿、南人五种族群在权利义务上有显著差别,须尽义务时汉儿优先,享受权利时汉儿居末。这种制度在金国可能是非常严重的,因为金国实行儒家统治,强行划归一致,现实上却做不到,引发了种种冲突。而元朝实行差别治理,承认各个族群在习惯法上的差异,求大同、存小异,并没有深植仇恨。后世可能夸大了这种差别治理的弊端,将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看成了四个等级。

《三朝北盟会编》引《燕行录》:……有公事在官,先汉儿、次契丹、方到金人。丁未冬,宰相刘彦宗差一人知燕山玉田县,国裹朝廷亦差一人来交割不得,含怒而归。无何,国里朝廷遣使命至燕山拘取刘彦宗赐死,续遣一使来评议彦宗,各赂万缗乃已。有兵权钱谷,先用女真、次渤海、次契丹、次汉儿,汉儿虽刘彦宗、郭药师亦无兵权,契丹时不用渤海,渤海深恨契丹;女真兵兴,渤海先降,所以女真多用渤海为要职。……


世人对元朝存在这些误解也不是没有缘由,很大可能上,元朝末期的江南地区(南人地区)出现了比较大的问题。那就是,元朝的宽纵给了奸人最大的活动空间,这些人在元朝的差别治理体系中如鱼得水,通过消费这种宽松秩序而自肥,导致下层社会怨声载道。再加上钦察人不花帖木尔、燕铁木儿等人的专权以及重商主义政策,让商业为主的色目人特别舒适,而农业为主的南人却有很强的被剥夺感。否则元朝也不太可能被这么快就打垮了。(完)


历史咖啡




答:朱元璋的确是说过类似于“元以宽仁失天下”之类的话,而元朝也的确是“宽仁”。

有众多史料可查,“元政宽纵”的说法属实不虚。

其“宽仁”主要表现在吏治宽松、政简刑轻、文化多元、不抑兼并、重商轻税等等各方面。

不多说了,直接上干货。

至元四年(1338年)三月,元顺帝命中书平章政事阿吉剌根据《大元通制》编定第三部法律《至正条格》,该书序言中,赫然自称“我元以忠质治天下,宽厚得民心”。

如果说,这只是统治者的自吹自擂,可以对比一下元末文人叶子奇所著《草木子》一书中关于元朝统治的评价。

该书称:“自世祖(指元世祖忽必烈)混一之后,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轻刑薄赋,兵革罕用,生者有养,死者有葬,行旅万里,宿泊如家,诚所谓盛也矣。”这真是一派安定祥和的景象。

如果说孤证不立,再看与叶子奇同一时代人丁鹤年所作的《送月特郎定江浙赋税还大都》,其颂称“力役均平赋敛轻,去者讴歌来鼓舞”,大赞元朝的安乐景象为“生逢舜日当尧天,经营内外皆英贤。八十衰贫百无补,茅檐击壤歌丰年”。

甚至,推翻了元朝统治的明太祖朱元璋也承认“元政宽纵”。

《明太祖宝训》中记载有朱元璋说过的原话:“朕观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宽。昔秦失于暴,汉兴济之以宽,以宽济猛,是为得之。今元朝失之于宽,故朕济之以猛,宽猛相济,惟务适宜尔。”

朱元璋说这句话的背景,主要是想表达自己实施“猛政”、“重典”是在“惩元之弊”。

但明初大臣刘基、宋濂等人也同样认为元朝太过“宽仁”。

宋濂主修《元史》中屡有提到:“元初,取民未有定制,及世祖立法,本于宽。”

说到这,有人也许会问了,秦施暴政而天下乱,这一点好理解;但元施宽政为什么也会引发天下大乱呢?

