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有离婚证,房产未过户,如果男方不执行,法院会怎么判决?

vivi95


你好,这里是王康律师的回答。

夫妻离婚协议约定将财产归一方并且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一方却拒绝将房产过户至另一方名下。

这样的情形可以说还蛮常见得,本人就亲自处理过一些类似得案例。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对方违约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男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只要该离婚协议不存在无效等情形或者说欺诈等可以撤销情形,法院会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的、

所以大胆的去起诉吧,如果自己把握不好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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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康律师


对于这个问题,涉及到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如果已经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就已经生效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按照协议当中的约定执行,如果一方拒不执行的话,另一方是可以持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的。

所以如果你的房产没有过户,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约定了房产归女方,那么男方就应当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配合的话,你只能去法院起诉了,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离婚协议是夫妻协议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事项的约定,本质上属于合同的一种,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字确定后合同成立,现在男方不执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将房产过户属于违约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男方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我们的请求,除非是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是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需要注意如果胜诉后男方仍然不配合过户房子,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庭出具协助履行通知书直接办理房产过户。


东友律师团


你好,我是阿锋讲房产,给你人生推荐最大的财产。

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协议房产中归女方,已经执行离婚的情况下,房产未过户,如果男方不执行,法院会怎么判决呢?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离婚协议是双方探讨自愿签署的,即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即可生效,且具法律效力的,如果后续男方不配合执行过户,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按照协议男方履行自己的过户义务。那么法院判决之后男方还是不执行,这个时候是会强行执行的,强制过户,不需要男方配合。

不管是财产分割还小孩的抚养权,一旦离婚协议中约定好,双方都是不可以反悔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接下来的生活会更加幸福,更加美好。


阿锋讲房产


基于你的情况:协议离婚的,男方不执行且不配合房产过户,你可直接委托律师向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你需要注意保留证据!如果男方提出抗辩理由,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选择,如果男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离婚协议内容是被迫,或者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前提下签的!那么是很难翻过来的!你胜诉的概率很大!具体的要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分析欢迎追问!



朱哥说房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续存期间所得到的财产,不管是金钱、还有房产在分割的时间都要各自一半,对于不动产的话,就要双方好好的协商,尽量在分割的时候不损害到各自的利益,所以,离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


唐久便利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现在您有离婚证,说明已经离婚,而离婚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条件,现已离婚,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没有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男方应该履行,法院会裁判履行离婚协议!

如果男方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执行,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联系男方积极履行,减少不必要麻烦及人力物力!

希望解答对您有帮助!



坐着乌龟追流星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端心法院会怎么样判决,国家政策是讲证据判断问题的,不是你们吵架,嘴上两块皮上下一扯,就各放各的屁来各职一词的,一,你们离婚经过法院判决了的,你们的协议书和起诉书法院里也应该是记录承案了的,现在要是男方反悔那也反不了了!因为法律是讲证据说话,二,男方在法律法规面前是没有办法反悔了的,他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找你要无耐,一个不要尊严了的人,那他就百事可为,那你也只有一个办法,以牙还牙!他舍得死,你就舍得埋,看看那个更很?因为你是站着道理的人,跟本就不要让他怕他怎么怎么的,中国有句老话,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的。法院对你是绝对的支持!佛高一尺,道高一丈。他要玩无耐,你就要有自信,有勇气来对待他!这是我个人的看法,看看能不能对你有点起发!


我的家乡-鱼米之乡


这种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离婚协议书上有明确的财产分割双方有签字盖章的话,男方不执行通过法院会出现以下结局,(一)到了法院男方提出了新的财产分割,举出新的有利证据,那么房产最后会被双方重新分割。(二)女方离婚时就提供了男方很多不利于婚姻的证据,因此男方才在协议离婚时把房产给了女方,那么法院出具判决书时,房产归女方,有了判决书女方可以拿着判决书自行去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太平洋保险房产中介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即排除协议无效,男方有合法理由等情况下。一般会依照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判决男方配合过户或者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发协执,女方拿判决去登记机构申请过户。

致力于从法律角度解读生活中热点事件的普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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