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律师不会给当事人胜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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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问题分为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先说民商事问题。从律师的角度看,有以下几方面的风险:

1,己方当事人的风险。这里面包括了己方当事人对案件的表述是否清楚,有的当事人会故意表述错误,也有认知原因表述不到位或者其他原因的。还有一个,案件自始是当事人的事,律师是代为办理,当事人要配合律师的行动。有的当事人,律师还未开始取证,当事人自己就和对方说了不该说的话,致使自己律师无法取证的。也有当事人,在法庭上乱讲致使案件败诉的。

2,对方当事人风险。对方当事人可能存在对案件影响至关重要的证据,或者认输等。

3,证据的不确定性风险。律师是和当事人签署了代理合同之后,才参与到案件中来的,当参与进来后,调查获得的证据,可能和当事人描述的有区别,或者和当事人说的不一样,或者有的证据无法获得,还有更狠的,证据从开始就存在先天瑕疵。我一朋友准备结婚买房子,女朋友去签的合同,我朋友把银行卡给女朋友付款到房产商账户,合同写了女朋友的名字,后来房产证也写了女朋友的名字。再后来两人分手,我朋友想要回房子起诉,提交证据的时候,我和他的律师均告诉了我朋友,银行打印的付款凭证要银行盖章。我朋友认为银行打的凭证法院还要这么那么就是法院故意,坚决不去盖章。官司输了,朋友怪我和他律师。我朋友这事,就是典型的当事人不配合造成证据无效引起的败诉。

4,判决风险。案件的性质,以法官在法庭调查中获得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来判决的,这里面就存在法官是否能从法庭调查获得事实真相,也包括律师及法官对某些法律规定的理解偏差。所有这些,都会对案件的结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当然,法官要认定某当事人十恶不赦即使证据充分律师再厉害,他要选择性失明,结果你也是懂的。

5,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下,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就是不可抗力风险。案件程序进行当中,也会遇到诸多不能预见的风险。

以上是民商案件中,律师要面对的风险,很多都不是律师可以左右的。律师为当事人做的是以自己的知识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不是包赢。法官没看到双方当事人的证据,法官自己都不敢说哪方赢。所以,既然请了律师,就要好好配合律师的工作,再有,也要有可能输的心理准备。

再来说刑事案件。

刑事刑事案件结果,根本就不以律师的目的为转移,而是以侦查机关的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在此基础上的公诉人与律师博弈后,由法院判决的结果,当事人有什么犯罪行为,委托律师前,律师是不知道的,侦查机关能侦查到什么证据,律师之前也是不知道的,因此律师肯定不能包结果。

是否正确,是否帮到了读者,欢迎发表意见。


郝升易知识产权


律师为什么不给当事人胜诉承诺?

其实道理很简单的,不外乎下面三个原因:

第一,《律师法》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律师给当事人承诺胜诉的结果。

因为这涉及到不正当竞争,试想如果一个律师拍着胸脯给当事人打包票,“这个官司肯定能赢交给我就行了”。而其他的律师都不敢去承诺案件的结果。

那么最后的结果就是,只有这种敢承诺案件结果的人,有案件办其他不愿意承诺胜诉结果的,就失去了市场竞争力。

但是那些承诺了胜诉结果的律师,最终是否真正能拿到胜诉的结果,实际上,最后也不一定。

如果最终能胜诉还好,如果不能胜诉,那不是有欺骗当事人的嫌疑吗?

第二,任何案件,没有到最后一刻,结果都有变化的可能。

而案件的最终决定权并不完全掌握在律师的手中,而是掌握在法官的手中。所以大多数律师,即便心心里确信案件有99%甚至100%的把握能胜诉,他也不敢拍着胸脯向当事人承诺,案件必然胜诉。

把这种律师恰恰是一种比较理智的律师,而不是那种为了获得案源而不择手段,只能保证开头却不能保证结尾的人。

恰恰是这种人,才值得我们给予更多的信任。

第三,如果承诺了胜诉结果,今后很有可能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试想如果律师承诺了胜诉结果而结果并不理想,没有完全达到当事人的预期,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当事人要么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理论,要求律师给一个说法,要么找律师要求退律师费。

当然还有一种最严重的可能,那就是当事人会要求律师事务所赔偿损失,因为你当初承诺了,保证能胜诉,后来没有达到胜诉的结果,这二点之间的差距就是律师事务所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而根据过错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赔偿这部分损失。

这该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后果,而本身这个后果是不需要律师事务所承担的。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邹玉杰律师


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时为什么不能承诺胜诉?我想这个道理与医生做一个再简单的手术也不敢承诺一定会手术成功一样。还有,我们看着再好的血管,再粗再直的手背静脉,也没有哪个护士敢给你一个承诺,必定一针见血一样的道理。

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太多的不确定性,比如,证人临时不再出来作证,对方又有了新的证据。有很多难以预测的情况律师掌握不了。