《元史》里其实也作了解释:“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缓弛而不知检也”。

即施政太过“宽仁”,对人民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从而纵容了动乱的暴发。

叶子奇的《草木子》解释得更清楚:“是时,天下承平已久,法度宽纵,人物贫富不均,多乐从乱。”

贫富不均,是古代任何哪个朝代也难于消除的现象,法度既宽,难免就会发生贫者仇富、抢富、劫富、掠富等现象。一旦这些现象没遭受到象样的惩处,类似恶性事件,就会越演越烈。而当有野心家参与其中,煽动起民族情绪,其所产生的破坏力是相当惊人的。那么,元朝在中原统治的崩盘,那就见怪不怪了。

朱元璋颁发伐元檄文的时候,也并没有拿元朝的政治说话,只说“元以北狄入主中国”“实乃天授”,承认“元世祖肇基朔漠,入统中华,生民赖以安靖七十余年”,甚至称赞元朝“与民为主,传及百年”“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在民则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各安其生”。

想想看,朱元璋出生于赤贫之家,父母死时连葬身之地都没有,可谓苦大仇深。

但他在讨伐元朝的时候,并没象骆宾王发《讨武曌檄文》那样,大曝讨伐对象之罪,反而为之“唱赞歌”,这难道不是非常奇怪的事吗?

原因只有一个:“元政”实在太过“宽纵”,拿这个点说事,激发不起民众同仇敌忾的斗志。

事实上,朱元璋对自己早年的悲惨境遇主要是归咎于天灾人祸和世道的不公,对元朝,他是感恩怀念地说“朕本农家,乐生于有元之世”。

还有,因为元朝“政宽、刑轻、赋薄”,所以,元末出现了很多协助元朝平定埃的义军,如察罕帖木儿、陈友定、杨完者、李思齐等等,这些人,都是主动毁家杼难,招兵买马,以维护元朝统治的。

李则芬因此在《元史新讲》中提到:“元代军队数量比其他朝代少,又因承平日久,到了末年,已经丧失了战斗力。顺帝至正间,各地的戡乱战役不分南北,全靠当地人民自动组织及政府号召征募的义军替朝廷卖命。”

另外,元末殉难的儒士也很壮烈,如江西行省参政刘鹗,被反元义军擒获后,宁死不降,绝食六日而亡,还写下绝笔诗昭著后人:“生为元朝臣,死为元朝鬼,忠节既无惭,清风自千古”。

另一文士王翰拒绝朱元璋的招安,声称“义不仕二姓”,自杀身亡。

没有殉难的名儒,因为眷恋和怀念前朝,也多不愿出仕新朝,如李祁、郑玉、陈亮、戴良等等。

说了这么多,有人会问,元朝的“宽仁”到底会“宽仁”到什么程度呢?

还是举个例吧。

最能反映元朝“宽仁”政策的,无非在于其对刑法的态度。

元世祖忽必烈曾经说:“人命至重,悔将何及,朕实哀矜。”“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对再三,果实而后罪之。”

即元朝的法律原则是“慎刑”、“慎杀”。

怎么“慎杀”法呢?

一句话,元朝的死刑犯,累经各级衙门审断后,极少有能够执行的!

叶子奇的《草木子》曾描述说:“天下死囚审谳已定,亦不加刑,皆老死于囹圄。故七八十年中,皆老死于囹圄”,以致于“七八十年之中,老稚不曾睹斩”。

这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绝对是一个奇特的现象。

《元史•刑法志》感叹说:“盖古者以墨、劓、剕、宫、大辟为五刑,后世除肉刑,乃以笞、杖、徒、流、死备五刑之数。元因之,更用轻典,盖亦仁矣。”

所以,诸如“初夜权”、“杀头胎”、“杀汉人赔头驴”、“三等汉”之类奇谈怪论,其实都是后人臆想出来的,并不存在。

话说回来,元朝为什么会出现“宽政”呢?

主要与草原旧制有关系。

蒙古草原旧制原本的治理制度是很简单的,进据中原后,既缺乏全面系统的社会经济政策,也缺乏充足且合格的吏治人才,于是元朝帝王就干脆做甩手掌柜,不问政事,交由“家臣治国”,最终导致吏治不清、反贪无力、行政效率低下,政治宽松。

现在很多人之所以会感到元朝统治黑暗,主要是明中叶以后,明朝长期面临“北虏”之患,尤其在“土木堡之变”爆发后,明人对蒙古人更加仇视和敌对,就不断地对元朝及蒙古人进行不遗余力的黑化、甚至妖魔化。

