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為大,還是養母為大?

飄7713


生育恩沒有養育恩情大,因為懷胎十月是有限期限,養育之情需要二十幾年,其中包括嬰兒,幼兒,學齡前,童年,少年,青年,從呱呱學語到大學畢業,每一個點點滴滴都是用血汗助成的,其中辛苦不可用一言一語能表達或代替。

我朋友在路邊撿到一名棄嬰,男孩,不知生父母有什麼難言之隱,把孩子丟到路邊就走了,沒有留下字條寫上原因,孩子生日都不知道是哪天?我朋友就按撿到的時間計算上的戶口,花了好大心血扶養孩子,就說孩子可憐,比自己的孩子都金貴,孩子現在十多歲了,就說自己是朋友生的,全家人其樂融融生活在一起可幸福了。

養母也好,生母也罷,都是愛孩子的,目標一致,都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孩子也是一樣,善良才是根本,無需爭論恩情大小,拿出一顆善良的心去面對父母,不愧於人生的最基本底線,無論是父母還是兒女,都拿出自己的擔當責任和義務,蒼天不負有心人,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只為那夕陽餘暉


生母: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之辛苦,是唯一!

養母:幾十年的艱辛付出,培養成人,養母為次!

我們應理智的細想,不要埋怨。天下父母都心疼兒女,只是情況不同!

生母.養母都是偉大的母愛,無私奉獻,培養成人。羊有跪乳之恩,鳥有反哺之意!孝教老人,孝順父母是每個兒女的責任和擔當。孝心傳承是中華民族的美德,一代一代傳承下去!弘揚美德,織就文明,道德風尚,發揚光大!


趙永群5


悟空此問符合本人的身世。我生父母一共生了我們兄弟姐妹八個,弟兄排行我為老三,兄弟姐妹我排第六。由於舊社會有多孑多福的傳統習俗,生父母雖生了我們,卻無能把我們撫養成人,於是我和我的一個姐姐、我、還有一個妹妹都給人家抱養了,家中還留有大哥,二姐,三姐,四哥。(還有一個頭胎的姐姐過世了)最後出生的三個都離家分別姓了外姓。我是三歲時被生父母送人抱走的,那時是一九五四年國家三年困難時期,養父母為了撫養我,他們受盡了飢餓,把僅有的一點糧食給我度命,養父吃草根,啃榆樹皮充飢,終於因飢餓得了浮腫病離開了人世,以後我就是由我養母把我養成人。如今我已是古稀之人,生父母和養父母均不在人世,如果把生父母和養父母放在同一天秤上,誰重誰輕?我內心中是怎樣想的?你們應該清楚。但是我最後還是要說一聲,養父母恩重如山,我的這一生以及我的下一代永遠是養父母的繼承人。


深山老林148190934


養母為大!,

我有一個鄰居大姐,一生沒有自己的孩子,她要了一個女兒。女兒的父母孩子多,又因為她是個女孩,所以送大姐了。大姐是個老實善良的人,把這個女兒養大,並且上了大學,考上了公務員。這個女孩後來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知道了,她表示:也不回到生母身邊,她說:沒有養母,我不能上大學,我考不上公務員,我來不到城市……!

現在這個女孩50多了,過年過節帶著養母回老家走走,也順便看看生母。


語文萍


不奉承的說: 養母為大!

無論什麼原因,做為生身母親,生了不養,她已失去了做母親的意義!

養母的偉(為)大之處,就在於她和你並沒有血緣關係,能救你於水火、能賦予你第二次生命、能無私的為你付出一生。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做為養子,該善待養母。養母養子間才是活生生的母子情深!

那親生母親,除非是不可預見的理由,否則,說的好聽些,她也是你的母親,說的務實些,她真的不配做兒子的母親。虎毒不食子,或重男輕女、或生了個殘疾、或生的不盡人意,便狠心的把孩子送人、或道旁遺棄、甚有喪盡天良良的賣去,似乎孩子的死活於她沒有關係。

請問,生母棄了你,養母救了你,憑良心說:你說誰偉(為)大?


雨155142138


在這個問題面前我是冷血動物,有人會問我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從三歲離開的生母,被親生父親趁生母不在家把我送給了親叔叔的結拜弟兄後來走到養母那邊我過得怎麼樣只有我自己和那邊的街坊鄰居知道,由於各種原因我被養母掃地出門二十年了,所以我現在對誰都沒感情說真的,我從小時候因為別的原因我就想將來一定做個大孝子可是後來成長的經歷讓我無法如願,我現在不後悔當初和養父母分開,但是我也愧疚畢竟在他們手下長大的,說實話我對養父母存在在他們手裡長大的那麼點感激之情,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我現在和親生母親已經相認可是由於從小就離開了,現在我生母說話我都聽不懂(因為她歲數大了不會說普通話)我自己平時一直在想|自己為什麼我對她不像別的母子那樣有感情?可是無論怎麼想怎麼勸自己,自己真的感覺沒有那樣的母子感情,所以我經常在想我簡直就是冷血動物


