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案例提醒你:春天不要惹“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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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秸秆、电线打火后引发山火,近日,沙河市公安局蝉房、册井派出所闻警而动,迅速赶赴现场灭火,二人被拘。


3月18日16时40分许,沙河市蝉房乡大欠村东南山坡发生火情。经全力扑救,3月19日凌晨1时40分左右,明火被全部扑灭。

3月19日上午,沙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程耀武,主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陈对泉带领刑警、治安、消防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测及调查,得知张某民(男,53岁,大欠村人)在大欠村开办一金刚砂厂,废弃的供电线路短路打火引燃下方杂草,因风大扑救不及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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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民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3月18日傍晚,沙河市册井乡张沟村村民张某兴(男,70岁)在自家地里干完活准备回家时,将自家地头的玉米秸秆点燃后离开,火势变大引燃周围杂草,未造成大面积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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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张某兴被沙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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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秸秆、野外违规用电容易引发山火。当前随着天气变暖,气温连续攀升,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严重财产损失。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用火、用电安全意识,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和火情,要及时拨打119或者110报警。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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