明亡后,清朝统治者对人民的压榨和奴役非常过分。而清朝统治者和元朝统治者有一共同点——都是由关外杀进来的少数民族。

所以,人们在谈论元朝的时候,会想当然地把清朝施行过的暴政嫁接到了元朝的头上。


覃仕勇说史


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元朝有的只是暴虐,“宽仁”不过是高级黑,或者是朱元璋治理天下实施苛政的舆论战罢了。

元朝几户共用一把菜刀是宽吗?还有,大家知道连坐制度不是开始于元朝,但是连坐保甲在元朝得到了创新。汉人十户为一保,保长是内定的,只能是蒙古人干保长。保里头的财产和女人归保长支配。谁家娶媳妇,初夜权是保长的。汉人敢怒不敢言,只能偷偷把投胎婴儿摔死。周作人先生在《谈龙集》中《初夜权》篇的序言中对此有详尽的描述。

元法规定,汉人杀了蒙古人要偿命的。反过来,蒙古人杀了汉人,给点赔偿就行了,而且赔偿最多不能高于一头牛的价值,人命只值一头牛的“仁”从何说起呢?

由此看来,朱元璋说的元朝宽仁,还真的让人费解。

如果说深究元朝失去天下的原因的话,首先是蒙古人采取了敌视汉人的政策,实行登记管理,把蒙古人定位一等人,汉人在色目人之下。没有让蒙古人很快融入汉族人的文化生活是元朝统治者的一大败笔。

其次就是废除科举制,人才选拔靠血统论。世袭才是选官员的唯一途径,只有蒙古人可以顺理成章当官,而所谓“推举“只是遮羞布,根本不能公平和公正。汉人要想通过功名来报效国家,光宗耀祖简直比登天都难。一个有志向的汉人,没有正常渠道上进,只能自暴自弃或铤而走险。

这点满族人做得就好多了,康熙皇帝尊孔,精通汉文化,甚至声称自己是汉人。重用汉人中的文人学士,吸引汉族人才进京做官。从祖大寿,洪承畴,袁崇焕到李鸿章,左宗棠和曾国藩,无不为清朝的打天下左天下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还有一点是元朝的懒政败了家。元朝失去天下,没有“仁“之说。如果说“宽”的话,倒是有一点,那就是元朝的游牧民族习惯了居无定所的游牧生活,对于管理天下没有兴趣,更没有研究商鞅先生的愚民和御民之术,胡服骑射,夜夜笙歌让他们乐此不疲。

元朝没有有效实行中央集权制度,法令不出大都。财政收入被层层截留,不能上缴到国库,国库空虚,官员富得流油,百姓饥寒交迫,民怨沸腾。基层政府官员都是被流氓恶棍和家族集团把持。家法代替国法,私法代替公法。冤假错案频出,人民伸冤无门,多少人比窦娥还冤。而那么多年,从未见元朝统治者有一次扫黑除恶。

元朝还“宽”在上层建筑的重大失误。在对汉人欺压剥削的同时,意识形态却相对宽了多。好多上进无门的汉族文人,通过文学作品映射元朝统治,煽动不满情绪,却没有人管管这事。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元朝的权威和形象,挑起汉蒙矛盾,动摇了元朝统治根基。

总的来说,宽也好,严也罢,仁才是基本国策。国家安定,国富民强才是根本。离开了这个根本,宽严都不能长治久安。要不然眉山的歪脖子树也不会成为朱由检的归宿,洪武有知,不知道作何感想?


未泯双瞳


对于元朝,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暴政、压迫、剥削等,毕竟所谓“暴元”就是指元朝,在元末时期,因不堪忍受,各地起义不断,而朱元璋,就是这些起义军中最成功的一个,不仅推翻了元朝的统治,并且建立了明朝政权。但为什么朱元璋会说“元以宽仁失天下”呢?

出处

朱元璋曾两次对元朝进行评价,分别是在《太祖宝训》以及《明太祖实录》中,朱元璋分别讲到“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宽。”、“元以宽失天下,不足法也。”

自古以来,都是宽仁者得天下,朱元璋所说元朝是因为“宽仁”失天下,这个“宽”具体指哪里呢?