張其玉獨闖天下


養母為大,生母也只是生下來送人,特別女孩送人,是重男輕女的表現,有的想生男孩,把剛生下的女嬰連一口奶水就無吸,就送人了。養母接到嬰兒,一無奶,二太小,只好用奶粉喂嬰兒,熱了不行,涼了更不行,我親眼看到鄰居家要了親戚家的女孩,怪可憐的,養母當時只因有個男孩,只因丈夫在北京部隊是支援兵,不許生笫二胎,也不想養別人的孩子,結果親戚家一看又生了女孩,連夜送到養母家,送耒之後,無奶,就買奶粉,熱了不行,涼了更不行,我感到那位養母真辛苦,一九九六年,丈夫轉業到市工作,夫妻二人對抱養的女兒特別親,我看比對自己親生還親,現在長成 漂亮的大姑娘了,大學畢業,分配工作了。可是生母家的爺爺想認孫女,作為養父母很同情達理,就說明養女的身份,可是這位養女哭了,抱住養母不放,生怕被生母領走,養母與養女悲傷的無法表達,我站在一旁兩眼流眼,可是生母那家無任何表情只有無耐的感覺,從此以後這位女孩再不想見她的生父母,沒什麼感情,人是感性動物,感性是通過生活之中的親與愛培養出耒的,養母是用辛苦的血汗換耒的,生母沒有任何功勞,所以養母為大!


天長地久紅玫瑰


生母為天,養母為地,生母和養母誰為大也很難下定論,首先要看事情的前因後果,生母是什麼原因離開自己的,這個才是重點,生母把我帶到了人世間卻又拋棄了我,肯定是有苦難言不得已而為之,養母從小把自己養大也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俗話說養育之恩得永泉相報,生母給了你第一次生命,養母給了你第二生命,理應得到遵重


家庭祥瑞


這個話題對於我來說都不大,我生母從沒管過我,把我過繼給了叔叔家,我叔叔家有兩個孩子,對我只是名義上的關係,從小也沒管過我,我跟著爺爺奶奶,我爺爺奶奶重男輕女,從小我就是個多餘的,後來我八歲奶奶去世以後,我就做家裡全部的活,我養父母都出去打工不在家的,我爺爺愛賭,經常幾天不回家,我經常吃了這頓沒下頓,我從來都沒穿過新衣服鞋子,被人欺負也沒人管,我就等於是個孤兒,後來十四歲就到養父母身邊了,直到我結婚前我掙得所有錢都給了他們,對我沒有任何關心,從來都不會買點吃的用的給我,只會問我工資發了沒,卡幫我保管錢幫我存著,後來我結婚卻沒有一分陪嫁,反而問我要了兩萬元辦酒,白收的份子錢裝自己口袋裡,我問她為什麼一分不陪嫁我,我這麼多年掙的錢都哪去了,她卻說我自己不吃不用你嗎?你說哪個恩大呢,我結婚了但是過得卻不好,我該怪誰呢,我就覺得自己來到這個世界是個多餘的,沒有親人,沒有人愛,孤孤單單,好像所有的黴運都來到我的身邊,我經常在想是我上輩子沒做過好事這輩子受懲罰來了。


往事隨風wsf


生母為大,還是養母為大?看到這個問題,我不自覺的心中一酸,為題中的人感到心痛和傷感。

很明顯,題中的人曾有一個心酸的過往,幼弱的心靈曾倍受過痛苦煎熬: 或被人販拐賣,從小被迫離開了親生父母;或因箇中原因自小被親生父母遺棄等等。"沒媽的孩子象根草″,沒有親生父母在身邊呵護的孩子,其成長曆程自然有著無可比擬的辛酸和苦難。

千難萬難之中,你自己不知不覺懂事、成長。不經意間,自己的身世有所明朗,原來自己既有親生父母,又有養父母,拋開痛苦的過往,回看現在,到底是生母為大還是養母為大?這個問題還真不是能簡單回答的了的。

不論是親生父母因故遺棄還是人販拐賣造就你的過往,生母給了你生命,你身上流淌著的是生母的血液,生母從小不在你身邊,定是有著難以啟齒的痛和恨,是當時的無可奈何所迫,要知道虎毒還不食子呢,何況是人?

而你的點滴成長又離不開養父母一把屎一把尿的撫育,雖不及親生父母的呵護,可若無養父母的照管,說不定你早已不在人世,因此,養母的撫育之恩比天高,比海深,一輩子都不敢忘恩。

任何事物,有因才有果,拋開這因果不說,你要感恩於兩位母親,生母和養母,她們都是母親,都是你生命中的親人和貴人,都是你一輩子都不能忘懷的人,也無所謂誰大誰小,也許這就是你命中註定的劫,也許這是你命中的福份。

生母、養母都是母親,都是你生命中不可或缺之人,遵循因果,感恩母親,少計較過往,放眼生活,放眼未來,用自己的畢生心血回饋母親,感恩母親,不論是生母還是養母,這才是我們為人子女的立人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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