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交警狠抓重點執法環節著力提升執法公信力

為大力推進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實現同事同罰、過罰相當,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磴口大隊狠抓重點執法環節,著力提升執法公信力。

一是規範現場執法活動。完善現場執法操作指引,細化盤問、檢查、查驗身份證件、現場處置等重點執法活動的適用條件和程序,推廣使用標準化用語,規範表明人民警察身份,杜絕隨意執法,嚴防侵害公民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規範使用執法記錄設備對現場執法活動進行全程視音頻記錄,經常性監督檢查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針對多發案件進行糾錯、整改,不斷提升民警執法規範化水平。

二是依法及時受案立案。嚴格落實受立案改革要求,全面落實群眾上門報案“三個當場”制度,在接報案場所顯著位置公示“三個當場”制度內容及投訴方式,根據受案立案審查期限進行預警提示,下大力氣解決報案不接、接案後不受案不立案、違法受案立案等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受立案巡查制度,通過對比核查執法記錄儀視頻資料、受立案網上登記情況、案件證據資料等以及電話回訪等方式,複核監督受立案情況,及時發現糾正受立案環節存在的問題。

三是細化規範辦案活動。完善常見、多發以及重大案件取證指引,明確必須具備的證據種類和取證要求,防止片面取證、遲延取證、選擇性取證。進一步完善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以及勘驗、檢查、搜查、辨認等偵查措施適用。加強證據保管工作,制定、細化物證保管規則,落實專人、分類保管物證要求,提升證據管理信息化水平。嚴格規範訊問詢問,全面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制度,案件審核必須審查訊問錄音錄像,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嚴密防範冤假錯案。(胡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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