宽在哪里

我所理解的宽,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仁慈、仁政,而是指元朝的政策体系,法制法规等方面的宽。或者说就是整个社会体系的宽松,甚至混乱。

举个例子来讲,元朝中后期,贪腐严重,官员一旦上任,变着法子的搜刮民脂民膏,朝廷方面,坐视不理,即便是该官员被举报,最多也是象征性的处罚。该管的不管,该罚的不罚,导致整个官僚体系混乱。反之,对待普通老百姓,尤其是汉人,却是残酷的压迫,比如说“十户才能有一把菜刀”、“初夜权”、南人等级制度等一系列压迫措施。

元朝的统治者从一开始,就好像还处于游牧状态,对于治理国家,采用“放养式”的管理风格,入主中原后,依旧改不了之前的习惯,没有把这个家当成自己的,而是该枪还抢,该夺依旧夺。导致老百姓的反抗心理越来越强。

朱元璋在《太祖宝训》中,明确的表达,元朝因为政策,法规等宽松,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百姓疏于管理,所以才失去天下,而在明朝,要重新建立社会秩序,要精细化,严格化,才能更好地治理国家。

重典下的明朝

朱元璋认为,元朝败在“朝廷暗弱,威福下移,驯至于乱”。所以中央的政权,必须要牢牢的掌控在手中,朱元璋所理想的国家,是一个高度集权,一切都在指定的方框中运行的国家。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朱元璋可谓是煞费苦心。

比如在法律方面,为整治法纪,朱元璋亲自出版了一本名为《明大诰》的书籍,书中采用论证的方法,把各个犯罪的人、案情概要以及所受的惩罚写出来,用讲故事的手法,来告知每个人法律的残酷性,使人们在观看此书后,深深地理解到不去犯书中同样错误的重要性。并且书中还图文并茂的向人们讲述新的酷刑种类,比如有族诛、凌迟、枭首、斩、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挑筋去膝盖、断手、斩趾、刖足、枷令、常号枷令、枷项游历、重刑迁、充军、阉割为奴等几十种。

即便是现在看来,也是相当残酷,令人不寒而栗。

另外,朱元璋通过一系列手段,大肆杀害开国功臣,之后又罢免中书省,传承了上千年的宰相职位,在朱元璋手中结束,设锦衣卫加强官员的监视;地方上废行省设三司,强化朝廷对地方的控制;编制户籍,加强对百姓的管理。严控百姓宗教信仰,打击非法宗教等等。这一切,都是朱元璋要建立一个高度集权的政府的思想,天下不是别人的,而是老朱家的。

朱元璋之所以讲“元以宽仁失天下”,其实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朱元璋再找一个能让他对新的明朝施以“猛政”的理由和借口,从而能够让自己的政策实施下去而已。


史晓生


元朝在中国的统治,是蒙古贵族对其他民族的残酷统治,为了本民族的特权,统治者将社会上的人分为蒙古人、色目人(西域的少数民族)、汉人(黄河两岸的人)、南人(长江流域的汉族以及少数民族)四等。

在这四等人当中,从中央到地方政权,每个有实权的官员基本都是由蒙古人担任,其次就是色目人,至于汉人和南人,再有才也不录用。蒙古族和色目族大多都不认识汉字,他们处理公文时靠画押,官员素质低下。

蒙古族担任官员后,并没有那个文化素质去考虑民生问题,相反,他们会选择不断的压榨人民。元朝的高官和地方长官都是享清福的大爷,日常的政务都由小吏处理,只要小吏的上交的钱财让官员们满意,没有人会去管统辖范围内人民的死活。

蒙古的士兵也没有了当初游牧民族的马上功夫,当初追随开国皇帝南征北战、锐不可当的怯薛军,在后期白天在宫门宿卫,晚上就跑到了郊外抢劫,成为了官方强盗,中原美妙的生活让士兵们没有了战斗力。当1308年倭寇入侵庆元时,元朝表现出来的只有软弱无力。