那个手术看起来简单,结果可能在打麻药的时候患者突然出现状况,或者心率太快,或者血压太高,或者其他的难以预料的情况,让简简单单的一台小小的手术没有成功。

或者看起来很粗的那个血管,弹性很差,针头尽管很锋利也没用,针头刚碰到它它就随着针头躲躲闪闪,怎么也刺不进血管里。或者看起来很粗,结果因为大出汗,或者因为大出血,或者因为腹泻严重,导致那个粗粗的血管里很空,使血管很瘪,针头刺进去的时候很容易同时把另一侧的血管壁也刺穿了,结果,针头没有在血管里,在血管外边。

所以,我们不能因为看起来很容易成功的事出现了一个失败的结果,就挥手暴打律师,暴打医生,暴打护士。这个事情就是因为有太多的不确定性,没有办法保证100%的成功。所以,都要理解律师,理解医生,理解护士。


立春abc


最真实的原因是,律师无法断定法官是否枉法裁判! 别说律师,我本人就多次上庭,深刻体会了法官同案不同判的违法行为。我估计律师在接案并了解清楚案情后,肯定可以从法律角度预判出裁决结果。可事实是,法官裁定吋,有否行政干扰、私下行贿、人情说和等等,律师都无法掌控,所以律师无论从职业道德、还是现实出发,肯定无法答应委托人的“胜诉之请”。我经历的行政案,更是印证了一一大案讲政治、中案讲稳定,小案讲公平的所谓法制环境!这就是真实的司法环境。


妮和八卦


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当事人的询问:“案件能否胜诉?”

但这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

首先,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是明文禁止律师对案件作出不当承诺的

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四条规定,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分析性意见。第七十九条规定,律师就法律服务结果或者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其次,律师与当事人对于胜诉的认定并不完全相同

从律师的角度看,为代理的当事人争取到利益的最大化便是胜诉。但偶尔当事人并不会这样进行认定。

律师提供的仅仅是一种服务,而非胜诉的一种“产品”;律师注重的是办案的过程,但并不能保证办案的结果。在办案过程中,律师勤勉尽责,运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追求其利益最大化。

那请律师的意义是什么呢?当事人多为非法学专业的人士,与其自己研究法律,不如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是当今社会乃至今后发展的主流。

希望当事人都能够充分理解和尊重律师付出的劳动,而非只是一味追求胜诉而不论事实与证据。


律师说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律师为什么不会给当事人胜诉的承诺?


法律法规禁止律师作出胜诉的承诺

《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2008年5月28日通过)第32条规定: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案办理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律师职业行为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4年3月20日通过)第16条规定:

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作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

《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2001年11月2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第26条规定:

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的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为什么律师不能作出胜诉的承诺?

因为打官司,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诉讼的结果,受到多方面的影响。比如双方举证的情况、案件的事实、法律事实认定的情况、法官的观点、诉讼的策略、律师的专业水平、国家的政策、不可抗力等等都是可能会影响诉讼结果的因素。

而且很多当事人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可能会有意无意夸大对自己有利的事实,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或者轻描淡写。这也会导致律师对案件把握上的偏差。这些不确定因素,只有随着庭审的进行,才会慢慢的浮现出来,因此在庭审之前,存在着很多信息不对称,这就造成了律师不能轻易的做出胜诉的承诺。

举个简单的“栗子”:如果有人拿着借条委托律师,要求律师起诉别人要求还钱。仅仅就借条而言,是可以确定别人欠钱的。但是如果别人在开庭的时候,拿出了还款的证据,那这个案件的结果肯定是败诉的。

总结

律师为什么不能给当事人胜诉的承诺?主要是因为来自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因为打官司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只有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才会慢慢的浮现出来,在此之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所分析出的结果也是不准的。因此好的律师绝对不会在接受委托时给当事人胜诉的承诺。



以上内容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个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每日讲法


律师不是保家仙!

律师属于一个法律工作者,他的工作就是利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为自己的当事人在法律层面给予帮助,在法庭上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辩护,以谋求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虽说律师在法律方面是专业的,但你要知道,对方也是有律师的。而最终宣判的是法庭,法庭采信双方律师某些观点,最终根据法律,来进行裁定。这其中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了,法官利用了哪部法律?采信了多少?一件事情证据链的完整程度,等等等等。如今的司法制度越来越健全,即使是官方的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法院也不是完全采纳和支持,公诉案件被诉方胜诉的也比比皆是。最终判案的是法院,律师会给你保你胜诉的承诺吗?

