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督促查擺廉政風險 壓實監督防控責任


昆明:督促查擺廉政風險 壓實監督防控責任

“建立風險防控預警機制,設置前期預警防線、中期監督防線和後期處置防線等三道防控線。”

“針對中期監控發現的思想道德、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警示提醒、誡勉糾錯、責令整改、及時糾正,防止和避免發展成違紀違法行為和腐敗問題。”

近年來,昆明市以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核心,全面排查評估廉政風險,確定廉政風險點及其風險等級,在全市編織了一張嚴密務實的廉政風險防控網,形成一套科學規範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綜合運用單元制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任前廉政談話等方式,有效防控廉政風險、扼殺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針對發現的廉政風險點,發出“兩書”,督促主責部門開展整頓、加強監管,推動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時,把“蹲點式”監督運用到日常監督工作中,建立評價指標,全方位採集監督對象廉政信息,準確研判所聯繫地區(部門)政治生態環境,對基層政治生態精準“畫像”,而後提出整改意見建議。

建立健全監督防控機制制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把制度建設和執行貫穿於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全過程,制定了《關於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和《昆明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清單》等8項制度,對職權運行的各個環節、責任主體、辦理時限、業務流程等進行規範,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具體業務工作,全面落實廉政風險防控的各項任務,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同時,建立健全權力清單制,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此外,要求各級黨組織深化以案促改,對鏡自照自檢自查,加大對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找出腐敗易發多發的關鍵環節和體制機制漏洞,針對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提出監督要求。

“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壓實廉政風險監督防控責任,強化問題整改,把問題解決於萌芽之態,清除汙染底泥、淨化政治生態。”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李靜 餘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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