官员贪腐不管百姓生活,士兵沦为强盗不习武事,统治者却只知荒淫无度。元代的皇帝们个个奉佛欺负,建造寺院,挥霍国库,在奉佛方面的开销,有时高达国库的三分之一。蒙古人比较豪迈,皇帝也十分豪迈,一高兴就喜欢赏钱。武宗上位不到一年,赏赐的钱得到了八百二十八万锭,而当时国库的收入年仅二百八十万锭。仁宗更加夸张,一年的花费高达两千万锭。

俗话说得好,上梁不正下梁歪,统治者不思管理荒淫腐朽,官员们贪腐成性,士兵们也也变得软弱无力,他们所有人的幸福都来源于汉人和南人的痛苦。

1351年,元朝调集15万民夫修治黄河,民夫们受到官兵的严密监视,又常常被扣工钱和粮食,民夫的怨恨情绪强烈。当白莲教的翰山童挖出独眼石人的时候,民夫们愤然起义,全国各地农民起义军突起,不到十六年,腐朽的元朝便被推翻。


“元以宽仁失天下”,此“宽仁”是对蒙古人的宽仁。官员贪腐成风,不识字的蒙古人只会敛财;朝廷的士兵不习武事,沦落为官方强盗,丧失战斗力。“宽仁”其实是统治者的纵容。


水杯喝历史


朱元璋生活过的那个元朝,在我们教科书里面是一个人间地狱:人分等级还废科举,老百姓都饿死,官员完全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除了贪污腐败没有别的用处,元朝的军事贵族老是想着要把南人都杀光,然后在江南放牧这种糊涂事。

难道是我们的教科书错了吗?朱元璋都夸大元“宽仁”啦!且慢,我们先来思考一下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朱元璋有可能会夸大元好吗?没可能!

大元如果真的好,朱元璋他父母怎么会饿死,大元真的好,朱重八为何改名朱元璋,为什么叫朱元璋,那就是想要做诛杀元朝的那把武器、若果元朝真的对待百姓很“宽”元朝末年那著名的红巾军起义轰轰烈烈的要革元朝统治者的命,总不会是底层民众全部都是瞎子聋子和刁民吧,毕竟正如周星驰电影中的一句台词“假如你真的国富民安、甚是太平,鬼才愿意去做乞丐(造反)。”

元朝立国之初,对待南方的原来的南宋之民态度就是——把他们当畜生。“民分四等,一等蒙古,二等色目,三等汉儿,四等南人”这里的第四等“南人”是指的是原来的南宋子民,元朝建立后,对于南宋子民采取民族歧视政策,从法律角度对南人进行歧视性规范——蒙古人杀了南人,杖责,反之,南人需要偿命且支付高昂的财产进行赔偿损失——抄家赔偿蒙古人;从日常行为方面进行歧视性规范——蒙古人、色目人殴打汉儿南人,汉儿南人不得还手,这一条规范结合上一条法律来看歧视效果更佳。

对政府管理部门中的人事管理进行歧视性规范——选官用官,一切优先蒙古色目,若是机要岗位,绝不允许汉儿南人插手,这还没完,元朝还明明白白的规定,汉儿南人若是有马有寸铁,那应该立刻被抓进大牢。

有元一朝,你根本不可能找到一个汉儿南人宰相,所有的宰相全是蒙古传统勋贵,你也找不到任何一个汉儿南人掌握军机重务——所有枢密使长官全部是蒙古传统勋贵,你还找不到任何一个行省长官是由汉儿南人担任的,那有没有机会让汉儿南人担任官僚呢?

有,有一些特殊的岗位可以让南人或者汉儿担任,一是汉儿当中有一部分人是汉人世侯的后代,那么他们就可以去那些蒙古人不愿意去担任的少数偏远地区担任官职,二是有些蒙古贵族实在是不适合做官,那就可以找一些南人或者汉儿做“枪手”,为他们捉刀,运气好说不定能得到一些残羹——成为他唯一副手。

所以说教科书是没错的,元朝真的很黑暗,简直就是人间地狱,那么朱元璋真的说过这句话吗?答案是肯定的,朱元璋真的说过这句话,但有一个成语叫做“断章取义”挺适合用在这里的,朱元璋说那句话根本不是为元朝说话,他说的“宽”是指元朝管理过于散漫、混乱。