为什么说胜诉有着不确定性的?我们来看一起官司。在某地,一个从没买过彩票的人,心血来潮想买注彩票儿,但他不懂彩票的投注方式。就和老板说你帮我选一注吧!老板给他打出一组彩票儿后,说到,这是我精心选出的一组号码,我很看好这个号。买彩票儿的也就随口说,辛苦啦!等我中奖分你一半儿。当天晚上开奖后,这张彩票中奖600余万元。第二天他到福彩中心兑奖领取了奖金。天降横财,想起这组号是老板帮忙选的。于是带上10万元现金,到彩票站对老板表示感谢。

然而,老板看到这个人真的来送钱。于是当场翻脸,要求和中奖者平分奖金。在中奖者不同意的情况下,才把厂老板将其诉诸法律告上法庭。在一审的时候,彩票站老板递交了购买彩票当天的录像视频,也递交了这个人去送10万元现金时双方的对话录像视频作为证据,同时几个当时在场的老彩民出庭作证。彩票站老板的代理律师表示,这是口头协议,受《合同法》保护。有明确的语言,我中奖后分你一半儿。在送钱发生争执时,双方也确认了买彩票儿时事情。后来,法庭认为,通过视频,证人,和被告人的庭审调查。这张彩票儿真的不是机选,是老板不忙的时候,一个号码一个号码推算出来的。同事,也能够证明当时买彩票儿的承诺分人一半儿。一审判决根据《合同法》双方合同生效,判定中奖者按合同执行。

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的时候,中奖者律师表示,一审时对方提出的证据事实清楚,但不应按《合同法》进行审理裁决。当时所说的中奖分一半儿,应该按赠与法进行审理。因为他的当事人当时说的是“我”中奖分你一半,这首先确定了彩票儿的所有人是我。那么承诺的意思也就变成了,我中奖以后赠与你一半儿。那么按照赠与法的相关规定,赠与人虽提出承诺,但在被赠与财物未发生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反悔,解除赠与协议。并且,法庭通过走访大量彩民和民众,绝大多数人均表示,这就是一个玩笑,在彩民购买彩票儿时经常开这样的玩笑。同时法庭又结合彩票法,按照谁持有谁所有的规则,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判定奖金归中奖者所有。

通过以上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律师辩护的时候采用的法律不同,律师的从业经验情况不同,法官所能采纳的观点不同,那个律师又敢保证你一定能打赢官司呢?


平泉信息港


律师不可能对当事人是否胜诉作出承诺。如果有,说明这个律师准备坑你!

不要说律师,就是法官也不可能跟当事人说一定胜诉一定败诉。一是说了违法,而是法官办案也是要合议的,至少三个人,要多数人意见一致才能通过,如果复杂的,还要上审委会。总之,不可能一个人说了算。

现在有些律师为了接案子,可能会个别作出承诺,但这肯定是违反律师法的,如果有人去司法局举报,是要被批评的。

有时候也不全怪律师承诺,有些当事人喜欢追问律师,胜诉率多少,律师为了应付,可能会无意地作出某些承诺。



略懂法律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规定,律师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客观的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出不恰当的表述或者虚假承诺。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范》中也明确禁止律师在业务推广中承诺案件结果。


其次,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诉讼本来就具有不定性,任何一个个案都有其特殊性,律师在收案时只能对该案的结果做一个大致的评估,但是即使是这种评估也是建立在现有证据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而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情况发生,律师是难于预测的。几乎每个当事人在来做咨询的时候,都认为自己很有道理,但是在没有收到对方的证据材料以前,是很难判断案件结果的。


比如即使是最简单的民间借贷,即使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也不能保证能得到全部支持,当事人说的也不见得就是真话,当然当事人也有可能是因为法律知识缺乏而隐瞒了部分事实。比如说借贷产生的原因,可能是非法的,也可能是基于合同纠纷产生的,也可能是基于侵权产生的,又比如对方的真实还款数额,当事人是否计算准确。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影响案件的结果。只有看到对方的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才有可能更好的判断。


所以律师不给当事人承诺,既是对当事人的负责,也是对自己执业风险的规避。


至于打不赢官司为什么还要请律师?如果医院不能保证百分百治愈你的病患,你为什么还要去医院?


进阶中的法律民工


首先,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纪律要求 律师协会以及律师法有相关规定不能承诺结果。

其次,律师打官司就跟将士出兵打仗一样,胜败乃兵家常事。第一案件事实情况有些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尤其刑事或婚姻案件,总会对律师隐瞒一些客观情况,这样会导致律师没法准确判断到位。第二证据方面不一定齐全 很多案件当事人被动拿不出有利证据也是常有的事。再者在官司场上双方就是敌人,对方有什么对你不利的证据我们总是无法判断全面的。

最后,别忘了律师只是你的代理人,来单方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但是裁判者是法官。律师是人不是神,同样法官也是人,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的人 ,一些判断和依据也会因个人研究主张的观点以及判断思维去认定,并不会完全拘泥于法律,法理中还要兼顾情理。

总之,站在一个律师的角度我想提醒或者说建议各位有过官司经验或者和律师接触过的朋友。如果你的案件要聘请律师,在经过选择最终决定下来要律师代理的时候,请一定要相信你的律师,并且把事实情况毫不隐瞒的真实描述,这样不是对律师有多大帮助,而是在帮助你自己。就像去医院看医生,你如果隐瞒病情或者医生问你的情况,可能导致医生错误判断,耽误你的病情。既然委托,律师和你,就是同为你的合法权益战斗的战友。当然,我不是全面概括,如果你确实觉得你的律师没有尽职尽责,是可以要求更换律师的。但一般情况,我们的律师几乎每个人都会拼尽全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万事,皆因信任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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