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紅歲月裡的“四新牌”汾酒

在“文革”期間,山西杏花村汾酒廠曾推出過一款極富時代特點的“四新牌”汾酒。根據檔案記載,其前後存續約十年的時間,隨後便慢慢淡出歷史舞臺,永遠塵封在那段特殊的歲月裡。

“四新牌”取意“破四舊、立四新”,這一口號來源於1966年8月8日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通過的《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文件中的表述。隨後,一場“破四舊”的狂熱運動便席捲全國。

火红岁月里的“四新牌”汾酒

根據檔案記載,為配合與應對當時的運動趨勢,汾酒廠將一批已經印製好的印有國內外賽會獎章的酒標緊急做了一些處理,將上半部的“古井亭牌”商標和獎章圖案部分遮蓋為“杏花村”商標和山西特產字樣,並著手設計新樣式的商標。

1967年前後,汾酒廠設計推出了一款新式酒標,與1962年註冊的“古井亭牌”酒標相比,主要的變化在於酒標的上半部分:中間商標位置用閃耀著金色光芒的展開紅色書本內書“四新”兩字的圖案替代原有“古井亭”圖案,兩邊用山西特產字樣替代原有國內外賽會獎章圖案。

根據《汾酒酒標簡史》和《汾酒收藏》記載,“四新牌”商標使用於1966年至1971年期間,但根據現存實物顯示,1971年後至1970年代末期,也偶有“四新牌”商標包裝的汾酒出現。

基於此,筆者曾專門求教於上述兩書的主編——現任汾酒集團公司文化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樹明,詢問“四新牌”汾酒酒標使用的確切時間。張樹明表示,其在著書過程中確有查閱到汾酒廠關於“四新牌”商標使用於1966年至1971年期間的原始一手檔案記載。筆者推測,可能雖然到1971年“四新牌”商標在主體上停用了,由於那個時代本著節約的原則,多印刷出的“四新牌”商標還是在內銷渠道繼續使用完畢。

這種做法與文革後又出現的“葵花牌”茅臺酒的情況類似。

根據現存實物顯示,“四新牌”汾酒度數為65°,既有白色和綠色透明玻璃瓶裝,也有瓷瓶裝,無外包裝盒,有0.5公斤、0.25公斤和0.125公斤三種規格,也就是現在常講的1斤裝、半斤裝和二兩半裝。“四新牌”汾酒的瓶蓋早期使用過軟木塞外套膠帽或膜,20世紀60年代後期開始使用“馬口鐵”啤酒蓋,20世紀70年代後也有部分使用金色螺紋鋁蓋。

在生產日期方面,部分“四新牌”汾酒採用了“針孔日期”標註的方式,即通過專門的打孔機在酒標的正面打上用一個個針孔組成的數字來標註生產日期。在中國陳年白酒收藏圈內,部分藏家也有采用通過酒瓶瓶底數字(如:67)或是不同時期酒瓶形狀的差別進行斷代的方式,筆者認為,當年在同一個地區,很多酒廠甚至副食品廠都混用回收來的瓶子進行多次灌裝,如果僅僅通過瓶子的生產日期來推斷酒的生產日期的做法是不夠嚴謹的。

根據近年來現身於國內各大拍賣會和藏家的收藏品綜合判斷,“四新牌”汾酒目前的存世量應不超過500瓶,由於受當年瓶蓋封口技術的限制,不易長久保存,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跑酒”情況,完美品幾乎是鳳毛麟角。

火红岁月里的“四新牌”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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