政府放弃了很多基本职能,而把这些本该是政府职能的职能下放给了广大的地主阶级,而由于元朝是游牧民族起家的,他对于农业大国的治理是非常缺乏经验的,老话说得好,有错要改,无知要学,既然缺乏相应的治理经验,那应该向有经验的学啊,可惜的是,元朝不但不学,而且对于那个会的“人”拳打脚踢——不许南人汉儿担任要职、废科举、不收农税。这就相当要命了。

也许有人说那元朝不收农税不挺好的吗,但事实证明这并不是挺好的一件事,元朝他喜欢收的是商业税、过关税,而农税他很不重视——从立国到亡国总有一帮蒙古贵族在琢磨把江南肥沃产粮区变成放牧区,那大家稍微回忆一下,以往传统的农耕国家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呵护农业、重视农业依旧躲不开轰轰烈烈的土地兼并,像元朝这种粗放到豪迈的态度,土地兼并得严重到什么地步啊!事实也是如此,元末农民起义就是因为农民都活不下去了。

最后还有一方面,那就是元朝的贪官污吏,说来有趣,元朝千方百计的防范汉儿南人,只让蒙古人做地方长官,但蒙古人数量精力都有限,不得不任用当地一些识文断字的汉儿南人做副手,替他们捉刀办事,这些捉刀的南人汉儿因为科举断绝而心怀不满,久而久之这些南人汉儿就变成了滑头吏员,实际上就架空了实际主官,架空主官后,他们发现主官总是中饱私囊,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些副手们也必然要中饱私囊。

于是副手们又会找副手,又是一批汉儿南人做吏员,朝廷的救济政策层层下达,到了底层经过这么多的中间商,早已失去了它的本来面目,农民依旧困苦,朝廷无动于衷,官场腐败,民不聊生。综上所述,像元朝这样的“宽”当然会导致推翻了元朝的朱元璋发出感慨:“难怪你丫会亡国,不亡没天理!”

朱元璋坐稳江山后对前朝的失败进行总结,就如同当年刘邦对项羽的失败进行总结,中国古代历史就是这样,后面的朝代会对前面的统治者进行评价和总结他失败的原因,所以周朝因为分封制而亡那秦朝就设郡县制,秦朝郡县制速亡汉朝就搞郡国并行,东汉外戚干政那我曹魏就坚决不允许外戚干政,什么藩王统统靠边站,曹魏因为权臣被篡那我晋朝就大封诸侯拱卫中央。

俗话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坐稳了天下的朱元璋自然要对自己的大明朝进行一下新的设计,新的设计照旧要先对前朝进行总结归纳,朱元璋分析元朝太“宽”导致亡国,所以他对于明朝的设计便是对于元朝“宽”的大修正。

第一民族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接纳蒙古投降贵族和部众,妥善安置、第二重新丈量土地,制作鱼鳞图册、第三恢复科举南北分榜,注重公平、第四对待贪官污吏,处罚极为严厉。


无笔


没什么好解释的,朱元璋乞丐出身,业务水平实践经验很高,但眼界和知识水平真的很低,胡说八道的屁话成堆,你信他的才叫见鬼了。

元朝野蛮残暴是毫无疑问的,但正因为其野蛮,所以管理上就是强盗水平,社会管制水平极低。这跟宽仁没有半毛钱关系。

朱元璋基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超的政治嗅觉,想强化对基层的统制,又想找点理论依据,结果一扯理论依据,就显示出他肚里的词儿太少,分不出管治水平低和宽仁的区别,自以为是的胡说八道。大臣们不敢,并且犯不着为这种小事纠正他。

朱元璋知识水平真的太低了,但凡他有点眼界和知识,会设计出亲儿子当藩王镇边疆这种作死制度?

会设计出官员低薪这种脑残制度?

会设计出废除宰相,皇帝不用代理人兼背锅侠,亲自处理大小事物,集天下怨恨于一身的作死制度?

可以说,中国此前历史上2000多年总结出的正确道路,朱元璋一个都没走,反而是历史上栽过的跟头,朱元璋都要重新栽一遍。朱元璋设计的明朝制度,在开始阶段简直就是汉朝水平,开了近2000年的历史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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